中國內亂之因
中國內亂之因
演講
013/11/25
19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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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內亂之因(註一)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神戶東方飯店對東京大阪神戶中國國民黨歡迎會演講各同志:我們國民黨就是革命黨,民國的名稱,是革命黨推翻了滿清之後才有的。不過十三年以來,徒有民國之名,沒有民國之實。這種名不符實,就是我們革命沒有成功。革命之所以不成功的原因,是由於反革命的力量太大,反革命的力量過大,抵抗革命,所以革命一時不能成功。革命究竟是甚麼事呢?是求進步的事。這種求進步的力量,無論在那一個民族或那一個國家,都是很大的;所以革命的力量,無論在古今中外的那一國,一經發動之後,不走到底,不做成功,都是沒有止境的。不只是十三年,或者二十三年三十三年,就是四十三年五十三年,革命一日不成功,革命的力量便一日不能阻止。要革命完全成功之後,革命的力量才有止境。所以法國革命有八十年,大功告成之後,然後才有止境,然後法國才定。我們中國革命十三年,每每被反革命的力量所阻止,所以不能進行,做到澈底成功。這種反革命的力量,就是軍閥。為甚麼軍閥有這個大力量呢?因為軍閥背後,有帝國主義的援助。這種力量,向來都沒有人知道要打破,所以革命十三年,至今還不能成功。
這回北京發生政治上的大變化,這回變化之中,有一部分是革命黨的力量。革命黨何以要到北京去革命呢?因為十三年以前的革命,都是在各省舉行,所以在兩三年前,便有幾位同志說:「我們以後革命,如果還是專在各省進行,力量還是很小,必要舉行中央革命,力量才是很大。」由於這個理由,那幾位同志便到北京去進行。到這次變化發生之前六個月,他們便有報告說:「中央革命很有希望,北京軍人贊成的很多,不久便要發動。」他們在六個月之前,便要我放棄廣東,到天津去等候,參加中央革命。我在那個時候,看到很渺茫,不大相信,便答應他們說:「要有事實發生後,我才可以去。」到了江浙戰事起了之後,他們催促更急,主張要我一定放棄廣東,趕快到天津。當時我在韶關,督率北伐軍出發江西,要北伐軍完全離開廣東,進到江西之後,才可以離開廣州;若是我離開廣州太早,北伐便不容易進行。到了江浙戰事發生變化,江西贊成北伐軍的同志,不敢來歸,在韶關的北伐軍,也因之搖動,不能迅速前進。不上十日,北京就發生這次變化,外間的新聞傳到了,我們同志的報告也同時到了。他們既是發動了這種事實,我為踐成約起見,便不能不往北京去。當北京初次變化的時候,國民軍的行動,好像真有革命的色彩,後來我由韶關到廣州,由廣州到上海,看到北京的情況,便一天不如一天,似乎受了別種勢力的牽涉,不像革命的運動。到上海住幾日之後,北京情況更為之一變。但是還有許多人催我趕快到北方去的,像天津的段祺瑞,奉軍領袖的張作霖,不是派代表,就是用電報,總是要我趕快北上。我也因為要到北京去看看近來的真情況,所以便決定北上。又因為由上海直接往天津,不但是在最近數日之內無船位,就是在十五日之內,也無船位,所以才繞道日本,來神戶。在神戶等船,此在上海等船還要快,而且路過日本,可以看看日本的舊朋友,及觀察日本國民最近對於中國的感情。至於北京這次的變化,雖然不是完全的革命舉動,但是他們歡迎我去,便是給我們以極好的宣傳機會。
此時各方人民,都是希望中國趕快和平統一。說到和平統一,是我在數年前發起的主張,不過那些軍閥,都不贊成,所以總是不能實行這種主張。這次我到北方去,能夠做成和平統一,也未可知。不過要以後真是和平統一,還是要軍閥絕種;要軍閥絕種,便要打破串通軍閥來作惡的帝國主義;要打破帝國主義,必須廢除中外一切不平等的條約。我這次到北京去的任務,就是要廢除中外不平等的條約。我這次路過日本,在上海動身,及到長崎和神戶三處地方,都有很多日本新聞記者來見我,要我公開發表對於中國時局的主張,我都是主張要中國和平統一,便要廢除中國和外國所立的不平等條約。我現在神戶,沒有工夫來看日本全國的報紙,不知道日本國民對我這種主張的感想是怎麼樣?或者有表同情的,或者有反對的;不過我這兩日所見日本的舊朋友,都是表同情的多。我的這幾個朋友,雖然不能代表日本的輿論,但是可以担負在日本宣傳我的主張的任務。
中國要和平統一,為甚麼我要主張廢除不平等的條約呢?和平統一是內政問題,廢除條約是外交問題。我們正講內政問題,為甚麼要牽涉外交問題呢?因為中國國內種種力量,都沒有革命黨的力量大。中國現在最大的力量,就是革命黨。諸君如果有不知道的,只考查吳佩孚的歷史。吳佩孚是袁世凱以後最大的軍閥,吳佩孚這個軍閥,究竟是從何而起呢?他在民國五、六年以前,是一個無名秀才,沒有人知道。就是帶兵到湖南衡州,來打南方的時候,也不過是一個旅長。當時南方政府的總裁制,本總理也是幾位總裁當中之一。當我們南方政府教吳佩孚不要用兵,給他六十萬塊錢,並說北方政府賣國,教他回師去打北方。他得了我們南方的大批軍餉,便回師武漢,進佔洛陽。當時北京政府是段祺瑞當國,他便攻擊段祺瑞,始而打電報,繼而用武力,把段祺瑞推倒了。他推倒了段祺瑞之後,口頭上雖然以民黨自居,總是說北京政府腐敗。要開國民會議來解決國事,心理上還是想做袁世凱第二。外國人考查到了他的這種真相,以為可以利用,便視為奇貨可居,事事便幫助他,自已從中取利。吳佩孚以為外國人都是這樣幫助,天下還有甚麼事不能做,所以便越發大膽,用武力橫行於中國,弄到全國人民,都是不能安居樂業。我們革命黨因為要救國救民,所以便聯絡各方面有實力的人,共同推倒他。諸君聽到這裏,便知道吳佩孚的成功,是由於民黨;吳佩孚的失敗,也是由於民黨。吳佩孚的起家和失敗,完全是由於民黨的力量,革命黨的力量,當然要大過吳佩孚。至於吳佩孚在這幾年中,以軍閥自居,專用武力,壓服民眾,我們民黨也是受他的壓迫的原故,是由於吳佩孚得了外力帝國主義的幫助。所以此刻在中國,只有帝國主義的力量,才是大過革命黨。我們革命黨要中國從此以後,不再發生軍閥,國民能夠自由來解決國事,中國永久是和平統一,根本上便要在中國搗亂的帝國主義不能活動,便要銷滅在中國的帝國主義。因為要銷滅在中國搗亂的帝國主義,所以講內政問政,便牽涉到外交問題,要廢除一切不平等的條約。
外國人在中國活動的,像教書的、傳教的和許多做生意的人,都是很安分守己的分子。至於不安分的,只有少數流氓,這些流氓,在外國不過是小有手段,都是不能生活;一到中國,不上幾年,稍為知道中國內情,便結交官僚,逢迎軍閥。一逢迎到了軍閥,便無惡不作,就是在不平等的條約之中,所沒有記載的事,他們都是包辦一切,好像小皇帝一樣。所以這幾年來,無論那一個軍閥做事,背很總有幾個外國政客的幫助。譬如廣州商團購槍自衛,向來都是很自愛的,對於政府都是很安分的。廣州政府,無論是民黨,或者非民黨,同商團相處,都是安然無事。這兩年來,有幾個英國人不喜歡國民黨,不願意國民黨的政府發展,更煽動陳廉伯,運動商團全體,在廣州內部,反對國民黨的政府。陳廉伯原來是一個匯豐銀行的買辦,本來是個安分的商人,沒有甚麼野心。因為他做匯豐銀行的買辦,所以那幾位反對國民黨的英國人便認識他,便日日運動他反對政府說:「如果你能夠運動商團反對政府,我們英國便幫助你組織商人政府,你陳廉伯就是中國的華盛頓。」陳廉伯當初雖然沒有野心,但是受了英國人的這種運動,既可以得英國的幫助,自己又住在沙面,得英國人的保護,安然無恙;於是他的膽量,便雄壯起來,便發生野心。他便住在沙面,對於本黨政府作種種的反抗運動。他當初所有的死黨,不過是幾個人,運動成熟了的商團軍士,也不過是三、五十個人,羽毛還不豐滿,要反抗廣州的革命政府,還是沒有辦法。他於是又聽英國人的話,向外國另外辦軍火,想另外組織軍隊。他所辦的頭一批軍火,是用一隻叫做「哈佛」的丹麥船,運進廣州。當那隻軍火船一到廣州的時候,便被我們政府查出來了。政府便一面扣留那隻軍火船,一面派人調查那船軍火的來歷,才知道那船軍火是用商團的名義運進來的。在那隻船進口之前五日,陳廉伯也曾用商團的名義,向政府領過一張護照。不過陳廉伯領那張護照的時候,曾聲明在四十日之後才發生效力,由四十日之後起,另外到五十日止,那張護照都是有用處。陳廉伯當初之所以有這些聲明的意思,就是他對於丹麥船運來的這批軍火,已經想到了種種偷漏的方法,以為不必用到那張護照,便可以偷過。他所領的護照,是預備第二批軍火到的時候才用的。後來果然有第二批軍火,由歐洲放洋,只因第一批的在廣州失敗,所以第二批的便不知道運到甚麼地方去了。所以陳廉伯才要所領的那張護照,就是在九十日之內都有效力。而這船軍火運進廣州的日期,和那張護照相差只有五日,便生出一個大疑點。更查這隻軍火船,是屬於丹麥商人的,丹麥在廣州的領事,是一個英國人代理,而那位代理的英國人又不在廣州,是以我們便和英國領事交涉。英國領事和我們的私交很好,便將陳廉伯買軍火的原委,告訴我們說:「你們還不知道陳廉伯的行動嗎?香港和上海的外國報紙,老早就說陳廉伯要運動商團,反對你們政府,你們還沒有留心那種新聞嗎?我老實告訴你罷,有幾個英國人許久便教陳廉伯買軍火,練軍隊,反對廣州政府,這不過是頭一批軍火,以後還有二批三批。至於這種主張,只是幾個英國人的事,我可以報告我們公使,懲辦他們。你們可以辦你們的商團,對付陳廉伯。」我知道了這種詳細情形之後,便把那船軍火完全扣留。當時許多明大義的商團,也承認由政府辦理,沒有甚麼舉動。但是陳廉伯在沙面受了英國人的鼓動,便煽動一般無知識的商團,要求政府發還扣留的軍火,如果政府不答應他們的要求,便煽動廣州全體商人罷市,抵制政府。所以有一日便有一千多商團,穿起軍服,整隊到河南大本營請願,要發還槍枝。若是不發還槍枝,第二日便罷市。我當那一日正在大本營,便親出接見那一千多商團,對他們演說:商團買槍的護照,就日期講,陳廉伯已經聲明在四十天之後才有效,這批槍枝只在領護照後五日之內,便到廣州,是一個疑點。就槍數講,護照上載明的長短槍數,與這隻船所載的槍數不符,是兩個疑點。專就護照說,便有這兩個疑點,有了這兩個疑點,那末這批軍火,不是私運,便是頂包,並且把英國領事對我所說陳廉伯要運動商團,和另外買槍練兵,來反對政府的情形,詳細告訴他們,演說了一點多鐘,他們聽明白了之後,當時便很滿足,第二日也沒有罷市。以後我把陳廉伯的叛跡,更是查得水落石出,便老實告訴商團。但是在手續上,我還沒有用公文,只用私緘,對商團各代表說:陳廉伯反叛政府的詭謀,我已經查清楚了,你們商團不是同謀的人,我自然不理;若是同謀的人,我一定要辦幾個,以憼傚尤。那些陳廉伯的黨羽,便鼓勵全體商團,要求政府寬大,不能多牽連。政府便答應他們的要求,不但是沒有牽連,並且沒有重辦一個同謀的人。陳廉伯看見政府很柔軟,更鼓動商家罷市,還是要求政府發還所有扣留的槍枝。政府也答應他們的要求,承允把護照上所載槍枝的數目,分批發還。在國慶日,便一批發還長短槍四千枝,子彈一、二十萬。陳廉伯那些人看見政府一步讓一步,很容易欺負,於是更鼓動商團在國慶日收回槍枝的時候,對於政府武裝示威,開槍打死許多慶祝雙十節的農團軍、工團軍和文武學生。因為陳廉伯已經預備了在國慶日收回槍枝之後便造反,所以預充便在西關招了兩三千土匪,假充商團。最奇的是那些假充商團的土匪,在國慶日不但是打死人,並且把打死了的人,刨肝剖肺,劏頭斷腳,把那些死屍分成無數部分,拿到沿街示眾,慘無人道。當日政府也沒有把商團有甚麼處分,商團的不良分子,便從此以後,目無政府,專唯陳廉伯之命是聽,把廣州全市商團的槍枝都集中到西關,在西關架天橋,築砲臺,用鐵柵門分鎖各街道,儼然把廣州市分成了兩部分,城內屬於政府範圍,西關屬於商團範圍。凡是商圍範圍以內,都是由商團發號施令。在商團發號施令的範圍以內,不但是沒有政府的警察,就是政府人員路過,只要被他們知道了,就馬上有性命的危險。當時西關和城內,完全成了一個交戰區域。那幾日英國人便在香港英文報紙上挑戰,說廣州的實在勢力,已經到了商團之手,政府沒有力量行使職權,政府人員馬上便要逃走。其實政府還是想調和,但是西關的那些土匪,頑強抵抗,無論政府是怎麼樣調和,都不能得結果。到了十月十四日晚,凡是近政府各機關的高當舖,都收藏得幾十團兵,居高臨下,開槍打政府,一夜打到天明。到天明的時候,政府為求自衛起見,才下令還槍。到了政府還槍之後,稍明事理的商團份子,便極願繳槍了結,以免縻爛市場。而陳廉伯的死黨,還是在西關散布謠言,不說是東江陳炯明的援兵就到了,就說是白鵝潭的英國兵船,馬上便要開砲,打退政府;只要商團多抵抗幾點鐘,便可以勝利。
當商團事變沒有發生以前的十幾日,英國領事本告訴了我們政府說:「在白鵝潭的英國兵船,已經奉到了他們海軍提督的命令,如果廣州政府開砲打西關,英國兵船便開砲打廣州政府。」我得了這個通知,便用很正當的宣言,通告英倫政府和世界各國。英倫政府也自己知道無理,便制止他們海軍提督,所以到後來政府和商團衝突的時候,英國兵船到底是守中立。從互相衝突之後,不上四點鐘,各武裝商團便繳械了事,於是香港英國的報紙,更以為是反對廣州政府的好材料,便無中生有,亂造謠言,把廣東政府罵到不值半分錢。其實廣州政府和商團,原來本是相安無事,因為有幾個英國流氓,居中離間,所以便弄得不和,到了不和之後,也可以用和平手段了結,因為那幾個英國流氓又從中挑撥,所以便弄到殺人繳槍,以致商團受英國人的大騙。諸君不信,只看前幾個月的香港英文報紙,許多都是恭維陳廉伯是「中國的華盛頓」,廣州不久便有商人政府發現的論調,便可以知道英國人的居心。幸而英國人和陳廉伯的這次陰謀沒有成功,如果真是成功了,廣東便變成了第二個印度。我們廣東這次沒有亡省,雖然是天幸,但是已經阻止了北伐軍的進行,擾亂了廣州市的商場;弄到全省不太平,都是外國人的力量,在廣東暗中搗亂。就是推到全國的情形,也是這一樣。因為這些理由,所以我們才要防止外國人的力量,再來中國搗亂;防止了外國人在中國搗亂的力量,中國才可以永久的和平;要防止外國人在中國搗亂,便先要外國人在中國沒有活動的力量;要外國人在中國沒有活動的力量,還是在廢除一切不平等的條約;廢除了一切不平等的條約,才可以收回租界、海關和領事裁判權,中國才可以脫離外國的束縛,才可以還我們原來的自由。
用極淺近的道理說,諸君知道那些不平等的條約,究竟是甚麼東西呢?簡而言之,就是我們大家的賣身契。中國和外國立了許多喪失權利的條約,就是把我們國民押把外國人,替我們寫了許多賣身的字據一樣。中國國民賣身不只是賣到一國,已經賣到了十幾國。我們國民賣了身,究竟國家的地位,墮落到甚麼樣子呢?有許多人都說中國現在是半殖民地,不承認是全殖民地。存這樣見解的人,不是自己安慰自己,就是不知道中國現在的國情。如果說中國是半殖民地,中國的地位,自然是比全殖民地的地位高。依我看起來,中國現在不是半殖民地,也不是全殖民地;但是國家的地位,比全殖民地的地位還要低。這個道理,很容易明白。譬如香港完全割歸英國,由英國人管理,是英國的全殖民地;上海還是中國的領土,不過暫時租到外國,可以說是半殖民地。就字面講,香港既是全殖民地,上海是半殖民地,上海的中國人所享的主權,當然比香港的中國人所享的主權要高。但是事實上是怎麼樣呢?香港割歸了英國,英國政府便派一個總督來管理。那個總督為管理香港起見,設立了一個香港政廳,另外又設立一個立法局,所有關於管理香港土地人民的法律,都是由那個立法局頒布出來的。在那個立法局裏頭,還有幾個中國人,那幾個中國人在立法局裏頭,還有很大的發言權,還可以議訂法律來管理香港。上海是我們中國的領土,在租界之內,大多數做生意的是中國人,納稅的是中國人,勞動的也是中國人,試問中國有沒有人在上海工部局裏頭能夠有大發言權呢?中國人能夠在上海工部局裏頭,議訂法律來管理上海呢?我們在上海是主人,他們由外國來的都是客人,他們居然反客為主,在中國的領土之中,組織一個政府來加乎我們之上,我們人民不敢過問,政府不能管理。用香港和上海比較,究竟是在香港的中國人所享的主權高呀?還是在上海的中國人所享的主權高呢?不但是上海是如此,凡是外國人在中國所到的地方,他們便無法無天,為所欲為。所以中國現在不只是全殖民地,比全殖民地的地位還要低一級。我就這個情形,創立一個新名詞,叫中國是「次殖民地」。再就全殖民地的情形講:凡是一個殖民地的人民,只做一國的奴隸,對於母國總可以享多少權利。我們現在做十幾國的奴隸。沒有一點權利之可言。譬如澳洲是英國的殖民地,加拿大是英國的殖民地,和南非洲許多地方也都是英國的殖民地。所有澳洲、非洲、和加拿大所設立的政府,對於母國新進口的人民,都有主權可以檢查。由母國運來的貨物。那些殖民地的政府都可以自由抽稅。英國人進那些殖民地之後,只可以做普通買賣的商業,不能濫發紙幣,擾亂那些殖民地的金融,英國人在那些殖民地犯了罪,要由那些殖民地的法庭裁判,英國不能另外設立法庭去裁判。試問英國人進中國的口岸,中國政府有沒有權力去檢查呢?英國貨物到中國來,中國有沒有海關去自由抽稅呢?英國在中國的所有通商口岸,開設銀行,濫發紙幣,中國政府有沒有權力去稽查禁止呢?英國人寄居中國各地,若是犯了罪,中國法庭能不能夠去裁判他們呢?英國人的這些行動,在本國的殖民地是怎麼樣呢?再在他們的祖國三島之內,又是怎麼樣呢?不止是英國人在中國是這樣橫行,就是其他各外國人,都是一樣。所以中國人不只是做一國的奴隸,實在是做十幾國的奴隸。國家的地位,真是一落千丈,比亡國奴的地位還要低。好比高麗亡到日本,安南亡到法國,高麗人只做日本一國的奴隸,安南人只做法國一國的奴隸。高麗人和安南人的地位,比中國人還要高。我們不用外國的領土來比,就是同是中國的土地,只要完全亡到了外國的,便和在中國沒有亡的,大不相同。好比香港的公園,無論甚麼中國人,都可以進內面休息,上海的黃浦灘和北四川路那兩個公園,我們中國人至今都是不能進去。從前在那些公園的門口,並掛一塊牌說:「狗同中國人不許入。」現在雖然是取消了那塊牌,還沒有取消那個禁例。在香港之內,無論是甚麼地方,中國人都可以進去,在上海便有許多地方,中國人不能去。好像在上海的英國會館,中國人便不許進去,就是有英國人的朋友住在裏面,中國人只要進去看看朋友,都是不能破例。至如在香港的英國會館,中國人還可以進去看朋友,還可以進去吃飯。我們中國人的地位,墮落到了這個地步,如果還不想振作國民的精神,同心協力,爭回租界、海關和領事裁判權,廢除一切不平等的條約,我們中國便不是世界上的國家,我們中國人便不是世界上的國民。
現在北京有了大變化,我可以自由到北京去。我一到北京之後,便要開國民會議。這個會議能不能夠馬上開得成,此刻固然沒有把握。假若開得成,我首先要提出來的就是兩件事:一件是改良國民生計,一件是改良中外不平等的條約。若是國民會議開不成,我們就是想要做這兩件事,便做不成功。要把這兩件事做成功,還是要開國民會議。要能夠開國民會議,還是要大家先出來提倡。至於國民會議的組織法,因為全國人數的調查不的確,不容易由人民直接派代表,所以我在宣言裏頭,便主張用全國已經有了組織的團體派代表,共同到北京來組織國民會議。至於宣言中所列入的團體,遺漏了的還是很多:譬如報界便沒有列入,所以我在上海,便主張加入報界團體。你們在海外的華僑團體,也沒有列入,為解決華僑在海外所受的種種壓迫起見,華僑團體也應該要加入。要全體國民都是一致力爭,要全國有組織的團體,都是一齊加入,然後這個國民會議才可以開得成,然後這個國民會議才是有很大的力量。因為要得到國民全體的主張,然後對內要改良國民生計的問題,才可以根本解決,對外要改良中外不平等的條約,才可以動世界各國人民的視聽。現在中國搗亂的外國人,不過是少數無賴的流氓,至於在外國許多主張公道的外國人,都不知道這些詳細情形。假若那些很公平的外國人,都知道了中國同他們所立的那些不平等條約,實在是很壞,他們一定出來仗義執言,為我們打不平,要幫助我們要求他們本國政府,廢除那些不平等的條約。好比美國南方人,從前虐待黑奴,北方主張公道的人,便出來打不平,發生南北戰爭,一定要解放黑奴一樣。因為這個道理,所以我們這次到北京所召集的國民會議,必須全國有組織的團體都一齊加入,才有大力量,才可以助各國主張公道民眾的注意,然後乃可動世界的公忿,他們一定要來和我們表同情。到了各國主張公道的人,都和我們表同情,那還愁甚麼不平等的條約不能夠廢除呢?
我們做國民的,要將來達到這種大目的,此刻必要向北京和全國去力爭,要全體國民都是打電報,一致去爭。國民為爭這種國家大事,打到了幾百張和幾千張電報,便可以當幾千兵和幾萬兵。假若我得到了國民的一萬張電報,都是要開國民會議,我在北京便可以拿那一萬張電報,向軍閥去力爭。用一萬張電報去爭,這種和平的爭法,勝過十萬兵。所以要廢除中外不平等的條約,還是要開國民會議。要開國民會議,還是要做國民的大家奮鬥,一致去要求。今晚在這裏開會的人,都是本黨在日本各地的同志。散會之後,要實行本黨的主張,便要寫信發電到各方的朋友和中國的家庭,去解釋國民會議的重要,要各人所有的親戚朋友,都是一致贊成,要開國民會議。國民會議開得成,中國便可以和平統一,大家便可以得太平幸福。國民會議開不成,中國便還要大亂不已,大家便還要受兵災的禍害。所以大家要以後所得到的是禍是福,還是在大家自己去求。今晚各同志來歡迎我,我便希望各同志在散會之後,對於國民會議要務力去奮鬥。
(註一) 據「過日言論」。
國父全集
第三冊
527-535
萬張,這種和平的爭法,好過用武力的幾千兵和幾萬兵。軍閥見了這種民氣,當然贊成國民的主張,國民會議當然可以開得成。諸君今天來歡迎我,便應該贊成我的主張,向這條路去奮鬥。
(註一) 據「過日言論」。
中國內亂之因(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神戶東方飯店對東京大阪神戶中國國民黨歡迎會演講各同志:我們國民黨就是革命黨,民國的名稱,是革命黨推翻了滿清之後才有的。不過十三年以來,徒有民國之名,沒有民國之實。這種名不符實,就是我們革命沒有成功。革命之所以不成功的原因,是由於反革命的力量太大,反革命的力量過大,抵抗革命,所以革命一時不能成功。革命究竟是甚麼事呢?是求進步的事。這種求進步的力量,無論在那一個民族或那一個國家,都是很大的;所以革命的力量,無論在古今中外的那一國,一經發動之後,不走到底,不做成功,都是沒有止境的。不只是十三年,或者二十三年三十三年,就是四十三年五十三年,革命一日不成功,革命的力量便一日不能阻止。要革命完全成功之後,革命的力量才有止境。所以法國革命有八十年,大功告成之後,然後才有止境,然後法國才定。我們中國革命十三年,每每被反革命的力量所阻止,所以不能進行,做到澈底成功。這種反革命的力量,就是軍閥。為甚麼軍閥有這個大力量呢?因為軍閥背後,有帝國主義的援助。這種力量,向來都沒有人知道要打破,所以革命十三年,至今還不能成功。
這回北京發生政治上的大變化,這回變化之中,有一部分是革命黨的力量。革命黨何以要到北京去革命呢?因為十三年以前的革命,都是在各省舉行,所以在兩三年前,便有幾位同志說:「我們以後革命,如果還是專在各省進行,力量還是很小,必要舉行中央革命,力量才是很大。」由於這個理由,那幾位同志便到北京去進行。到這次變化發生之前六個月,他們便有報告說:「中央革命很有希望,北京軍人贊成的很多,不久便要發動。」他們在六個月之前,便要我放棄廣東,到天津去等候,參加中央革命。我在那個時候,看到很渺茫,不大相信,便答應他們說:「要有事實發生後,我才可以去。」到了江浙戰事起了之後,他們催促更急,主張要我一定放棄廣東,趕快到天津。當時我在韶關,督率
演講民國十三年十一月五二七
北伐軍出發江西,要北伐軍完全離開廣東,進到江西之後,才可以離開廣州;若是我離開廣州太早,北伐便不容易進行。到了江浙戰事發生變化,江西贊成北伐軍的同志,不敢來歸,在韶關的北伐軍,也因之搖動,不能迅速前進。不上十日,北京就發生這次變化,外間的新聞傳到了,我們同志的報告也同時到了。他們既是發動了這種事實,我為踐成約起見,便不能不往北京去。當北京初次變化的時候,國民軍的行動,好像真有革命的色彩,後來我由韶關到廣州,由廣州到上海,看到北京的情況,便一天不如一天,似乎受了別種勢力的牽涉,不像革命的運動。到上海住幾日之後,北京情況更為之一變。但是還有許多人催我趕快到北方去的,像天津的段祺瑞,奉軍領袖的張作霖,不是派代表,就是用電報,總是要我趕快北上。我也因為要到北京去看看近來的真情況,所以便決定北上。又因為由上海直接往天津,不但是在最近數日之內無船位,就是在十五日之內,也無船位,所以才繞道日本,來神戶。在神戶等船,此在上海等船還要快,而且路過日本,可以看看日本的舊朋友,及觀察日本國民最近對於中國的感情。至於北京這次的變化,雖然不是完全的革命舉動,但是他們歡迎我去,便是給我們以極好的宣傳機會。
此時各方人民,都是希望中國趕快和平統一。說到和平統一,是我在數年前發起的主張,不過那些軍閥,都不贊成,所以總是不能實行這種主張。這次我到北方去,能夠做成和平統一,也未可知。不過要以後真是和平統一,還是要軍閥絕種;要軍閥絕種,便要打破串通軍閥來作惡的帝國主義;要打破帝國主義,必須廢除中外一切不平等的條約。我這次到北京去的任務,就是要廢除中外不平等的條約。我這次路過日本,在上海動身,及到長崎和神戶三處地方,都有很多日本新聞記者來見我,要我公開發表對於中國時局的主張,我都是主張要中國和平統一,便要廢除中國和外國所立的不平等條約。我現在神戶,沒有工夫來看日本全國的報紙,不知道日本國民對我這種主張的感想是怎麼樣?或者有表同情的,或者有反對的;不過我這兩日所見日本的舊朋友,都是表同情的多。我的這幾個朋友,雖然不能代表日本的輿論,但是可以担負在日本宣傳我的主張的任務。
中國要和平統一,為甚麼我要主張廢除不平等的條約呢?和平統一是內政問題,廢除條約是外交問題。我們正講內政問題,為甚麼要牽涉外交問題呢?因為中國國內種種力量,都沒有革命黨的力量大。中國現在最大的力量,就是革命
國父全集五二八
黨。諸君如果有不知道的,只考查吳佩孚的歷史。吳佩孚是袁世凱以後最大的軍閥,吳佩孚這個軍閥,究竟是從何而起呢?他在民國五、六年以前,是一個無名秀才,沒有人知道。就是帶兵到湖南衡州,來打南方的時候,也不過是一個旅長。當時南方政府的總裁制,本總理也是幾位總裁當中之一。當我們南方政府教吳佩孚不要用兵,給他六十萬塊錢,並說北方政府賣國,教他回師去打北方。他得了我們南方的大批軍餉,便回師武漢,進佔洛陽。當時北京政府是段祺瑞當國,他便攻擊段祺瑞,始而打電報,繼而用武力,把段祺瑞推倒了。他推倒了段祺瑞之後,口頭上雖然以民黨自居,總是說北京政府腐敗。要開國民會議來解決國事,心理上還是想做袁世凱第二。外國人考查到了他的這種真相,以為可以利用,便視為奇貨可居,事事便幫助他,自已從中取利。吳佩孚以為外國人都是這樣幫助,天下還有甚麼事不能做,所以便越發大膽,用武力橫行於中國,弄到全國人民,都是不能安居樂業。我們革命黨因為要救國救民,所以便聯絡各方面有實力的人,共同推倒他。諸君聽到這裏,便知道吳佩孚的成功,是由於民黨;吳佩孚的失敗,也是由於民黨。吳佩孚的起家和失敗,完全是由於民黨的力量,革命黨的力量,當然要大過吳佩孚。至於吳佩孚在這幾年中,以軍閥自居,專用武力,壓服民眾,我們民黨也是受他的壓迫的原故,是由於吳佩孚得了外力帝國主義的幫助。所以此刻在中國,只有帝國主義的力量,才是大過革命黨。我們革命黨要中國從此以後,不再發生軍閥,國民能夠自由來解決國事,中國永久是和平統一,根本上便要在中國搗亂的帝國主義不能活動,便要銷滅在中國的帝國主義。因為要銷滅在中國搗亂的帝國主義,所以講內政問政,便牽涉到外交問題,要廢除一切不平等的條約。
外國人在中國活動的,像教書的、傳教的和許多做生意的人,都是很安分守己的分子。至於不安分的,只有少數流氓,這些流氓,在外國不過是小有手段,都是不能生活;一到中國,不上幾年,稍為知道中國內情,便結交官僚,逢迎軍閥。一逢迎到了軍閥,便無惡不作,就是在不平等的條約之中,所沒有記載的事,他們都是包辦一切,好像小皇帝一樣。所以這幾年來,無論那一個軍閥做事,背很總有幾個外國政客的幫助。譬如廣州商團購槍自衛,向來都是很自愛的,對於政府都是很安分的。廣州政府,無論是民黨,或者非民黨,同商團相處,都是安然無事。這兩年來,有幾個英國人不喜歡國民黨,不願意國民黨的政府發展,更煽動陳廉伯,運動商團全體,在廣州內部,反對國民黨的政府。陳廉伯
演講民國十三年十一月五二九
原來是一個匯豐銀行的買辦,本來是個安分的商人,沒有甚麼野心。因為他做匯豐銀行的買辦,所以那幾位反對國民黨的英國人便認識他,便日日運動他反對政府說:「如果你能夠運動商團反對政府,我們英國便幫助你組織商人政府,你陳廉伯就是中國的華盛頓。」陳廉伯當初雖然沒有野心,但是受了英國人的這種運動,既可以得英國的幫助,自己又住在沙面,得英國人的保護,安然無恙;於是他的膽量,便雄壯起來,便發生野心。他便住在沙面,對於本黨政府作種種的反抗運動。他當初所有的死黨,不過是幾個人,運動成熟了的商團軍士,也不過是三、五十個人,羽毛還不豐滿,要反抗廣州的革命政府,還是沒有辦法。他於是又聽英國人的話,向外國另外辦軍火,想另外組織軍隊。他所辦的頭一批軍火,是用一隻叫做「哈佛」的丹麥船,運進廣州。當那隻軍火船一到廣州的時候,便被我們政府查出來了。政府便一面扣留那隻軍火船,一面派人調查那船軍火的來歷,才知道那船軍火是用商團的名義運進來的。在那隻船進口之前五日,陳廉伯也曾用商團的名義,向政府領過一張護照。不過陳廉伯領那張護照的時候,曾聲明在四十日之後才發生效力,由四十日之後起,另外到五十日止,那張護照都是有用處。陳廉伯當初之所以有這些聲明的意思,就是他對於丹麥船運來的這批軍火,已經想到了種種偷漏的方法,以為不必用到那張護照,便可以偷過。他所領的護照,是預備第二批軍火到的時候才用的。後來果然有第二批軍火,由歐洲放洋,只因第一批的在廣州失敗,所以第二批的便不知道運到甚麼地方去了。所以陳廉伯才要所領的那張護照,就是在九十日之內都有效力。而這船軍火運進廣州的日期,和那張護照相差只有五日,便生出一個大疑點。更查這隻軍火船,是屬於丹麥商人的,丹麥在廣州的領事,是一個英國人代理,而那位代理的英國人又不在廣州,是以我們便和英國領事交涉。英國領事和我們的私交很好,便將陳廉伯買軍火的原委,告訴我們說:「你們還不知道陳廉伯的行動嗎?香港和上海的外國報紙,老早就說陳廉伯要運動商團,反對你們政府,你們還沒有留心那種新聞嗎?我老實告訴你罷,有幾個英國人許久便教陳廉伯買軍火,練軍隊,反對廣州政府,這不過是頭一批軍火,以後還有二批三批。至於這種主張,只是幾個英國人的事,我可以報告我們公使,懲辦他們。你們可以辦你們的商團,對付陳廉伯。」我知道了這種詳細情形之後,便把那船軍火完全扣留。當時許多明大義的商團,也承認由政府辦理,沒有甚麼舉動。但是陳廉伯在沙面受了英國人的鼓動,便煽動一般無知識的商團,要求政府發還扣留的軍火,
國父全集五三○
如果政府不答應他們的要求,便煽動廣州全體商人罷市,抵制政府。所以有一日便有一千多商團,穿起軍服,整隊到河南大本營請願,要發還槍枝。若是不發還槍枝,第二日便罷市。我當那一日正在大本營,便親出接見那一千多商團,對他們演說:商團買槍的護照,就日期講,陳廉伯已經聲明在四十天之後才有效,這批槍枝只在領護照後五日之內,便到廣州,是一個疑點。就槍數講,護照上載明的長短槍數,與這隻船所載的槍數不符,是兩個疑點。專就護照說,便有這兩個疑點,有了這兩個疑點,那末這批軍火,不是私運,便是頂包,並且把英國領事對我所說陳廉伯要運動商團,和另外買槍練兵,來反對政府的情形,詳細告訴他們,演說了一點多鐘,他們聽明白了之後,當時便很滿足,第二日也沒有罷市。以後我把陳廉伯的叛跡,更是查得水落石出,便老實告訴商團。但是在手續上,我還沒有用公文,只用私緘,對商團各代表說:陳廉伯反叛政府的詭謀,我已經查清楚了,你們商團不是同謀的人,我自然不理;若是同謀的人,我一定要辦幾個,以憼傚尤。那些陳廉伯的黨羽,便鼓勵全體商團,要求政府寬大,不能多牽連。政府便答應他們的要求,不但是沒有牽連,並且沒有重辦一個同謀的人。陳廉伯看見政府很柔軟,更鼓動商家罷市,還是要求政府發還所有扣留的槍枝。政府也答應他們的要求,承允把護照上所載槍枝的數目,分批發還。在國慶日,便一批發還長短槍四千枝,子彈一、二十萬。陳廉伯那些人看見政府一步讓一步,很容易欺負,於是更鼓動商團在國慶日收回槍枝的時候,對於政府武裝示威,開槍打死許多慶祝雙十節的農團軍、工團軍和文武學生。因為陳廉伯已經預備了在國慶日收回槍枝之後便造反,所以預充便在西關招了兩三千土匪,假充商團。最奇的是那些假充商團的土匪,在國慶日不但是打死人,並且把打死了的人,刨肝剖肺,劏頭斷腳,把那些死屍分成無數部分,拿到沿街示眾,慘無人道。當日政府也沒有把商團有甚麼處分,商團的不良分子,便從此以後,目無政府,專唯陳廉伯之命是聽,把廣州全市商團的槍枝都集中到西關,在西關架天橋,築砲臺,用鐵柵門分鎖各街道,儼然把廣州市分成了兩部分,城內屬於政府範圍,西關屬於商團範圍。凡是商圍範圍以內,都是由商團發號施令。在商團發號施令的範圍以內,不但是沒有政府的警察,就是政府人員路過,只要被他們知道了,就馬上有性命的危險。當時西關和城內,完全成了一個交戰區域。那幾日英國人便在香港英文報紙上挑戰,說廣州的實在勢力,已經到了商團之手,政府沒有力量行使職權,政府人員馬上便要逃走。其實政府還是想調和,但
演講民國十三年十一月五三一
是西關的那些土匪,頑強抵抗,無論政府是怎麼樣調和,都不能得結果。到了十月十四日晚,凡是近政府各機關的高當舖,都收藏得幾十團兵,居高臨下,開槍打政府,一夜打到天明。到天明的時候,政府為求自衛起見,才下令還槍。到了政府還槍之後,稍明事理的商團份子,便極願繳槍了結,以免縻爛市場。而陳廉伯的死黨,還是在西關散布謠言,不說是東江陳炯明的援兵就到了,就說是白鵝潭的英國兵船,馬上便要開砲,打退政府;只要商團多抵抗幾點鐘,便可以勝利。
當商團事變沒有發生以前的十幾日,英國領事本告訴了我們政府說:「在白鵝潭的英國兵船,已經奉到了他們海軍提督的命令,如果廣州政府開砲打西關,英國兵船便開砲打廣州政府。」我得了這個通知,便用很正當的宣言,通告英倫政府和世界各國。英倫政府也自己知道無理,便制止他們海軍提督,所以到後來政府和商團衝突的時候,英國兵船到底是守中立。從互相衝突之後,不上四點鐘,各武裝商團便繳械了事,於是香港英國的報紙,更以為是反對廣州政府的好材料,便無中生有,亂造謠言,把廣東政府罵到不值半分錢。其實廣州政府和商團,原來本是相安無事,因為有幾個英國流氓,居中離間,所以便弄得不和,到了不和之後,也可以用和平手段了結,因為那幾個英國流氓又從中挑撥,所以便弄到殺人繳槍,以致商團受英國人的大騙。諸君不信,只看前幾個月的香港英文報紙,許多都是恭維陳廉伯是「中國的華盛頓」,廣州不久便有商人政府發現的論調,便可以知道英國人的居心。幸而英國人和陳廉伯的這次陰謀沒有成功,如果真是成功了,廣東便變成了第二個印度。我們廣東這次沒有亡省,雖然是天幸,但是已經阻止了北伐軍的進行,擾亂了廣州市的商場;弄到全省不太平,都是外國人的力量,在廣東暗中搗亂。就是推到全國的情形,也是這一樣。
因為這些理由,所以我們才要防止外國人的力量,再來中國搗亂;防止了外國人在中國搗亂的力量,中國才可以永久的和平;要防止外國人在中國搗亂,便先要外國人在中國沒有活動的力量;要外國人在中國沒有活動的力量,還是在廢除一切不平等的條約;廢除了一切不平等的條約,才可以收回租界、海關和領事裁判權,中國才可以脫離外國的束縛,才可以還我們原來的自由。
用極淺近的道理說,諸君知道那些不平等的條約,究竟是甚麼東西呢?簡而言之,就是我們大家的賣身契。中國和
國父全集五三二
外國立了許多喪失權利的條約,就是把我們國民押把外國人,替我們寫了許多賣身的字據一樣。中國國民賣身不只是賣到一國,已經賣到了十幾國。我們國民賣了身,究竟國家的地位,墮落到甚麼樣子呢?有許多人都說中國現在是半殖民地,不承認是全殖民地。存這樣見解的人,不是自己安慰自己,就是不知道中國現在的國情。如果說中國是半殖民地,中國的地位,自然是比全殖民地的地位高。依我看起來,中國現在不是半殖民地,也不是全殖民地;但是國家的地位,比全殖民地的地位還要低。這個道理,很容易明白。譬如香港完全割歸英國,由英國人管理,是英國的全殖民地;上海還是中國的領土,不過暫時租到外國,可以說是半殖民地。就字面講,香港既是全殖民地,上海是半殖民地,上海的中國人所享的主權,當然比香港的中國人所享的主權要高。但是事實上是怎麼樣呢?香港割歸了英國,英國政府便派一個總督來管理。那個總督為管理香港起見,設立了一個香港政廳,另外又設立一個立法局,所有關於管理香港土地人民的法律,都是由那個立法局頒布出來的。在那個立法局裏頭,還有幾個中國人,那幾個中國人在立法局裏頭,還有很大的發言權,還可以議訂法律來管理香港。上海是我們中國的領土,在租界之內,大多數做生意的是中國人,納稅的是中國人,勞動的也是中國人,試問中國有沒有人在上海工部局裏頭能夠有大發言權呢?中國人能夠在上海工部局裏頭,議訂法律來管理上海呢?我們在上海是主人,他們由外國來的都是客人,他們居然反客為主,在中國的領土之中,組織一個政府來加乎我們之上,我們人民不敢過問,政府不能管理。用香港和上海比較,究竟是在香港的中國人所享的主權高呀?還是在上海的中國人所享的主權高呢?不但是上海是如此,凡是外國人在中國所到的地方,他們便無法無天,為所欲為。所以中國現在不只是全殖民地,比全殖民地的地位還要低一級。我就這個情形,創立一個新名詞,叫中國是「次殖民地」。再就全殖民地的情形講:凡是一個殖民地的人民,只做一國的奴隸,對於母國總可以享多少權利。我們現在做十幾國的奴隸。沒有一點權利之可言。譬如澳洲是英國的殖民地,加拿大是英國的殖民地,和南非洲許多地方也都是英國的殖民地。所有澳洲、非洲、和加拿大所設立的政府,對於母國新進口的人民,都有主權可以檢查。由母國運來的貨物。那些殖民地的政府都可以自由抽稅。英國人進那些殖民地之後,只可以做普通買賣的商業,不能濫發紙幣,擾亂那些殖民地的金融,英國人在那些殖民地犯了罪,要由那些殖民地的法庭裁判,英國不能另外設立法庭去裁判。試問英國
演講民國十三年十一月五三三
人進中國的口岸,中國政府有沒有權力去檢查呢?英國貨物到中國來,中國有沒有海關去自由抽稅呢?英國在中國的所有通商口岸,開設銀行,濫發紙幣,中國政府有沒有權力去稽查禁止呢?英國人寄居中國各地,若是犯了罪,中國法庭能不能夠去裁判他們呢?英國人的這些行動,在本國的殖民地是怎麼樣呢?再在他們的祖國三島之內,又是怎麼樣呢?
不止是英國人在中國是這樣橫行,就是其他各外國人,都是一樣。所以中國人不只是做一國的奴隸,實在是做十幾國的奴隸。國家的地位,真是一落千丈,比亡國奴的地位還要低。好比高麗亡到日本,安南亡到法國,高麗人只做日本一國的奴隸,安南人只做法國一國的奴隸。高麗人和安南人的地位,比中國人還要高。我們不用外國的領土來比,就是同是中國的土地,只要完全亡到了外國的,便和在中國沒有亡的,大不相同。好比香港的公園,無論甚麼中國人,都可以進內面休息,上海的黃浦灘和北四川路那兩個公園,我們中國人至今都是不能進去。從前在那些公園的門口,並掛一塊牌說:「狗同中國人不許入。」現在雖然是取消了那塊牌,還沒有取消那個禁例。在香港之內,無論是甚麼地方,中國人都可以進去,在上海便有許多地方,中國人不能去。好像在上海的英國會館,中國人便不許進去,就是有英國人的朋友住在裏面,中國人只要進去看看朋友,都是不能破例。至如在香港的英國會館,中國人還可以進去看朋友,還可以進去吃飯。我們中國人的地位,墮落到了這個地步,如果還不想振作國民的精神,同心協力,爭回租界、海關和領事裁判權,廢除一切不平等的條約,我們中國便不是世界上的國家,我們中國人便不是世界上的國民。
現在北京有了大變化,我可以自由到北京去。我一到北京之後,便要開國民會議。這個會議能不能夠馬上開得成,此刻固然沒有把握。假若開得成,我首先要提出來的就是兩件事:一件是改良國民生計,一件是改良中外不平等的條約。若是國民會議開不成,我們就是想要做這兩件事,便做不成功。要把這兩件事做成功,還是要開國民會議。要能夠開國民會議,還是要大家先出來提倡。至於國民會議的組織法,因為全國人數的調查不的確,不容易由人民直接派代表,所以我在宣言裏頭,便主張用全國已經有了組織的團體派代表,共同到北京來組織國民會議。至於宣言中所列入的團體,遺漏了的還是很多:譬如報界便沒有列入,所以我在上海,便主張加入報界團體。你們在海外的華僑團體,也沒有列入,為解決華僑在海外所受的種種壓迫起見,華僑團體也應該要加入。要全體國民都是一致力爭,要全國有組織的團體
國父全集五三四
,都是一齊加入,然後這個國民會議才可以開得成,然後這個國民會議才是有很大的力量。因為要得到國民全體的主張,然後對內要改良國民生計的問題,才可以根本解決,對外要改良中外不平等的條約,才可以動世界各國人民的視聽。
現在中國搗亂的外國人,不過是少數無賴的流氓,至於在外國許多主張公道的外國人,都不知道這些詳細情形。假若那些很公平的外國人,都知道了中國同他們所立的那些不平等條約,實在是很壞,他們一定出來仗義執言,為我們打不平,要幫助我們要求他們本國政府,廢除那些不平等的條約。好比美國南方人,從前虐待黑奴,北方主張公道的人,便出來打不平,發生南北戰爭,一定要解放黑奴一樣。因為這個道理,所以我們這次到北京所召集的國民會議,必須全國有組織的團體都一齊加入,才有大力量,才可以助各國主張公道民眾的注意,然後乃可動世界的公忿,他們一定要來和我們表同情。到了各國主張公道的人,都和我們表同情,那還愁甚麼不平等的條約不能夠廢除呢?
我們做國民的,要將來達到這種大目的,此刻必要向北京和全國去力爭,要全體國民都是打電報,一致去爭。國民為爭這種國家大事,打到了幾百張和幾千張電報,便可以當幾千兵和幾萬兵。假若我得到了國民的一萬張電報,都是要開國民會議,我在北京便可以拿那一萬張電報,向軍閥去力爭。用一萬張電報去爭,這種和平的爭法,勝過十萬兵。所以要廢除中外不平等的條約,還是要開國民會議。要開國民會議,還是要做國民的大家奮鬥,一致去要求。今晚在這裏開會的人,都是本黨在日本各地的同志。散會之後,要實行本黨的主張,便要寫信發電到各方的朋友和中國的家庭,去解釋國民會議的重要,要各人所有的親戚朋友,都是一致贊成,要開國民會議。國民會議開得成,中國便可以和平統一,大家便可以得太平幸福。國民會議開不成,中國便還要大亂不已,大家便還要受兵災的禍害。所以大家要以後所得到的是禍是福,還是在大家自己去求。今晚各同志來歡迎我,我便希望各同志在散會之後,對於國民會議要務力去奮鬥。
(註一) 據「過日言論」。
大亞洲主義(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在神戶高等女校對神戶商業會議所等五團體演講諸君:今天蒙諸君這樣熱誠的歡迎,我實在是非常的感激。今天大家定了一個問題,請我來講演,這個問題是「大
演講民國十三年十一月五三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