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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萍鄉之役致革命軍首領照會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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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萍鄉之役致革命軍首領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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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丙午萍鄉之役致革命軍首領照會

生平歷程
革命起義再接再厲
文件類型

宣言及文告

民國日期

-006/11/26

西元日期

1907/01/10

國父年歲

42

全文內容

丙午萍鄉之役致革命軍首領照會(註一) 民前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一九○七年一月十日)
建立中華共和國革命軍大總統孫為照會事:照得本總統自提倡大義以來,專以驅除胡虜、恢復中華、建立民國、平均地權為宗旨。幸我海內外同胞,咸知滿人為我漢族不共戴天之讎,各抱熱誠,共張撻伐。或同盟起義,或歃血誓師,如風之行,如響斯應。本年十月南軍樹幟,率三湘子弟為天下先。大兵所至,簞食壺漿。具徵人心思漢,天意厭胡,凡我同胞,際此尤為千載一時之機會。本總統歷年奔走歐美諸洲,運動聯合,現今如英、法、德、日、美等國,上至政府下至人民,均極傾心贊助,願進東亞文明之幸福,而保全世界公共之和平。故本總統對於內地各同志會黨,已具有實力者,一律照會通知,發給關防,以期義旗共舉。本總統得調查部報告,聞貴軍精養有素,蹈厲無前,如長江大河,必有一瀉千里之勢。本總統具大期望於貴軍,貴軍亦即負大責任於中國:替天行化,神武不殺之謂仁;伐罪弔民,溫肅並行之謂道。凡大軍所到之處,嚴禁侵犯姦淫,俾農工商賈各安其業。更嚴禁妨害外國人之生命、財產、教堂、商埠等,俾外人不得乘機至內地。學堂工廠,尤以極力保護,以應民心。軍中人等,應知此舉專以驅逐胡虜,收回主權,為同胞謀幸福起見,非以國家為一己私產者所比。為此合行照會貴軍,厲兵秣馬,速舉義師。其應用軍械,本總統自當源源接濟,不致有匱。並給軍事關防,以資信守。務期同心同德,以戕胡虜之命,而贊中華民國之功成。用伸大義,布告同胞,須至照會者:
右照會
南洋淮揚等處革命總執法兼參議事蕭
計開
軍事關防一件
黃帝紀元四千六百零四年,歲丙午十一月二十六日行。
(有照會南洋淮揚等處革命軍都督劉公文一件,文與前同。)

注釋

(註一) 據鄒魯「中國國民黨史稿」(民國二十七年商務印書館出版),以下簡稱「鄒稿」。

相關人名
黃帝劉公
相關地名
中國和平長江南洋淮揚萍鄉
相關專有名詞
革命軍萍鄉之役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二冊

頁次

007-008

檢索詞出現頁次

    堂、旅店,一律保護。
  四、增文武官俸。
    內外文官廩祿從豐,自能廉潔持躬,公忠體國。其有及年致仕者,給以年俸,視在官之久暫,定恩額之多少,,若為國捐軀,則撫養其身後。
  五、平其政刑。
    大小訟務,仿歐美之法,立陪審人員,許律師代理,務為平允,不以殘刑致死,不以拷打取供。
  六、變科舉為專門之學。
    如文學、科學、律學等,俱分門教授,學成之後,因材器使,毋雜毋濫(註三)。
(註一) 據「胡本」。原標題為「庚子(一九○○年)由日本經香港致港督書」,今標題據「會本」,國父由日過港在是年五、六月間,日期依此定。
(註二) 據「會本」增「為」字。
(註三) 原文為「毋溫」,今據「會本」改。

丙午萍鄉之役致革命軍首領照會(註一) 民前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一九○七年一月十日)
  建立中華共和國革命軍大總統孫為照會事:照得本總統自提倡大義以來,專以驅除胡虜、恢復中華、建立民國、平均地權為宗旨。幸我海內外同胞,咸知滿人為我漢族不共戴天之讎,各抱熱誠,共張撻伐。或同盟起義,或歃血誓師,如風之行,如響斯應。本年十月南軍樹幟,率三湘子弟為天下先。大兵所至,簞食壺漿。具徵人心思漢,天意厭胡,凡我同胞,際此尤為千載一時之機會。本總統歷年奔走歐美諸洲,運動聯合,現今如英、法、德、日、美等國,上至政府下至人民,均極傾心贊助,願進東亞文明之幸福,而保全世界公共之和平。故本總統對於內地各同志會黨,已具有實力者,一律照會通知,發給關防,以期義旗共舉。本總統得調查部報告,聞貴軍精養有素,蹈厲無前,如長江大河,必有
宣言及文告民前十二年五、六月間──民前年六年十一月七

一瀉千里之勢。本總統具大期望於貴軍,貴軍亦即負大責任於中國:替天行化,神武不殺之謂仁;伐罪弔民,溫肅並行之謂道。凡大軍所到之處,嚴禁侵犯姦淫,俾農工商賈各安其業。更嚴禁妨害外國人之生命、財產、教堂、商埠等,俾外人不得乘機至內地。學堂工廠,尤以極力保護,以應民心。軍中人等,應知此舉專以驅逐胡虜,收回主權,為同胞謀幸福起見,非以國家為一己私產者所比。為此合行照會貴軍,厲兵秣馬,速舉義師。其應用軍械,本總統自當源源接濟,不致有匱。並給軍事關防,以資信守。務期同心同德,以戕胡虜之命,而贊中華民國之功成。用伸大義,布告同胞,須至照會者:
    右照會
  南洋淮揚等處革命總執法兼參議事蕭
    計開
    軍事關防一件
    黃帝紀元四千六百零四年,歲丙午十一月二十六日行。
  (有照會南洋淮揚等處革命軍都督劉公文一件,文與前同。)
(註一) 據鄒魯「中國國民黨史稿」(民國二十七年商務印書館出版),以下簡稱「鄒稿」。

中華國民軍政府討滿洲檄 民前五年三月十三日(一九○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天運丁未紀元四千六百零五年○月○日,中華國民軍政府檄曰:昔我皇祖黃帝軒轅氏,與炎皇同出於少典之裔,實建國於茲土,上法乾坤,乃作冠帶,弧矢之利,以威不庭,南剪蚩尤,北逐葷粥,封國萬區,九有九截。少昊高陽繼之,至於唐虞,分北三苗,海隅蒼生,莫不循化。夏商之世,王威不遠,亦能保我子孫黎民,不失舊服。自周公兼夷狄,定九宇,四海之內,提封萬里,旅獒肅慎,無敢不若。衰周板蕩,始有赤狄、白狄、九州陸渾之戎,交捽諸夏,夷言被髮,瀆亂華俗,部落聚居,勝兵稀疏,亦財比於癬疥。秦始皇帝奄有海內,乃命上將驅而致之,河湟之外始築長城以阻
國父全集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