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廷芳墓表
伍廷芳墓表
雜文
014/01
1925/01
60
伍廷芳墓表(註一) 民國十四年(一九二五年)一月
公姓伍氏,諱廷芳,字文爵(註二),號秩庸,廣東新會縣人。考諱榮彰,賈於南洋星加坡,以前清道光二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生。公年四歲歸國,自勝衣就傅,已不屑為帖括之學。年十四,肄業香港(註三)聖保羅書院,凡六年,卒業,供職於香港法曹,然非其志也。節衣縮食,積俸餘,為他日留學之資。復以暇晷,與友人創中外新報,吾國之有日報自此始。
年三十三,遂赴英倫,入林肯法律學院,治法學,越三載,應試得大律師,以奔父喪歸國,旋至香港,操大律師業。越四年,被任巡理府,復受聘為立法局議員,論者謂國人得為外國律師者,公為第一人;香港僑民得為議員,以公為嚆矢;任法官者,公一人而已。
然公自幼時,已懷經世之志,覩中國積弱,發憤以匡救自任。會合肥李鴻章聞公名,屢招致之,公遂舍所業,就鴻章幕府。鴻章方督直隸,治新政,津沽鐵路、北洋大學、北洋武備學堂、電報局,皆次第經始,公多所贊襄,於外交締約尤盡力。
既而出使美、日、秘三國,保護華僑,力爭國體。庚子義和團事起,周旋壇坫間,多所補救,尤翕然為世所稱。任滿歸國,為商約大臣,駐上海,與各國締約,樹整頓圜法,裁匣加稅,收回領事裁判權,畫一度量衡之基礎。尋遷商部左侍郎,再遷外務部右侍郎,復與沈家本同任修律大臣,成民刑律草案,旋頒行刑律,凡前清凌遲、連坐、刑訊等條,皆汰去,為中國刑法開新紀元,公名由是益重。然公居京師久,洞知前清不足與有為,根本窳敗,非催陷擴清,末由致治,意鬱鬱,遂謝病去,年六十五矣。
其明年,再被任出使美、墨、秘、古諸國,耆年長德,所至想望風采;既受代,經歷歐洲諸國歸,憇於上海寓廬,而辛亥革命起,公遂蹶然興,倡議請清帝退位,一時所謂縉紳士大夫,皆驚異之,而不知公匡時救國之志,蓄之已久,故有觸即發也。
其時南方光復已十餘省,公被推為外交總代表,駐上海,代表光復諸省,與各國交涉,各國由是認光復諸省為交戰團體。旋兼議和總代表,公揭櫫主張,以為今日之事,當合南北,共建民國。及南京政府成立,文被舉為大總統,以公為司法總長,議和總代表如故,卒訂定清室優待條件,清帝退位,民國遂以統一焉。
南京政府既移於北京,公退休凡五年。及黎元洪繼任為大總統,徵公入京,任外交總長。未數月,兼代理國務總理。時武人毀法,以兵脅迫大總統下解散國會命令,公堅拒不副署,恫嚇萬端,不為動;元洪竟解公代理國務總理職,以江朝宗繼之,副署解散國會命令。
公憤大法之凌夷,念喪亂之無日,毅然出京謀所以戡亂討賊。其時,文已與故海軍總長程璧光定議,率艦隊至廣州,開「非常國會」,建軍政府,以護法號召天下,公繼至,同心匡輔。而兩廣武人陰懷異端,務齮齕之,使不得行其志,文以七年間,辭大元帥職去,公仍留廣州,改組軍政府,任總裁,兼長外交、財政,終以跋扈武人不可與其事,棄而歸上海,國會議員相率從之。
九年冬,粤軍自漳州回師定廣州,文乃偕公回廣州,復軍政府。十年五月,國會舉文任大總統,以公為外交總長兼財政總長。其年冬,文赴桂林,督諸軍北伐,以公代行大總統事,其明年四月,因陳炯明阻撓北伐,回師廣州,免其職,以公兼任廣東省長,自赴韶州督師,入江西,克贛州,走陳光遠,江西全省將定,而陳炯明嗾所部謀叛,文自韶州率輕騎回廣州鎮懾之。六月十六日,叛兵遂圍攻大總統府,且分兵襲韶州大本營,北伐事業,因之蹉跌,而六年以來,護法事業亦功敗垂成。公感憤得疾,遂以二十三日薨於廣州省醫院,春秋八十有一。彌留時,猶諄諄授公子朝樞以護法本末,昭示國人,無一語及家事,蓋其以身許國,數十年如一日,故易簀之際,精明專一,有如此也。
公生平好學,政事之暇,手不釋卷,其始研究衛生之學,蔬食,絕烟酒,自謂壽可至二百餘歲;繼治靈魂學,視形骸如逆旅,以為留此將以有為耳,故能於危疑震撼之際泰然不易其所守。自以與於締造民國之役,不忍見為武人政客所敗壞,故以耄耋之年當國事,犯危難,無所恤,卒以身殉。悲夫!其對於社會,如提倡國貨,倡剪髮不易服之議,以塞漏卮,皆有遠識,能造福於國人。夫人何氏,賢而有壽。子朝樞,能繼述志事。孫競仁、慶培、繼先。以民國十三年十二月十日葬公於廣州東郊一望岡。
文自元年與公共事,六年以後,頻同患難,知公彌深,敬公彌篤,謹揭其生平志事關係國家之大者,以告天下後世,俾知所楷模焉。中華民國十四年一月吉日。
(註一) 據「黨義研究」第四卷第四號(民國三十二年八月二十五日出版)。原標題為「伍秩庸博士墓表」,今標題據「會本」。
(註二) 原文為「宋文爵」,今據「會本」改。
(註三) 原文為「吞港」,今據「會本」改。
國父全集
第九冊
628-630
伍廷芳墓表(註一) 民國十四年(一九二五年)一月
公姓伍氏,諱廷芳,字文爵(註二),號秩庸,廣東新會縣人。考諱榮彰,賈於南洋星加坡,以前清道光二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生。公年四歲歸國,自勝衣就傅,已不屑為帖括之學。年十四,肄業香港(註三)聖保羅書院,凡六年,卒業,供職於香港法曹,然非其志也。節衣縮食,積俸餘,為他日留學之資。復以暇晷,與友人創中外新報,吾國之有日報自此始。
年三十三,遂赴英倫,入林肯法律學院,治法學,越三載,應試得大律師,以奔父喪歸國,旋至香港,操大律師業。越四年,被任巡理府,復受聘為立法局議員,論者謂國人得為外國律師者,公為第一人;香港僑民得為議員,以公為嚆矢;任法官者,公一人而已。
然公自幼時,已懷經世之志,覩中國積弱,發憤以匡救自任。會合肥李鴻章聞公名,屢招致之,公遂舍所業,就鴻章幕府。鴻章方督直隸,治新政,津沽鐵路、北洋大學、北洋武備學堂、電報局,皆次第經始,公多所贊襄,於外交締約尤盡力。
既而出使美、日、秘三國,保護華僑,力爭國體。庚子義和團事起,周旋壇坫間,多所補救,尤翕然為世所稱。任滿歸國,為商約大臣,駐上海,與各國締約,樹整頓圜法,裁匣加稅,收回領事裁判權,畫一度量衡之基礎。尋遷商部左侍郎,再遷外務部右侍郎,復與沈家本同任修律大臣,成民刑律草案,旋頒行刑律,凡前清凌遲、連坐、刑訊等條,皆汰去,為中國刑法開新紀元,公名由是益重。然公居京師久,洞知前清不足與有為,根本窳敗,非催陷擴清,末由致治,意鬱鬱,遂謝病去,年六十五矣。
其明年,再被任出使美、墨、秘、古諸國,耆年長德,所至想望風采;既受代,經歷歐洲諸國歸,憇於上海寓廬,而辛亥革命起,公遂蹶然興,倡議請清帝退位,一時所謂縉紳士大夫,皆驚異之,而不知公匡時救國之志,蓄之已久,故有觸即發也。
其時南方光復已十餘省,公被推為外交總代表,駐上海,代表光復諸省,與各國交涉,各國由是認光復諸省為交戰
國父全集六二八
團體。旋兼議和總代表,公揭櫫主張,以為今日之事,當合南北,共建民國。及南京政府成立,文被舉為大總統,以公為司法總長,議和總代表如故,卒訂定清室優待條件,清帝退位,民國遂以統一焉。
南京政府既移於北京,公退休凡五年。及黎元洪繼任為大總統,徵公入京,任外交總長。未數月,兼代理國務總理。時武人毀法,以兵脅迫大總統下解散國會命令,公堅拒不副署,恫嚇萬端,不為動;元洪竟解公代理國務總理職,以江朝宗繼之,副署解散國會命令。
公憤大法之凌夷,念喪亂之無日,毅然出京謀所以戡亂討賊。其時,文已與故海軍總長程璧光定議,率艦隊至廣州,開「非常國會」,建軍政府,以護法號召天下,公繼至,同心匡輔。而兩廣武人陰懷異端,務齮齕之,使不得行其志,文以七年間,辭大元帥職去,公仍留廣州,改組軍政府,任總裁,兼長外交、財政,終以跋扈武人不可與其事,棄而歸上海,國會議員相率從之。
九年冬,粤軍自漳州回師定廣州,文乃偕公回廣州,復軍政府。十年五月,國會舉文任大總統,以公為外交總長兼財政總長。其年冬,文赴桂林,督諸軍北伐,以公代行大總統事,其明年四月,因陳炯明阻撓北伐,回師廣州,免其職,以公兼任廣東省長,自赴韶州督師,入江西,克贛州,走陳光遠,江西全省將定,而陳炯明嗾所部謀叛,文自韶州率輕騎回廣州鎮懾之。六月十六日,叛兵遂圍攻大總統府,且分兵襲韶州大本營,北伐事業,因之蹉跌,而六年以來,護法事業亦功敗垂成。公感憤得疾,遂以二十三日薨於廣州省醫院,春秋八十有一。彌留時,猶諄諄授公子朝樞以護法本末,昭示國人,無一語及家事,蓋其以身許國,數十年如一日,故易簀之際,精明專一,有如此也。
公生平好學,政事之暇,手不釋卷,其始研究衛生之學,蔬食,絕烟酒,自謂壽可至二百餘歲;繼治靈魂學,視形骸如逆旅,以為留此將以有為耳,故能於危疑震撼之際泰然不易其所守。自以與於締造民國之役,不忍見為武人政客所敗壞,故以耄耋之年當國事,犯危難,無所恤,卒以身殉。悲夫!其對於社會,如提倡國貨,倡剪髮不易服之議,以塞漏卮,皆有遠識,能造福於國人。夫人何氏,賢而有壽。子朝樞,能繼述志事。孫競仁、慶培、繼先。以民國十三年十二月十日葬公於廣州東郊一望岡。
雜文 民國十四年一月 六二九
文自元年與公共事,六年以後,頻同患難,知公彌深,敬公彌篤,謹揭其生平志事關係國家之大者,以告天下後世,俾知所楷模焉。中華民國十四年一月吉日。
(註一) 據「黨義研究」第四卷第四號(民國三十二年八月二十五日出版)。原標題為「伍秩庸博士墓表」,今標題據「會本」。
(註二) 原文為「宋文爵」,今據「會本」改。
(註三) 原文為「吞港」,今據「會本」改。
褒節婦張俞淑華文(註一) 民國十四年(一九二五年)二月五日
嘗以貞松秉節,翹柯能拒夫嚴霜:良玉含精,粹質無傷於猛火;巴臺特築,史家傳利物之賢;漆室沈吟,女子且仁民之抱。惟番禺縣節婦張俞淑華,夙嫻德象,爰適清門;克孝無愆,相莊匪懈;玉麟方兆,琴鵠旋嗟。搴帷傳韋逞之經,畫荻授廬陵之字。柏舟矢志,篝燈勤恤緯之功;板屋同仇,藻繪助扶創之藥;貞心卅載,善行百端,匪惟桓孟之徽音,具有陶歐之懿範,載稽國典,宜予褒揚。於戲!綽楔風清,咸識女宗之式;芳型日煥,彌敦禮教之原。特錫嘉言,用彰淑行。
(註一) 據「中國新聞報」(民國十四年二月五日)。
為居正題民國意義(註一)
美語曰:民國者,民之國也。為民而設,由民而設,由民而治者也。覺生先生正。孫文印。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照片。
祝童潔泉七十壽詩(註一)
階前雙鳳戾天飛,覽揆年華屆古稀;治國安民兒輩事,博施濟眾我公徽。王槐花照瑤觥讌,竇桂香凝綵舞衣;所欲
國父全集六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