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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覆參議會論國旗文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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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覆參議會論國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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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咨覆參議會論國旗文

生平歷程
民國肇建與宣揚主義
文件類型

公牘

民國日期

001/01/12

西元日期

1912/01/12

國父年歲

47

全文內容

咨覆參議會論國旗文(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十二日(註二)
貴會咨來議決用五色旗為國旗等因,本總統對於此問題,以為未可遽付頒行。蓋現時民國各省已用之旗,大別有三:武漢首義則用內外十八省之徽誌,蘇浙則用五色之徽誌,分用其一,必廢其二,所用者必比較為最良,非有絕大充分之理由,不能為折衷定論。故本總統不欲遽定之於此時,而欲俟滿虜既亡,民選國會成立之後,付之國民公決。若決定於此時,則五色旗遂足為比較最良之徽誌否,殆未易言。 (一)清國舊例,海軍以五色旗為一二品大官之旗,今黜滿清之國旗而用其官旗,未免失體。
(二)其用意為五大民旗,然其分配代色,取義不確,如以黃代滿之類。
(三)既言五族平等,而上下排列,仍有階級。
夫國旗之頒用,所重有三:一旗之歷史,二旗之取義,三旗之美觀也。武漢之旗,以之為全國之首義尚矣;蘇浙之旗,以之克復南京;而天日之旗,則為漢族共和黨人用之南方起義者十餘年。自乙未年陸皓東身殉此旗後,如黃岡、防城、鎮南關、河口,最近如民國紀元前二年廣東新軍之反正,倪映典等流血,前一年廣東城之起義,七十二人之流血,皆以此旗。南洋美洲各埠華僑同情於共和者,亦已多年升用,外人總認為民國之旗。至於取義,則武漢多有極正大之主張,而青天白日,取象宏美,中國為遠東大國,日出東方為恆星之最者,且青天白日,示光明正照自由平等之義,著於赤幟,亦為三色,其主張之理由尚多。
但本總統以為非於此時決定,則可勿詳論,因而知武漢所主張,亦有完滿之解說。究之革命用兵之際,國旗統一,尚非所急,有如美國亦幾經更改,而後定現所行用之旗章。故本總統以為暫勿頒定施行,而俟諸民選國會成立之後。謹覆。並請公安。附粘天日旗樣式兩紙。今日適得武昌來電,則主張用首義之旗,亦有理由,非經將來大會討論,總難決定也。(十二日)。

注釋

(註一) 據「臨時政府公報」第六號(民國元年二月三日)。
(註二) 日期據「會本」。

相關人名
倪映典陸皓東黃岡
相關地名
中國公安防城武昌武漢河口南京南洋南關美洲黃岡廣東鎮南鎮南關
相關專有名詞
共和黨武漢首義新軍滿清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六冊

頁次

002-003

檢索詞出現頁次

陳少谷知照。
(註一) 據「臨時政府公報」第五號(民國元年二月二日)。
(註二) 日期據黨史會編「國父全集」(民國五十四年十一月中華民國各界紀念國父百年誕辰籌備委員會出版,以下簡稱「會本」)。

咨覆參議會論國旗文(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十二日(註二)
  貴會咨來議決用五色旗為國旗等因,本總統對於此問題,以為未可遽付頒行。蓋現時民國各省已用之旗,大別有三:武漢首義則用內外十八省之徽誌,蘇浙則用五色之徽誌,分用其一,必廢其二,所用者必比較為最良,非有絕大充分之理由,不能為折衷定論。故本總統不欲遽定之於此時,而欲俟滿虜既亡,民選國會成立之後,付之國民公決。若決定於此時,則五色旗遂足為比較最良之徽誌否,殆未易言。
 (一)清國舊例,海軍以五色旗為一二品大官之旗,今黜滿清之國旗而用其官旗,未免失體。
 (二)其用意為五大民旗,然其分配代色,取義不確,如以黃代滿之類。
 (三)既言五族平等,而上下排列,仍有階級。
  夫國旗之頒用,所重有三:一旗之歷史,二旗之取義,三旗之美觀也。武漢之旗,以之為全國之首義尚矣;蘇浙之旗,以之克復南京;而天日之旗,則為漢族共和黨人用之南方起義者十餘年。自乙未年陸皓東身殉此旗後,如黃岡、防城、鎮南關、河口,最近如民國紀元前二年廣東新軍之反正,倪映典等流血,前一年廣東城之起義,七十二人之流血,皆以此旗。南洋美洲各埠華僑同情於共和者,亦已多年升用,外人總認為民國之旗。至於取義,則武漢多有極正大之主張,而青天白日,取象宏美,中國為遠東大國,日出東方為恆星之最者,且青天白日,示光明正照自由平等之義,著於赤幟,亦為三色,其主張之理由尚多。
  但本總統以為非於此時決定,則可勿詳論,因而知武漢所主張,亦有完滿之解說。究之革命用兵之際,國旗統一,尚非所急,有如美國亦幾經更改,而後定現所行用之旗章。故本總統以為暫勿頒定施行,而俟諸民選國會成立之後。謹
國父全集二

覆。並請公安。附粘天日旗樣式兩紙。今日適得武昌來電,則主張用首義之旗,亦有理由,非經將來大會討論,總難決定也。(十二日)。
(註一) 據「臨時政府公報」第六號(民國元年二月三日)。
(註二) 日期據「會本」。

咨參議院請核議法制局職制草案文(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十二日(註二)
  竊維臨時政府成立,所有一切法律命令,在在須行編訂,法制局之設,刻不容緩,應將法制局職制提出貴院議決,以便施行。除派本府秘書員李肇甫於本月十二日親赴貴院提議外,合即先將法制局職制草案咨送貴院查核辦理。此咨。
(註一) 據「臨時政府公報」第三號(民國元年一月三十一日)。原標題為「大總統咨參議院法制局職制」。
(註二) 日期據「會本」。

准頒布陸軍編制表令(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令:陸軍編制表著即准此頒行。此令。陸軍部總長黃興知照。計發交陸軍編制表十四張,陸軍官佐士兵階級表一張。孫文。
  中華民國元年元月十六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抄件。

飭陸軍部轉飭各軍一體嚴加約束士兵以肅軍紀令(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公牘(上) 民國元年一月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