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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中央政府用人的意見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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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中央政府用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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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對中央政府用人的意見

生平歷程
民國肇建與宣揚主義
文件類型

談話

民國日期

001/08

西元日期

1912/08

國父年歲

47

全文內容

對中央政府用人的意見(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八月在北京與袁世凱的談話
袁世凱問道:你對於中央政府用人的意見怎麼樣呢?
中山答道:我所要的第一是誠實的官吏。但是中國官吏誠實之外還需要別種美德。中國需要有創造新事業才能,使中國人從事實業以生利的官吏。我不管誰任命為中央政府的官,只要人民自身在立法上面有全權對於任命官沒有否認。我不注意於置我的朋友於職位,因為我並不要與我已經退位的執行大權有所衝突。我的事業現在是建設的,我不要干涉你的職務上的自由,倘使我干涉你的自由,我就要照我干涉的程度而負失敗的責任。我並不要干涉你的執行職務,也不要別人干涉我的建設職務。倘使我要任用我的朋友,我可以用在我自己的地方,所以我不注意官吏的任命。我的志願是愈急速愈好開始我的建設事業,開始建築我所計劃的中國鐵路統系。我們有了鐵路統系發達於全國,就可以為了人民的利益以開闢工商業的道路。農業的中國要變成工業的中國了。為取不正當利益而找官做的人,就要改變從賦稅上取利的法子而向更有利的服務的路上了。
袁世凱問道:你怎麼可以做這種種事情呢?
中山答道:鐵路是開發新地的企業第一件需要的事情。私人組織建築受政府管理的辦法須經議會通過。這個是同美國建築鐵路計劃相符的。倘使鐵路歸政府所有,就給謀官的人以牟利的機會。倘使是歸私人公司所有,不能得外國投資。倘屬私人組織,仍歸政府管理,就可脫離政治勢力,且有政府管理的益處。

注釋

(註一) 據林百克著,徐植仁譯「孫逸仙傳記」(民國三十二年十二月,中國文化服務社出版)。

相關人名
袁世凱
相關地名
中國北京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二冊

頁次

474

檢索詞出現頁次

對中央政府用人的意見(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八月在北京與袁世凱的談話

  袁世凱問道:你對於中央政府用人的意見怎麼樣呢?
  中山答道:我所要的第一是誠實的官吏。但是中國官吏誠實之外還需要別種美德。中國需要有創造新事業才能,使中國人從事實業以生利的官吏。我不管誰任命為中央政府的官,只要人民自身在立法上面有全權對於任命官沒有否認。
我不注意於置我的朋友於職位,因為我並不要與我已經退位的執行大權有所衝突。我的事業現在是建設的,我不要干涉你的職務上的自由,倘使我干涉你的自由,我就要照我干涉的程度而負失敗的責任。我並不要干涉你的執行職務,也不要別人干涉我的建設職務。倘使我要任用我的朋友,我可以用在我自己的地方,所以我不注意官吏的任命。我的志願是愈急速愈好開始我的建設事業,開始建築我所計劃的中國鐵路統系。我們有了鐵路統系發達於全國,就可以為了人民的利益以開闢工商業的道路。農業的中國要變成工業的中國了。為取不正當利益而找官做的人,就要改變從賦稅上取利的法子而向更有利的服務的路上了。
  袁世凱問道:你怎麼可以做這種種事情呢?
  中山答道:鐵路是開發新地的企業第一件需要的事情。私人組織建築受政府管理的辦法須經議會通過。這個是同美國建築鐵路計劃相符的。倘使鐵路歸政府所有,就給謀官的人以牟利的機會。倘使是歸私人公司所有,不能得外國投資。倘屬私人組織,仍歸政府管理,就可脫離政治勢力,且有政府管理的益處。
(註一) 據林百克著,徐植仁譯「孫逸仙傳記」(民國三十二年十二月,中國文化服務社出版)。

消納軍隊實為軍民分治之要着(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八月在北京與袁世凱談話
  袁氏問:國人對於借款,多不滿意,現在借款已決裂,影響所及,究竟如何?先生高明,幸有以教我!先生答:目下財政困難,勢不能不出借款之一途。但用途宜加詳審,數目不可太多耳,現大借款已決裂,其影響於
國父全集四七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