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飭准恩平縣田賦附加免繳大學經費令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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飭准恩平縣田賦附加免繳大學經費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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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飭准恩平縣田賦附加免繳大學經費令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文件類型

公牘

民國日期

013/12/20

西元日期

1924/12/20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飭准恩平縣田賦附加免繳大學經費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令廣東省長胡漢民。為令行事:據建國粤軍總司令許崇智呈:「據恩平縣縣長黃其藩呈稱:案奉鈞部第七四七號訓令開:本年十月七日奉大元帥訓令第五○二號內開,為令遵事:據國立廣東大學校長鄒魯呈稱:查粤省各縣田賦附加地方警學等費,照章不得超過正額百分之三十,其或有附加未達百分之三十之額,均一律加至百分之三十為率,除原文有案邀免全錄外,後開:除分令外,合行令仰該縣長遵照等因。奉此,當查縣屬田賦,地方附加適達正額百分之三十,惟此項三成附加,向係保衛總團經費,其中能撥若干解為大學經費,無憑懸揣,當經縣長令飭縣團總局查明呈復去後,茲據該局局長梁錫慶等呈復稱:查縣屬田賦之三成附加地方稅,係因民國初年解散民軍,盜賊猖獗,爰集紳商學界,公同議決倡辦自治聯團,案奉前縣長甄批准,指定該三成糧捐專屬募團經費,不得移挪別用。迨民國六年奉省憲明令,籌設保衛團局,以助警力之不足,邑人隨將自治聯團局改組保衛團局,並由縣轉呈備案,蒙准附加三成糧捐,照舊撥歸團局,歷安無異。民國十一年正式縣議會成立,保衛局附設議會,現議會停頓,團局猶存。去年馬縣長蒞新,適際時局糾紛,迅令紳等改組縣團總局,併將該款照撥募團經費。忖思恩平貧瘠,附加三成糧捐外別無團費可籌,奉令前因,理合備文呈復縣長,伏乞據情轉呈列憲察核,以維團務而符原案等情。據此,理合具文呈請察核轉呈,實為公便等情。據此,理合據情轉呈鈞帥察核,伏候訓示祇遵」等情。據此,除指令呈悉,該縣附加田賦加三,既經撥充團費有案,應准免予撥解大學經費,以符原令,候令行廣東省長轉行知照。此令。印發外,合行令仰該省長查照分別轉知。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注釋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五號大元帥訓令第六三五號。

相關人名
大元帥胡漢胡漢民梁錫許崇智黃其藩鄒魯
相關地名
恩平廣東
相關專有名詞
大學建國粤軍國立廣東大學廣東大學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七冊

頁次

470

檢索詞出現頁次

飭准恩平縣田賦附加免繳大學經費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令廣東省長胡漢民。為令行事:據建國粤軍總司令許崇智呈:「據恩平縣縣長黃其藩呈稱:案奉鈞部第七四七號訓令開:本年十月七日奉大元帥訓令第五○二號內開,為令遵事:據國立廣東大學校長鄒魯呈稱:查粤省各縣田賦附加地方警學等費,照章不得超過正額百分之三十,其或有附加未達百分之三十之額,均一律加至百分之三十為率,除原文有案邀免全錄外,後開:除分令外,合行令仰該縣長遵照等因。奉此,當查縣屬田賦,地方附加適達正額百分之三十,惟此項三成附加,向係保衛總團經費,其中能撥若干解為大學經費,無憑懸揣,當經縣長令飭縣團總局查明呈復去後,茲據該局局長梁錫慶等呈復稱:查縣屬田賦之三成附加地方稅,係因民國初年解散民軍,盜賊猖獗,爰集紳商學界,公同議決倡辦自治聯團,案奉前縣長甄批准,指定該三成糧捐專屬募團經費,不得移挪別用。迨民國六年奉省憲明令,籌設保衛團局,以助警力之不足,邑人隨將自治聯團局改組保衛團局,並由縣轉呈備案,蒙准附加三成糧捐,照舊撥歸團局,歷安無異。民國十一年正式縣議會成立,保衛局附設議會,現議會停頓,團局猶存。去年馬縣長蒞新,適際時局糾紛,迅令紳等改組縣團總局,併將該款照撥募團經費。忖思恩平貧瘠,附加三成糧捐外別無團費可籌,奉令前因,理合備文呈復縣長,伏乞據情轉呈列憲察核,以維團務而符原案等情。據此,理合具文呈請察核轉呈,實為公便等情。據此,理合據情轉呈鈞帥察核,伏候訓示祇遵」等情。據此,除指令呈悉,該縣附加田賦加三,既經撥充團費有案,應准免予撥解大學經費,以符原令,候令行廣東省長轉行知照。此令。印發外,合行令仰該省長查照分別轉知。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五號大元帥訓令第六三五號。

核覆暫行代理粵漢鐵路事務王棠呈送該路每月支出經費情形暨職員名
額薪水摺表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國父全集 四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