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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覆兩廣鹽運使趙士覲呈報遵令組織兩廣鹽政會議成立日期及討論宗旨令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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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覆兩廣鹽運使趙士覲呈報遵令組織兩廣鹽政會議成立日期及討論宗旨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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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核覆兩廣鹽運使趙士覲呈報遵令組織兩廣鹽政會議成立日期及討論宗旨令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文件類型

公牘

民國日期

013/02/12

西元日期

1924/02/12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核覆兩廣鹽運使趙士覲呈報遵令組織兩廣鹽政會議成立日期及討論宗旨令(註一)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十二日呈悉。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十二日。

注釋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五號大元帥指令第一三七號。兩廣鹽政會議成立於民國十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相關人名
趙士覲
相關專有名詞
兩廣鹽運使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七冊

頁次

064

檢索詞出現頁次

前赴各屬趕緊開辦,以期早裕餉源。惟查各屬軍隊異常龐雜,竊恐間有將收入款項截留之事發生,似於財政統一前途不無窒礙,督辦竊以為慮。經即提出署務會議,與各會幫辦公同討論,僉以應呈請大元帥明令各屬各軍長官,於職署所屬各屬分局所收入款項,毋得藉詞截留,俾早收財政統一之效,業經一致贊同通過在案。理合備文呈請察核,伏乞俯准施行」等情。據此,除指令照准並分令外,合行仰該軍長、總司令、督辦查照辦理,並轉飭所屬一體遵照。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十一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五號大元帥訓令第五六號。

核覆豫軍總司令樊鍾秀呈報該部兵士董福昌因行使手票失踪情形暨布
告該軍暫不行用手票以維秩序等情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十一日
  呈悉。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十一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五號大元帥指令第一三五號。

核覆兩廣鹽運使趙士覲呈報遵令組織兩廣鹽政會議成立日期及討論宗
旨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十二日
  呈悉。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十二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五號大元帥指令第一三七號。兩廣鹽政會議成立於民國十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飭軍人不得干涉司法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十三日

國父全集 六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