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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覆西江善後督辦李濟深呈復所轄西江財政已於一月十五日完全交還廣東財政廳派員接管令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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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覆西江善後督辦李濟深呈復所轄西江財政已於一月十五日完全交還廣東財政廳派員接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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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核覆西江善後督辦李濟深呈復所轄西江財政已於一月十五日完全交還廣東財政廳派員接管令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文件類型

公牘

民國日期

013/02/16

西元日期

1924/02/16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核覆西江善後督辦李濟深呈復所轄西江財政已於一月十五日完全交還廣東財政廳派員接管令(註一)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十六日呈悉。該督辦深明大義,業於一月十五日將所轄財政,完全交還廣東財政廳派員接管,殊堪嘉尚。候令行廣東省長轉飭廣東財政廳,將接管情形具報查核可也。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十六日。

注釋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五號大元帥指令第一四六號。

相關人名
李濟深
相關地名
西江廣東
相關專有名詞
廣東財政廳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七冊

頁次

068

檢索詞出現頁次

飭知統一財政委員會虎門要塞向未經管民財兩政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十六日
  令統一財政委員會。為令行事:據虎門要塞司令廖湘芸呈復:虎門區內民財兩政向未經管情形一案,除指令外,合行鈔發原呈,仰該委員會查照辦理。此令。
  計鈔發原呈一件。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十六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五號大元帥訓令第六十號。

核覆西江善後督辦李濟深呈復所轄西江財政已於一月十五日完全交還
廣東財政廳派員接管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十六日
  呈悉。該督辦深明大義,業於一月十五日將所轄財政,完全交還廣東財政廳派員接管,殊堪嘉尚。候令行廣東省長轉飭廣東財政廳,將接管情形具報查核可也。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十六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五號大元帥指令第一四六號。

核覆大本營財政部長葉恭綽呈報遵批辦理廣三路附近財政統一情形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十八日
  呈悉。已將原呈鈔發統一財政委員會查照辦理矣。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十八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五號大元帥指令第一四八號。

飭知統一財政委員會據大本營財政部呈報遵批辦理廣三路附近財政統
一情形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十八日

國父全集 六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