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覆禁煙督辦楊西巖呈請修改禁煙條例及免予刪削督辦署章程令
核覆禁煙督辦楊西巖呈請修改禁煙條例及免予刪削督辦署章程令
公牘
013/03/04
19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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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覆禁煙督辦楊西巖呈請修改禁煙條例及免予刪削督辦署章程令(註一)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四日呈悉。審判煙犯,仍應由司法機關辦理,以重法權。督辦署章程第五條第二款應遵前項指令刪去。至所請修正禁煙條例第廿條之處,應毋庸議。仰即分別遵照。此令。
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四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七號大元帥指令第一九七號。
國父全集
第七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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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覆禁煙督辦楊西巖呈請修改禁煙條例及免予刪削督辦署章程令(註一)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四日呈悉。審判煙犯,仍應由司法機關辦理,以重法權。督辦署章程第五條第二款應遵前項指令刪去。至所請修正禁煙條例第廿條之處,應毋庸議。仰即分別遵照。此令。
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四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七號大元帥指令第一九七號。
核覆禁煙督辦楊西巖呈遵令修正禁煙總分局章程乞予核准施行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四日呈及章程均悉。准如所擬施行。章程存。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四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七號大元帥指令第一九八號。
着秘書處等議訂辦法即行撤銷西江督辦處另設廣西善後處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五日
着秘書處、參謀處、軍政部會同議令,即行撤銷西江督辦處,着將所管廣東民政、財政交回廣東省長與財政廳辦理,以歸統一。其梧州及上游各地,另設廣西善後處辦理,着軍政、參謀兩部處議訂辦法。此令。孫文。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五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影印。
國父全集 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