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六號大元帥指令第一八○號。
追贈簡讓之為陸軍少將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大元帥令:已故前廣州鐵路局長簡讓之,廿年革命,百折不撓,贊勷共和,不遺餘力。討袁護法兩役,既毀家紓難,再造邦家,復身歷行間,執戈殺賊,公爾忘私,國爾忘家。嗣以陳逆叛國,負隅東江,憂憤致疾,遂以不起,言念疇昔,嗟悼實深,簡讓之着追贈陸軍少將,並給治喪費一千元,以獎義烈,而示來茲。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二十九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六號大元帥令。
核覆大本營內政部長徐紹楨呈請褒揚節婦楊朱氏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呈悉。准予題頒「節
松筠」四字匾額,並給予銀質褒章,以示褒揚。仰即轉給承領可也。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二十九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七號(民國十三年三月十日)大元帥指令第一八八號。
任張翼鵬為高參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一日
大元帥令:任命張翼鵬為大本營高級參謀。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一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六號大元帥令。
派楊庶堪為財政委員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一日
大元帥令:派楊庶堪為財政委員會委員。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一日。
國父全集 三四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六號大元帥令。
核覆廣東籌餉總局督辦范石生呈報就職視事設局開辦日期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一日
呈悉。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一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七號大元帥指令第一九○號。
核覆大本營內政部長徐紹楨呈請褒揚壽民彭才德及妻韋氏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一日
呈悉。准予題頒「壽域同登」四字,並給予銀質褒章。仰即轉給承領。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一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七號大元帥指令第一九一號。
核覆財政委員會呈請簡派楊庶堪為該會主席委員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三日
呈悉。照准。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三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七號大元帥指令第一九二號。
核覆廣東省長楊庶堪呈報就職日期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五日
呈悉。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五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七號大元帥指令第二○一號。
人事命令 民國十三年三月 三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