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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黃興介紹唐紹儀參加同盟會。
三月三十一日 批准黃興等擬設立中華民國民族大同會之立案。
黃興等呈請設立中華民國民族大同會,先生於臨解職前批示曰:「該會以人道主義,提攜五族,共躋文明之域,使先賢大同世界之想像,實現於廿世紀,用意實屬可欽。所擬教育、編譯、調查、實業各種辦法,尚屬切實可行,應即准予立案……」(註一二一)
令陸軍部調查開國立功盡瘁及死事者,速行分別議卹。
先生眷念開國立功盡瘁及死事者,是日令陸軍部曰:「溯自武昌雷動,各省雲興,一鼓而專制之幕翻,崇朝而共和之旂樹,竟至歡騰五族,禍弭蕭牆,鼎定初基,安於磐石,此固全國人民精神之所孕育,抑亦數千百輩血肉之所代償。方其義旅恢張,豪雄奮發,頭顱孤注,功業千秋,或免胄而幸生還,或輿尸而傷革裹,或食少而戕諸葛,或援絕而困霽雲,甚至卻克輪殷,中軍鼓壯,岑彭盜殺,隴蜀功成。凡夫百戰之餘生,以及喪元之勇士,不加撫卹,何以酬庸?
本總統眷念弗忘,愴懷無似,為此令仰該部迅速調查,民國開國之始,其立功盡瘁者及死事者,分別速行議卹,毋涉疏略,致沒勳庸,庶慰精誠,亦資借鏡。」(註一二二)
(註一二一)「臨時政府公報」第五十六號。
(註一二二) 「臨時政府公報」第五十六號。
國父年譜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 四十七歲 六一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