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核覆廣東省長胡漢民呈覆遵令飭財政廳撥款建立倪烈士映典紀念碑令 detail

:::

核覆廣東省長胡漢民呈覆遵令飭財政廳撥款建立倪烈士映典紀念碑令

學習筆記 勘誤意見
下載
0 次數
點擊
9 次數
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核覆廣東省長胡漢民呈覆遵令飭財政廳撥款建立倪烈士映典紀念碑令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文件類型

公牘

民國日期

013/11/28

西元日期

1924/11/28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核覆廣東省長胡漢民呈覆遵令飭財政廳撥款建立倪烈士映典紀念碑令(註一)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呈悉。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注釋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三號大元帥指令第二一七二號。

相關人名
胡漢胡漢民
相關地名
廣東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七冊

頁次

453

檢索詞出現頁次

核覆廣東省長胡漢民呈覆遵令飭財政廳撥款建立倪烈士映典紀念碑令(註一)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呈悉。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三號大元帥指令第二一七二號。

核覆大本營財政部長古應芬呈請令行粵軍總司令制止截留新增專款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呈悉。已令行粤軍總司令轉飭制止矣。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三號大元帥指令第二一七五號。

核覆建國豫軍總指揮兼第二混成旅旅長任應岐呈報該部書記官王之屏
盜用關防捏造改隸豫魯招撫使節制呈文請予註銷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呈悉。准予註銷。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三號大元帥指令韶字第三十三號。

核覆廣東省長胡漢民呈請解釋廣州市市長選舉條例現役軍人一款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一日呈悉。廣州市市長選舉條例第十條第一款所稱現役軍人,係指曾經本大元帥授予陸海軍實官,及現時統率軍隊艦隊
公牘(下)民國十三年十一月――十二月四五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