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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統一廣東財政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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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統一廣東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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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題名

令統一廣東財政

民國紀年

中華民國十三年

西元紀年

一九二四年

新曆(西曆)月日

三月五日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先生令:「軍興以來,需餉浩繁,政府為討除國賊計,不得不借助民力,端賴稽覈有方,庶免誅求無藝。刻正力謀財政統一,以後各軍長官,不得擅行徵收各種雜捐,紊亂綱紀。自此次通令之後,有敢犯者,軍官免職治罪;奸商承辦者,除沒收產業外,應一體嚴行治罪,以儆貪頑,而肅法紀。言出法隨,決不姑貸。此令。」並令撤西江善後督辦。(註七十八)時滇軍總司令楊希閔、桂軍總司令劉震寰不聽號令,先生告誡之曰:「你們都是戴着我的帽子,來蹂躪我的家鄉;而於國事是毫無益處的!我不得不和你們離開,我要回香山去了。」楊、劉咸答云:「大元帥何必生氣!你要我們怎樣,我們此後都服從你就是了!」先生乃提出統一廣東財政議案,當場獲一致通過。而事後楊、劉之把持稅收如故。(註七十九)

注釋

(註七十八) 「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公報」第七號。
(註七十九) 李劍農:「中國近百年政治史」(下冊),六三七頁,臺灣商務印書館發行,民國六十四年三月臺十一
      版,臺北。

相關人名
大元帥楊希閔劉震寰
相關地名
西江香山廣東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下冊

頁次

1465

檢索詞出現頁次

 三月五日 令統一廣東財政。
   先生令:「軍興以來,需餉浩繁,政府為討除國賊計,不得不借助民力,端賴稽覈有方,庶免誅求無藝。刻正力謀財政統一,以後各軍長官,不得擅行徵收各種雜捐,紊亂綱紀。自此次通令之後,有敢犯者,軍官免職治罪;奸商承辦者,除沒收產業外,應一體嚴行治罪,以儆貪頑,而肅法紀。言出法隨,決不姑貸。此令。」並令撤西江善後督辦。(註七十八)時滇軍總司令楊希閔、桂軍總司令劉震寰不聽號令,先生告誡之曰:「你們都是戴着我的帽子,來蹂躪我的家鄉;而於國事是毫無益處的!我不得不和你們離開,我要回香山去了。」楊、劉咸答云:「大元帥何必生氣!你要我們怎樣,我們此後都服從你就是了!」先生乃提出統一廣東財政議案,當場獲一致通過。而事後楊、劉之把持稅收如故。(註七十九)
  
 三月七日 任命陳樹人為廣東政務廳廳長。(註八十)
  
 三月九日 開始講演民權主義。

(註七十八) 「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公報」第七號。
(註七十九) 李劍農:「中國近百年政治史」(下冊),六三七頁,臺灣商務印書館發行,民國六十四年三月臺十一版,臺北。
(註八十) 「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公報」第七號。

國父年譜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 五十九歲 一四六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