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開黨務改進會議,宣布黨綱及總章
召開黨務改進會議,宣布黨綱及總章
中華民國十二年
一九二三年
一月二日
58
自十一年九月,先生在滬召集同志策劃黨務改進以來,先後完成改進宣言,黨綱及總章之起草與審定工作,呈請先生批行。先生為慎重計,先於昨日發表宣言,繼於二日召開黨務改進會議,將黨綱及總章作最後審議後,正式公布。是日出席會議者,有胡漢民、于右任、呂天民(志伊)、孫洪伊、李希蓮、孫鏡亞、楊庶堪、劉芷芬、張繼、李烈鈞、張秋白、周雍能等。先生命胡漢民宣讀黨綱及總章後,即謂:「現宣讀已畢,有意見可發表。對於黨綱及總章大體如何?此稿已經起草委員及多數人討論過的,如眾對於大體無異議,即作宣布。」繼由孫洪伊、李希蓮、孫鏡亞、呂天民、于右任、楊庶堪等發表意見,經先生提付表決,全體通過,遂行發表。(註五)依據「黨綱」,中國國民黨以三民主義與五權憲法為黨綱。(註六)依據「總章」,黨本部的組織擴大,於總理之下,設參贊、參議若干人,本部設總務、黨務、財務、宣傳、交際五部,及法制、政治、軍事、農工、婦女五委員會。每年開國內外全體代表大會一次;本部並設中央幹部會議,每月開會一次。黨員不准兼入他黨,違者宣告除名。(註七)此一新黨綱與總章公布後,即日起生效;民國九年十一月公布之「中國國民黨總章」及「規約」,即行廢止。先生繼為長時間之演說,主題為「黨的進行當以宣傳為重」。蓋宣傳之效力,大抵比軍隊還大,古人說:「攻心為上,攻城為下」,又說:「得其民者,得其心也」,吾人能夠宣傳,使中國四萬萬人之心均傾向我黨,即為大成功。(註八)旋討論決定,須先組織幹部。由先生提議:「幹部職員太多,依總章,現在代表會未成立以前,都由總理任命,但一人那能想出這許多適當人才,只好請大家不拘方式,任意推薦,以備參考。」當即決定由到會人以通訊方式,推薦改進後之中央幹部組織人員。(註九)
(註五) 中國國民黨中央幹部會議紀錄原稿(中央黨史會藏)。
(註六) 全文見「中國國民黨本部公報」第一號,民國十二年一月十日出版,上海。
(註七) 總章全文見「中國國民黨本部公報」第一號;「革命文獻」第八輯,四一――四四頁,中央黨史會編
輯,民國六十七年十月影印再版,臺北。
(註八) 全文見「革命文獻」第八輯,四五──四七頁。
(註九) 中央幹部會議紀錄原稿。
國父年譜
下冊
1279-1280
一月二日 召開黨務改進會議,宣布黨綱及總章。
自十一年九月,先生在滬召集同志策劃黨務改進以來,先後完成改進宣言,黨綱及總章之起草與審定工作,呈請先生批行。先生為慎重計,先於昨日發表宣言,繼於二日召開黨務改進會議,將黨綱及總章作最後審議後,正式公布。是日出席會議者,有胡漢民、于右任、呂天民(志伊)、孫洪伊、李希蓮、孫鏡亞、楊庶堪、劉芷芬、張繼、李烈鈞、張秋白、周雍能等。
先生命胡漢民宣讀黨綱及總章後,即謂:「現宣讀已畢,有意見可發表。對於黨綱及總章大體如何?此稿已經起草委員及多數人討論過的,如眾對於大體無異議,即作宣布。」繼由孫洪伊、李希蓮、孫鏡亞、呂天民、于右任、楊庶堪等發表意見,經先生提付表決,全體通過,遂行發表。(註五)依據「黨綱」,中國國民黨以三民主義與五權憲法為黨綱。(註六)依據「總章」,黨本部的組織擴大,於總理之下,設參贊、參議若干人,本部設總務、黨務、財務、宣傳、交際五部,及法制、政治、軍事、農工、婦女五委員會。每年開國內外全體代表大會一次;本部並設中央幹部會議,每月開會一次。黨員不准兼入他黨,違者宣告除名。(註七)此一新黨綱與總章公布
(註五)中國國民黨中央幹部會議紀錄原稿(中央黨史會藏)。
(註六) 全文見「中國國民黨本部公報」第一號,民國十二年一月十日出版,上海。
(註七) 總章全文見「中國國民黨本部公報」第一號;「革命文獻」第八輯,四一――四四頁,中央黨史會編輯,民國六十七年十月影印再版,臺北。
國父年譜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 五十八歲 一二七九
後,即日起生效;民國九年十一月公布之「中國國民黨總章」及「規約」,即行廢止。先生繼為長時間之演說,主題為「黨的進行當以宣傳為重」。蓋宣傳之效力,大抵比軍隊還大,古人說:「攻心為上,攻城為下」,又說:「得其民者,得其心也」,吾人能夠宣傳,使中國四萬萬人之心均傾向我黨,即為大成功。(註八)旋討論決定,須先組織幹部。由先生提議:「幹部職員太多,依總章,現在代表會未成立以前,都由總理任命,但一人那能想出這許多適當人才,只好請大家不拘方式,任意推薦,以備參考。」當即決定由到會人以通訊方式,推薦改進後之中央幹部組織人員。(註九)
梅光培上書報告廣東軍政情勢。批復福建主力軍已啟程回粤,當無他虞。
梅光培自香港上書先生,報告廣東軍政情勢,略云:「培於上兩天已返到香港,至西江捷報,想已有電呈報。……現香港有多數同志,紛傳麗堂承命回港,即與徐勤及政學系等會議,聯合沈鴻英利用我民黨,驅逐陳賊從中漁利云。……聞麗堂昨已有電呈報陳賊下野情形,若非得福州主力軍到粤主持,切不可允其所請。陳賊狡極,或借此以為緩兵之計。」先生批示云:
「所言種種,皆有防備。福建主力軍已起程回(粤),當無他虞。務要轉各同志不可捕風捉
(註八)全文見「革命文獻」第八輯,四五──四七頁。
(註九) 中央幹部會議紀錄原稿。
國父年譜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 五十八歲 一二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