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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國民黨理事長宋教仁於上海車站被刺,二十二日卒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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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國民黨理事長宋教仁於上海車站被刺,二十二日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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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民國肇建與宣揚主義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題名

代理國民黨理事長宋教仁於上海車站被刺,二十二日卒

民國紀年

中華民國二年

西元紀年

一九一三年

新曆(西曆)月日

三月二十日

國父年歲

48

全文內容

宋教仁負才氣,有魄力,擬本約法,力倡責任內閣制。主張正式總統雖可舉袁世凱,然內閣必須由政黨組織,始能發揮責任內閣制度之精神,惟不必出於己黨也。及國會總選畢,國民黨大獲勝利,宋教仁沿江而東,經湘、鄂、皖、寧而至滬,本其所主張廣為宣傳,已觸袁之忌;及二年春,正式國會議員陸續北上,先生派教仁至北京代理國民黨理事長,世凱益不自安。欲以金錢賄之,付以銀行支票簿,令自由支用,教仁不為動。繼復發表演說,抨擊時政,袁乃決計除之以洩憤。(註四十)教仁演說政見,分為兩大部分。一為對於政體之(一)單一國制;(二)責任內閣制;(三)省行政官由民選制,以進於委任制;(四)省為自治團體,有列舉立法權;(五)國務總理由眾議院推出。二為對於政策之(一)整理軍政;(二)劃分中央地方之行政;(三)整理財政;(四)整理行政;(五)開發產業;(六)振興民政;(七)興辦國有交通業;(八)振興教育;(九)統一司法;(十)運用外交。(註四十一)袁世凱嫉之愈甚,乃陰買刺客,尾隨其行蹤。數日前,教仁曾得友人書,謂其前至寧時即有人潛隨其後,力勸戒備;教仁夷然處之。是日午後十時,教仁擬乘滬寧車自滬北上,至車站,在議員接待室小憩。十時四十分,由吳仲華引導,與黃興、陳勤、廖仲愷等向車站出口處前行,甫至剪票處,槍聲突作。時于右任方在接待室,聞槍聲,急出視,遇宋、黃於剪票處,教仁曰:「吾中槍矣!」即伏地不能起。兇手放槍後,即遠颺。右任等急送教仁入滬寧鐵路醫院治療。至十二時三十分,施行手術,取出槍彈,流血不多,而痛苦特甚,殆因傷處適近心臟之故。黃興等俱來探視,悲憤填膺。延至二十二日晨三時許,病況惡化,群醫束手,旋即氣絕。黃興、陳其美、于右任、居正等皆哭不可抑,其美哭尤慟,頻呼:「此事真不甘心!」二十三日午後大殮,同志多來致祭,皆哭失聲,憤激異常。(註四十二)眾皆以緝拏兇犯為第一要義,二十三日在迎春坊三弄娼寮李桂玉家捕獲謀殺犯應夔丞(即應桂馨),二十四日捕獲行兇犯武士英(即吳銘福)於應宅,又在應宅搜得謀殺證據多種,主謀者尚有國務院秘書洪述祖,並牽連內閣總理趙秉鈞。於是舉國大譁。
宋案破獲之線索,由於吳承齋(佩潢)發現應夔丞與北京要人頻通密電。吳於清末即任職上  海電報局,辛亥革命時,為電報事而與黃郛(膺白)相識,與陳其美為吳興同鄉。吳精於電  碼,一望而知其文。宋案發生時,吳首先想及應夔丞忽與北京要人頻通密電,事有可疑,經  提供線索,由租界巡捕房在應宅查出密電本,真相乃大白。(註四十三)

注釋

(註四十) 鄒魯:「中國國民黨史稿」第三篇,一○三五頁,商務印書館發行,民國三十三年七月增訂渝一版,重
     慶。
(註四十一) 「宋遯初先生大政見」(「國民月刊」創刊號,民國二年五月)。
(註四十二) 徐血兒:「宋漁父」;「宋遯初先生遇害始末記」(「國民月刊」創刊號),及當時上海「民立報」之
      記載。
(註四十三) 黃沈亦雲:「亦雲回憶」(上冊),八一頁,傳記文學出版社出版。民國五十七年四月一日初版,臺
      北。

相關人名
于右任吳仲華吳承齋吳銘福吳興宋教仁李桂玉居正武士英袁世凱陳其美陳勤黃郛黃興廖仲愷趙秉鈞應桂馨應夔丞總理
相關地名
上海北京滬寧
相關專有名詞
內閣制度民黨辛亥革命約法國民黨眾議院滬寧鐵路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上冊

頁次

0675-0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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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詞出現頁次

時,已在十七日下午二時矣。(註三十六)即由宋耀如趕往東京處理一切。(註三十七)
三月十八日抵福岡。
   先生十七日抵門司,經八幡。是日下午三時抵達福岡,投宿於常盤館。曾參觀九州大學,至平岡浩太郎之墓地祭奠,又出席安川、貝島、麻生、伊藤等礦礦主在東公園一方亭所舉行之盛大宴會;並出席市民歡迎大會。(註三十八)

 三月十九日 祭奠宮崎彌藏。
   先生自福岡出發至大牟田車站,視察三池港、萬田煤礦等處,並至宮崎寅藏之亡兄宮崎彌藏墓地祭奠,表示其答謝宮崎兄弟對中國革命之熱忱贊助;此正所以表現中華民族之道德感。然先生此行之目的,仍在其實業計劃之研究與實施也。(註三十九)

 三月二十日 代理國民黨理事長宋教仁於上海車站被刺,二十二日卒。
   宋教仁負才氣,有魄力,擬本約法,力倡責任內閣制。主張正式總統雖可舉袁世凱,然內閣
(註三十六)澤村幸夫:「送迎孫中山先生私記」。
(註三十七) 民國二年三月二十及二十一日上海「民立報」。
(註三十八) 澤村幸夫:「送迎孫中山先生私記」。
(註三十九) 澤村幸夫:「送迎孫中山先生私記」。

國父年譜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 四十八歲 六七五

必須由政黨組織,始能發揮責任內閣制度之精神,惟不必出於己黨也。及國會總選畢,國民黨大獲勝利,宋教仁沿江而東,經湘、鄂、皖、寧而至滬,本其所主張廣為宣傳,已觸袁之忌;及二年春,正式國會議員陸續北上,先生派教仁至北京代理國民黨理事長,世凱益不自安。欲以金錢賄之,付以銀行支票簿,令自由支用,教仁不為動。繼復發表演說,抨擊時政,袁乃決計除之以洩憤。(註四十)
   教仁演說政見,分為兩大部分。一為對於政體之(一)單一國制;(二)責任內閣制;(三)省行政官由民選制,以進於委任制;(四)省為自治團體,有列舉立法權;(五)國務總理由眾議院推出。二為對於政策之(一)整理軍政;(二)劃分中央地方之行政;(三)整理財政;(四)整理行政;(五)開發產業;(六)振興民政;(七)興辦國有交通業;(八)振興教育;(九)統一司法;(十)運用外交。(註四十一)袁世凱嫉之愈甚,乃陰買刺客,尾隨其行蹤。數日前,教仁曾得友人書,謂其前至寧時即有人潛隨其後,力勸戒備;教仁夷然處之。是日午後十時,教仁擬乘滬寧車自滬北上,至車站,在議員接待室小憩。
  十時四十分,由吳仲華引導,與黃興、陳勤、廖仲愷等向車站出口處前行,甫至剪票處,槍聲
(註四十)鄒魯:「中國國民黨史稿」第三篇,一○三五頁,商務印書館發行,民國三十三年七月增訂渝一版,重慶。
(註四十一) 「宋遯初先生大政見」(「國民月刊」創刊號,民國二年五月)。

國父年譜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 四十八歲 六七六

  突作。時于右任方在接待室,聞槍聲,急出視,遇宋、黃於剪票處,教仁曰:「吾中槍矣!」
  即伏地不能起。兇手放槍後,即遠颺。右任等急送教仁入滬寧鐵路醫院治療。至十二時三十分,施行手術,取出槍彈,流血不多,而痛苦特甚,殆因傷處適近心臟之故。黃興等俱來探視,悲憤填膺。延至二十二日晨三時許,病況惡化,群醫束手,旋即氣絕。黃興、陳其美、于右任、居正等皆哭不可抑,其美哭尤慟,頻呼:「此事真不甘心!」二十三日午後大殮,同志多來致祭,皆哭失聲,憤激異常。(註四十二)眾皆以緝拏兇犯為第一要義,二十三日在迎春坊三弄娼寮李桂玉家捕獲謀殺犯應夔丞(即應桂馨),二十四日捕獲行兇犯武士英(即吳銘福)於應宅,又在應宅搜得謀殺證據多種,主謀者尚有國務院秘書洪述祖,並牽連內閣總理趙秉鈞。於是舉國大譁。
   宋案破獲之線索,由於吳承齋(佩潢)發現應夔丞與北京要人頻通密電。吳於清末即任職上海電報局,辛亥革命時,為電報事而與黃郛(膺白)相識,與陳其美為吳興同鄉。吳精於電碼,一望而知其文。宋案發生時,吳首先想及應夔丞忽與北京要人頻通密電,事有可疑,經
(註四十二)徐血兒:「宋漁父」;「宋遯初先生遇害始末記」(「國民月刊」創刊號),及當時上海「民立報」之記載。

國父年譜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 四十八歲 六七七

  提供線索,由租界巡捕房在應宅查出密電本,真相乃大白。(註四十三)

 三月二十一日 抵長崎。分析中日關係。
   先生於昨日(二十日)上午抵達熊本,登城遊覽。是日上午抵達長崎。翌日,赴基督教青年會演講「世界和平與基督教」。晚間,出席華僑在中國領事館舉行之晚餐會,席間先生曾就美國與日本對中國之影響云:「關乎中國之將來,有人力主美國之援助;但門羅主義之美國,是否將成為中國之依靠?美國之實力,是否能左右中國之命運?對中國之將來而制其死命者,余確信無論如何,亦必是日本。」(註四十四)

 三月二十五日 以宋教仁遇刺,自日抵滬。主張起兵討袁,黃興主待法律解決。
   先生聞宋教仁被刺身死,極為悲悼。即在長崎致電國民黨本部及上海交通部令黨人合力查出教仁被害原因,以謀昭雪。旋於二十三日下午四時,自長崎起程回國,是日上午十時抵滬,即赴寶昌路寓邸。(註四十五)即晚在黃興寓會商應付宋案辦法,與會者尚有陳其美、居正、戴傳賢等。先
(註四十三)黃沈亦雲:「亦雲回憶」(上冊),八一頁,傳記文學出版社出版。民國五十七年四月一日初版,臺北。
(註四十四) 澤村幸夫:「送迎孫中山先生私記」;「國父全集」第三冊,一五八頁。
(註四十五) 民國二年三月二十六日上海「民立報」。

國父年譜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 四十八歲 六七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