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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撤禁煙督辦令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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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撤禁煙督辦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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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裁撤禁煙督辦令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文件類型

公牘

民國日期

013/12/05

西元日期

1924/12/05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裁撤禁煙督辦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大元帥令:禁煙督辦着即裁撤。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二月五日。

注釋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四號大元帥令。

相關人名
大元帥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七冊

頁次

458

檢索詞出現頁次

」等情。據此,除指令准予核銷外,合行令仰該司長即便知照。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二月四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四號大元帥訓令第六○七號。

裁撤禁煙督辦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大元帥令:禁煙督辦着即裁撤。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二月五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四號大元帥令。

裁撤籌餉總局督辦會辦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大元帥令:廣東籌餉總局督辦、會辦,均着即裁撤。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二月五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四號大元帥令。

着併籌餉總局禁煙督辦署為廣東全省籌餉總局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大元帥令:廣東籌餉總局禁煙督辦署着即合併為廣東全省籌餉總局。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二月五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四號大元帥令。

核覆大本營內政部次長代理部務謝適羣呈報故伍總長舉行國葬期請特
派大員前往致祭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呈悉。已令派大本營總參議胡漢民前往致祭矣。仰即知照。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二月五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四號大元帥指令第二二○二號。

國父全集 四五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