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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旅長李雄偉辭職令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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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旅長李雄偉辭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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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准旅長李雄偉辭職令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文件類型

人事命令

民國日期

013/02/16

西元日期

1924/02/16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准旅長李雄偉辭職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十六日
大元帥令:中央直轄廣東討賊軍第三師第五旅旅長李雄偉因病辭職,應照准。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十六日。

注釋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五號大元帥令。

相關人名
大元帥李雄李雄偉
相關地名
廣東
相關專有名詞
廣東討賊軍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九冊

頁次

027

檢索詞出現頁次

准旅長李雄偉辭職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十六日

  大元帥令:中央直轄廣東討賊軍第三師第五旅旅長李雄偉因病辭職,應照准。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十六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五號大元帥令。

任巫琦為中央直轄廣東討賊軍第三師第五旅旅長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十六日
  大元帥令:任命巫琦為中央直轄廣東討賊軍第三師第五旅旅長。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十六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五號大元帥令。

飭議卹夏重民王貫忱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十六日
  大元帥令:查前在廣州遇害之華僑義勇團團長兼飛行隊隊長夏重民,又在濟南遇害之第一師第三團團長王貫忱,為國為黨,盡厥忠貞,遇難身亡,良堪悼惋。夏重民着追贈陸軍少將,並加中將銜,王貫忱着追贈陸軍少將,均由軍政部照章議卹,以彰忠烈而慰英靈。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十六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五號大元帥令。

核覆大本營內政部長徐紹楨呈廣州市公安局偵緝課長吳國英緝匪有功
請獎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十六日
  呈悉。吳國英准予晉給一等五星獎章。仰即轉給具領。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十六日。

人事命令 民國十三年二月 二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