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以第一名畢業於香港西醫書院
先生以第一名畢業於香港西醫書院
民國紀元前二十年
壬辰
一八九二年
六月三十日
七月二十三日
27
是年六月(七月)先生參加產科、外科及醫學之專門考試,應考者為先生與關景良、江英 華、劉四福四人,成績揭曉,先生以平均七十三分居第一,江英華為六十七分列第二,關景 良、劉四福則未達及格標準。可知西醫書院首屆學員之第五學年考試,能得及格以上成績者, 僅先生與江英華二人而已。
第五學年考試過後,隨即舉行畢業考試。所考學科計有植物學、化學、解剖學(含普通解剖 學及骨學)、生理學、藥物學、病理學、法醫學、公眾衛生學、產科、外科與醫學等十二門。 先生有十門獲榮譽成績,佔全部榮譽成績百分之八十三以上,以最稱優異之成績,光榮畢業。 該書院之評分標準以“H”代表榮譽成績(“H”[Honour] Signifies“Passed with distinction”) 以"P"代表及格成績("P" Signifies "Passed")。茲將先生所考成績,與其同學江英華,列表比 較如下:(註四) (圖表:成績學科表)是日西醫書院舉行畢業典禮,由香港總督羅便臣爵士(Sir W. Robinson, K. C. M. G.)頒發獎品,先生獲丹那氏與美都阿氏合著「嬰孩與兒童之病症」(Tanner and Meadaws, Diseasesof Infancy and Childhood),紐曼氏著「外科腎症」(Newmans, Surgical Diseases of theKidney),及鮑爾比斯氏著「神經之損傷與病症及其治療」(Bowlb's Injuries and Diseasesof Nerves and Their Treatment)三書。旋由康德黎博士報告西醫書院成立經過及院務近況,繼即頒授先生與江英華二人成績優越之畢業執照。(註五)內載中英兩國文字,其中文原文為:
「香港西醫書院掌院,並講考各員等,為給執照事:照得孫逸仙在本院肄業五年,醫學各 門,歷經考驗,於內外婦嬰諸科,俱皆通曉,確堪行世,奉醫學局賞給香港西醫書院考准權宜 行醫字樣。為此發給執照,仰該學生收執,以昭信守,須至執照者。右仰學生收執,一八九二 年月日。」(註六)此執照之簽署者有:教務長康德黎博士(Dr. James Cantlie);教師:比爾博士(Dr. J.Bell),康德黎博士,卡爾娃爾荷博士(Dr. Carvalho),查爾美爾斯博士(Dr. Chalmers),何啟博士(Dr. Ho Kai),佐爾登博士(Dr. G.P. Jordan),李庫博士(Dr. Requa),湯姆生醫生(Dr.J. C. Thomson)及福德夫人(Messers Ford),克倫麥夫人(Messers H. M. Callum),瓦德生夫人(Messers Watson);審查委員:譚寶爾將軍(Deputy Inspector General Turnbull, R.N.),威廉斯軍醫監(Staff Surgeon Williams, R.N.),魯濱斯少校外科醫官(Surgeon Major Ro-bins, A.M.S.),史度爾德上尉外科醫官(Surgeon-Captain Stuart, A.M.S.);考試委員:赫爾提根博士(Dr. W. Hartigan),麥魁斯博士(Dr. L. P. Macques),古路夫人(Messers W.E.Crow),盧卡斯夫人(Messers Lucas),尼赫提夫人(Messers Niedhardt),掌院首席法官辜拉克(Mr. Justice Fielding Glarke),名譽秘書湯姆生(Dr. J. C. Thomson, Hon. Secretary)醫生等二十四人。其英文文句尚附加「並由書院當局授予香港西醫書院醫學及外科等碩士(Licentiate)之學位稱號」。(註七)此為香港政府首次以醫照授予國人者。
(註四) 羅香林:「國父之大學時代」,四八──四九頁。臺灣商務印書館發行,民國六十年五月臺一版,臺
北。原表列先生入校時期為一八八七「正」月,應為「一」月。
(註五) 羅香林:「國父之大學時代」,四九─五三頁。
(註六) 「廣東文物」卷六;簡又文:「國民革命文獻叢錄」引。
(註七) 羅香林:「國父之大學時代」,五三頁。
國父年譜
上冊
0066-0069
社」。(註二)會員中以衢雲年齡最長,被舉為社長。然勢力薄弱,又時受外人警探之注目,訪查頻頻,故難有所發展。是年秋,楊以尢列介紹,得識先生。(註三)
六月三十日(七月二十三日)先生以第一名畢業於香港西醫書院。
是年六月(七月)先生參加產科、外科及醫學之專門考試,應考者為先生與關景良、江英華、劉四福四人,成績揭曉,先生以平均七十三分居第一,江英華為六十七分列第二,關景良、劉四福則未達及格標準。可知西醫書院首屆學員之第五學年考試,能得及格以上成績者,僅先生與江英華二人而已。
第五學年考試過後,隨即舉行畢業考試。所考學科計有植物學、化學、解剖學(含普通解剖學及骨學)、生理學、藥物學、病理學、法醫學、公眾衛生學、產科、外科與醫學等十二門。
先生有十門獲榮譽成績,佔全部榮譽成績百分之八十三以上,以最稱優異之成績,光榮畢業。
該書院之評分標準以“H”代表榮譽成績(“H”[Honour] Signifies“Passed with distinction”)
(註二)謝纘泰:「中華民國革命秘史」(英文本八頁)稱為「革命總機關」;馮自由:「中華民國開國前革命史」(一),六頁(世界書局印行,民國六十年四月再版,臺北)稱,輔仁文社以「開通民智為宗旨」。
(註三) 「尢列事略」(「革命先烈先進傳」,五○三頁,中央黨史會編輯,民國五十四年十一月十二日出版,臺北)
國父年譜 民元前二十年(一八九二) 二十七歲 六六
以"P"代表及格成績("P" Signifies "Passed")。茲將先生所考成績,與其同學江英華,列表比較如下:(註四)
(圖表:成績學科表)
是日西醫書院舉行畢業典禮,由香港總督羅便臣爵士(Sir W. Robinson, K. C. M. G.)頒發獎品,先生獲丹那氏與美都阿氏合著「嬰孩與兒童之病症」(Tanner and Meadaws, Diseasesof Infancy and Childhood),紐曼氏著「外科腎症」(Newmans, Surgical Diseases of theKidney),及鮑爾比斯氏著「神經之損傷與病症及其治療」(Bowlb's Injuries and Diseasesof Nerves and Their Treatment)三書。旋由康德黎博士報告西醫書院成立經過及院務近況,
(註四)羅香林:「國父之大學時代」,四八──四九頁。臺灣商務印書館發行,民國六十年五月臺一版,臺北。原表列先生入校時期為一八八七「正」月,應為「一」月。
國父年譜 民元前二十年(一八九二) 二十七歲 六七
繼即頒授先生與江英華二人成績優越之畢業執照。(註五)內載中英兩國文字,其中文原文為:
「香港西醫書院掌院,並講考各員等,為給執照事:照得孫逸仙在本院肄業五年,醫學各門,歷經考驗,於內外婦嬰諸科,俱皆通曉,確堪行世,奉醫學局賞給香港西醫書院考准權宜行醫字樣。為此發給執照,仰該學生收執,以昭信守,須至執照者。右仰學生收執,一八九二年月日。」(註六)
此執照之簽署者有:教務長康德黎博士(Dr. James Cantlie);教師:比爾博士(Dr. J.Bell),康德黎博士,卡爾娃爾荷博士(Dr. Carvalho),查爾美爾斯博士(Dr. Chalmers),何啟博士(Dr. Ho Kai),佐爾登博士(Dr. G.P. Jordan),李庫博士(Dr. Requa),湯姆生醫生(Dr.J. C. Thomson)及福德夫人(Messers Ford),克倫麥夫人(Messers H. M. Callum),瓦德生夫人(Messers Watson);審查委員:譚寶爾將軍(Deputy Inspector General Turnbull, R.N.),威廉斯軍醫監(Staff Surgeon Williams, R.N.),魯濱斯少校外科醫官(Surgeon Major Ro-bins, A.M.S.),史度爾德上尉外科醫官(Surgeon-Captain Stuart, A.M.S.);考試委員:赫爾提根博士(Dr. W. Hartigan),麥魁斯博士(Dr. L. P. Macques),古路夫人(Messers W.E.
(註五)羅香林:「國父之大學時代」,四九─五三頁。
(註六) 「廣東文物」卷六;簡又文:「國民革命文獻叢錄」引。
國父年譜 民元前二十年(一八九二) 二十七歲 六八
Crow),盧卡斯夫人(Messers Lucas),尼赫提夫人(Messers Niedhardt),掌院首席法官辜拉克(Mr. Justice Fielding Glarke),名譽秘書湯姆生(Dr. J. C. Thomson, Hon. Secretary)醫生等二十四人。其英文文句尚附加「並由書院當局授予香港西醫書院醫學及外科等碩士(Licentiate)之學位稱號」。(註七)此為香港政府首次以醫照授予國人者。
十月三十日(十二月十八日)設中西藥局於澳門,為貧病義診。
澳門原屬香山縣治,與先生故鄉翠亨村陸路相連,又與香港、廣州水程暢通,便於革命活動。先是澳紳曹子基、何穗田家人久病不痊;經先生診治,一藥便瘳,驚為神奇。及先生畢業,曹、何乃與港商陳賡虞等,籌集巨資,於澳門仁慈堂附近設立中西藥局(後移草堆街)。
(註八)懸壺濟世,揭本生息,由吳節薇擔保向當地華人公立之鏡湖醫院藥局揭到本銀貳千圓,用以贈藥施診。貧困病人,概不取值,人咸德之。(註九)是日,先生立揭本生息贈藥單云:
「立領揭銀人孫逸仙:緣逸仙訂議在澳門大街開剏中西藥店一間,需銀寄辦西國藥料,今託吳節薇兄擔保,揭到鏡湖醫院藥局本銀貳千大員,七二兌,重一千四百四十兩正。言明每百員
(註七)羅香林:「國父之大學時代」,五三頁。
(註八) 孫逸仙博士醫學院籌備會編:「總理業醫生活史」。
(註九) 馮自由:「革命逸史」第一集,一五──一六頁,商務印書館發行,民國二十八年六月初版,長沙。
國父年譜 民元前二十年(一八九二) 二十七歲 六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