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飭桂軍總司令劉震寰等不得在廣九路華段各站擅行加收各費令 detail

:::

飭桂軍總司令劉震寰等不得在廣九路華段各站擅行加收各費令

學習筆記 勘誤意見
下載
0 次數
點擊
119 次數
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飭桂軍總司令劉震寰等不得在廣九路華段各站擅行加收各費令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文件類型

公牘

民國日期

013/06/05

西元日期

1924/06/05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飭桂軍總司令劉震寰等不得在廣九路華段各站擅行加收各費令(註一)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六月五日令桂軍總司令劉震寰、廣九鐵路護路司令周自得。為令飭事:前據廣九鐵路總工程師函報:廣九路華段各站有軍人勒收附加運費、軍費等情,當經令行該桂軍總司令嚴行制止在案。頃復據軍車管理處報告:各站仍有勒加運費、軍費情事,殊屬妨礙交通,合亟令仰該總司令即嚴飭所屬尅日將廣九路附加運費軍費等名目取銷,該司令嚴查所屬有無在各站加收附捐並勒加運費情事。嗣後無論何項軍隊,均不得擅行加收各費,以利商旅而維路政。除分令外,仰即遵照辦理。切切。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六月五日。

注釋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六號大元帥訓令第二六五號。

相關人名
周自得劉震寰
相關專有名詞
廣九鐵路廣九鐵路護路司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七冊

頁次

232

檢索詞出現頁次

飭桂軍總司令劉震寰等不得在廣九路華段各站擅行加收各費令(註一)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六月五日令桂軍總司令劉震寰、廣九鐵路護路司令周自得。為令飭事:前據廣九鐵路總工程師函報:廣九路華段各站有軍人勒收附加運費、軍費等情,當經令行該桂軍總司令嚴行制止在案。頃復據軍車管理處報告:各站仍有勒加運費、軍費情事,殊屬妨礙交通,合亟令仰該總司令即嚴飭所屬尅日將廣九路附加運費軍費等名目取銷,該司令嚴查所屬有無在各站加收附捐並勒加運費情事。嗣後無論何項軍隊,均不得擅行加收各費,以利商旅而維路政。除分令外,仰即遵照辦理。
切切。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六月五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六號大元帥訓令第二六五號。

核覆國立廣東大學籌備主任鄒魯呈報高師法大農專三校合併改為國立
廣東大學及定下學期成立招收新生等情並附呈章程辦法乞示遵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六月五日呈及章程、辦法均悉。准如所擬辦理。仰即知照。各件存。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六月五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六號大元帥指令第五五八號。法大即法政專校。

核覆大本營審計處處長林翔呈請示核銷廣東兵工廠十二年五月份支出
之無煙藥費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六月五日
  呈悉。應准其核銷。候令行軍政部轉飭該廠長知照可也。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六月五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六號大元帥指令第五五九號。

國父全集 二三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