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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留康寓,至十月十一日(十一月十五日)始回葛蘭旅店場八號常住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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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留康寓,至十月十一日(十一月十五日)始回葛蘭旅店場八號常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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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中會的成立
Title

仍留康寓,至十月十一日(十一月十五日)始回葛蘭旅店場八號常住

Republic of China year

民國紀元前十六年

Sexagenary cycle

丙申

AD annals

一八九六年

Time remarks

十月上旬(十一月上旬)

Old calendar month day

十月

New calendar month day

十一月

Age

31

Abstract

仍留康寓,至十月十一日(十一月十五日)始回葛蘭旅店場八號常住。本月最大部份時間均從事於英文寫作「倫敦被難記」,對清廷政治,有警闢之批評。因此書益得當時西方人士之注意與同情。蓋其事其書均導致西人開始認識先生為中國革命領袖。此時先生並寫簡短自傳,交英國漢學家翟爾斯(Herbert Giles)。(註三十四)「倫敦被難記」原文係英文,名曰 "Kidnapped in London" 中文係甘作霖譯,於中華民國元年五月初版,由上海商務印書館印行。以後各處所翻印均本此書。當時清海軍衙門派駐倫敦滿清使館武官鳳淩日記亦謂「十九日獲孫文一案,反為該人成名。」可見當時先生聲名之盛。(註三十五)「倫敦被難記」除「自序」及「附錄」外,分為八章:一、被難原因;二、被誘狀況;三、被禁詳情;四、幽囚求援;五、師友營救;六、訪求偵探;七、英政府之干涉;八、省釋。在「被難原因」一章中,曾述及革命之原因。對於當時清廷政治,有警闢之批評。略曰:「至中國現行政治,可以數語賅括之曰:無論為朝廷之事,為國民之事,甚至為地方之事,百姓均無發言或與聞之權。」其批評中國官吏之貪黷原因,則曰:「至官場俸額之微,真非英人所能夢及。如兩廣總督所治區域,人口之眾,過於全英,然其一歲俸祿,合英金六十鎊而已。」「就教育而言,士惟以科第為榮,姓名一登榜上,即有做官之望,於是納賄當道,出而任事。彼既不能以官俸自養,而每年之貢獻於上官者又至多,安得不貪乎?況有政府以為其貪黷之後盾,設非癡騃,更安肯清廉?且宦囊既飽,不數年又可斥其一分之資,以謀高位。為計之便,無過於此。」先生為此憮然長嘆,知改良現狀,以和平方法無可復施,故不得不易以強迫。(註三十六)

Comment

(註三十四) 原本係手稿(中央黨史會藏,「國父全集」第二冊,一九二──一九三頁錄載全文)。
(註三十五) 羅家倫:「中山先生倫敦蒙難史料考訂」,六六頁所引文件。
(註三十六) 「倫敦被難記」(「國父全集」第二冊,一九四──一九六頁)。

Related names
翟爾斯鳳淩
Related place names
上海中國和平倫敦葛蘭旅店
Related proper nouns
倫敦被難記海軍衙門商務印書館滿清
Source

國父年譜

Volume

上冊

Page

0116-118

Search term appears Page

 九月十八日(十月二十四日)致書英報申謝。
   是日來訪者仍絡繹不絕。先生與康德黎一一應答,幾舌敝唇焦。先生並投書各報,申謝英政府及報界援助之盛情。書曰:
   「予此次被幽禁於中國公使館,賴英政府之力,得蒙省釋,並承報界共表同情,及時援助。
  予於英人之崇高公德,力持正義,素所欽仰!身受其惠,益堪徵信。且予從此益知立憲政體及文明國人之真價值,敢不益竭其愚,以謀吾祖國之進步,並謀所以開通吾橫被壓抑之親愛同胞乎?爰馳寸簡,敬鳴謝悃。孫文緘於波德蘭區覃文省街之四十六號。」(註三十二)
九月二十日(十月二十六日)先生出險後即留居康德黎家。是日中午方至葛蘭旅店場八號稍憇,但仍回康寓。

 以後均常留宿康寓,但亦間宿於葛蘭旅店場八號。(註三十三)

 十月(十一月)上旬 仍留康寓,至十月十一日(十一月十五日)始回葛蘭旅店場八號常住。本月最大部份時間均從事於英文寫作「倫敦被難記」,對清廷政治,有警闢之批評。因此書益得當時西方人士之注意與同情。蓋其事其書均導致西人開始認識先生為
(註三十二)「倫敦被難記」(「國父全集」第二冊,二一五──二二二頁)。
(註三十三) 羅家倫:「中山先生倫敦蒙難史料考訂」,一一八頁引偵探報告。

國父年譜 民元前十六年(一八九六) 三十一歲 一一六

中國革命領袖。此時先生並寫簡短自傳,交英國漢學家翟爾斯(Herbert Giles)。(註三十四)「倫敦被難記」原文係英文,名曰 "Kidnapped in London" 中文係甘作霖譯,於中華民國元年五月初版,由上海商務印書館印行。以後各處所翻印均本此書。當時清海軍衙門派駐倫敦滿清使館武官鳳淩日記亦謂「十九日獲孫文一案,反為該人成名。」可見當時先生聲名之盛。(註三十五)
   「倫敦被難記」除「自序」及「附錄」外,分為八章:一、被難原因;二、被誘狀況;三、被禁詳情;四、幽囚求援;五、師友營救;六、訪求偵探;七、英政府之干涉;八、省釋。在「被難原因」一章中,曾述及革命之原因。對於當時清廷政治,有警闢之批評。略曰:「至中國現行政治,可以數語賅括之曰:無論為朝廷之事,為國民之事,甚至為地方之事,百姓均無發言或與聞之權。」其批評中國官吏之貪黷原因,則曰:「至官場俸額之微,真非英人所能夢及。如兩廣總督所治區域,人口之眾,過於全英,然其一歲俸祿,合英金六十鎊而已。」「就教育而言,士惟以科第為榮,姓名一登榜上,即有做官之望,於是納賄當道,出而任事。彼既不能以官俸自養,而每年之貢獻於上官者又至多,安得不貪乎?況有政府以為其貪黷之後盾,
(註三十四)原本係手稿(中央黨史會藏,「國父全集」第二冊,一九二──一九三頁錄載全文)。
(註三十五) 羅家倫:「中山先生倫敦蒙難史料考訂」,六六頁所引文件。

國父年譜 民元前十六年(一八九六) 三十一歲 一一七

設非癡騃,更安肯清廉?且宦囊既飽,不數年又可斥其一分之資,以謀高位。為計之便,無過於此。」先生為此憮然長嘆,知改良現狀,以和平方法無可復施,故不得不易以強迫。(註三十六)
十月初八日(十一月十二日)次女琬生。(註三十七)

 十月三十日(十二月四日)赴大英博物院從事閱讀研究。

 十一月三日(十二月七日)赴大英博物館從事研究,四日、五日、六日均連去,直至年底,習以為常。有時訪書店購書,並常赴郵局寄函件。(註三十八)

(註三十六) 「倫敦被難記」(「國父全集」第二冊,一九四──一九六頁)。
(註三十七) 孫琬後適戴恩賽,卒於民國六十八年,享年八十四歲。
(註三十八) 羅家倫:「中山先生倫敦蒙難史料考訂」,一二一──一三一頁引偵探報告。

國父年譜 民元前十六年(一八九六) 三十一歲 一一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