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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留康寓,至十月十一日(十一月十五日)始回葛蘭旅店場八號常住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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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留康寓,至十月十一日(十一月十五日)始回葛蘭旅店場八號常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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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興中會的成立
題名

仍留康寓,至十月十一日(十一月十五日)始回葛蘭旅店場八號常住

民國紀年

民國紀元前十六年

干支紀年

丙申

西元紀年

一八九六年

時間備註

十月上旬(十一月上旬)

舊曆月日

十月

新曆(西曆)月日

十一月

國父年歲

31

全文內容

仍留康寓,至十月十一日(十一月十五日)始回葛蘭旅店場八號常住。本月最大部份時間均從事於英文寫作「倫敦被難記」,對清廷政治,有警闢之批評。因此書益得當時西方人士之注意與同情。蓋其事其書均導致西人開始認識先生為中國革命領袖。此時先生並寫簡短自傳,交英國漢學家翟爾斯(Herbert Giles)。(註三十四)「倫敦被難記」原文係英文,名曰 "Kidnapped in London" 中文係甘作霖譯,於中華民國元年五月初版,由上海商務印書館印行。以後各處所翻印均本此書。當時清海軍衙門派駐倫敦滿清使館武官鳳淩日記亦謂「十九日獲孫文一案,反為該人成名。」可見當時先生聲名之盛。(註三十五)「倫敦被難記」除「自序」及「附錄」外,分為八章:一、被難原因;二、被誘狀況;三、被禁詳情;四、幽囚求援;五、師友營救;六、訪求偵探;七、英政府之干涉;八、省釋。在「被難原因」一章中,曾述及革命之原因。對於當時清廷政治,有警闢之批評。略曰:「至中國現行政治,可以數語賅括之曰:無論為朝廷之事,為國民之事,甚至為地方之事,百姓均無發言或與聞之權。」其批評中國官吏之貪黷原因,則曰:「至官場俸額之微,真非英人所能夢及。如兩廣總督所治區域,人口之眾,過於全英,然其一歲俸祿,合英金六十鎊而已。」「就教育而言,士惟以科第為榮,姓名一登榜上,即有做官之望,於是納賄當道,出而任事。彼既不能以官俸自養,而每年之貢獻於上官者又至多,安得不貪乎?況有政府以為其貪黷之後盾,設非癡騃,更安肯清廉?且宦囊既飽,不數年又可斥其一分之資,以謀高位。為計之便,無過於此。」先生為此憮然長嘆,知改良現狀,以和平方法無可復施,故不得不易以強迫。(註三十六)

注釋

(註三十四) 原本係手稿(中央黨史會藏,「國父全集」第二冊,一九二──一九三頁錄載全文)。
(註三十五) 羅家倫:「中山先生倫敦蒙難史料考訂」,六六頁所引文件。
(註三十六) 「倫敦被難記」(「國父全集」第二冊,一九四──一九六頁)。

相關人名
翟爾斯鳳淩
相關地名
上海中國和平倫敦葛蘭旅店
相關專有名詞
倫敦被難記海軍衙門商務印書館滿清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上冊

頁次

0116-118

檢索詞出現頁次

 九月十八日(十月二十四日)致書英報申謝。
   是日來訪者仍絡繹不絕。先生與康德黎一一應答,幾舌敝唇焦。先生並投書各報,申謝英政府及報界援助之盛情。書曰:
   「予此次被幽禁於中國公使館,賴英政府之力,得蒙省釋,並承報界共表同情,及時援助。
  予於英人之崇高公德,力持正義,素所欽仰!身受其惠,益堪徵信。且予從此益知立憲政體及文明國人之真價值,敢不益竭其愚,以謀吾祖國之進步,並謀所以開通吾橫被壓抑之親愛同胞乎?爰馳寸簡,敬鳴謝悃。孫文緘於波德蘭區覃文省街之四十六號。」(註三十二)
九月二十日(十月二十六日)先生出險後即留居康德黎家。是日中午方至葛蘭旅店場八號稍憇,但仍回康寓。

 以後均常留宿康寓,但亦間宿於葛蘭旅店場八號。(註三十三)

 十月(十一月)上旬 仍留康寓,至十月十一日(十一月十五日)始回葛蘭旅店場八號常住。本月最大部份時間均從事於英文寫作「倫敦被難記」,對清廷政治,有警闢之批評。因此書益得當時西方人士之注意與同情。蓋其事其書均導致西人開始認識先生為
(註三十二)「倫敦被難記」(「國父全集」第二冊,二一五──二二二頁)。
(註三十三) 羅家倫:「中山先生倫敦蒙難史料考訂」,一一八頁引偵探報告。

國父年譜 民元前十六年(一八九六) 三十一歲 一一六

中國革命領袖。此時先生並寫簡短自傳,交英國漢學家翟爾斯(Herbert Giles)。(註三十四)「倫敦被難記」原文係英文,名曰 "Kidnapped in London" 中文係甘作霖譯,於中華民國元年五月初版,由上海商務印書館印行。以後各處所翻印均本此書。當時清海軍衙門派駐倫敦滿清使館武官鳳淩日記亦謂「十九日獲孫文一案,反為該人成名。」可見當時先生聲名之盛。(註三十五)
   「倫敦被難記」除「自序」及「附錄」外,分為八章:一、被難原因;二、被誘狀況;三、被禁詳情;四、幽囚求援;五、師友營救;六、訪求偵探;七、英政府之干涉;八、省釋。在「被難原因」一章中,曾述及革命之原因。對於當時清廷政治,有警闢之批評。略曰:「至中國現行政治,可以數語賅括之曰:無論為朝廷之事,為國民之事,甚至為地方之事,百姓均無發言或與聞之權。」其批評中國官吏之貪黷原因,則曰:「至官場俸額之微,真非英人所能夢及。如兩廣總督所治區域,人口之眾,過於全英,然其一歲俸祿,合英金六十鎊而已。」「就教育而言,士惟以科第為榮,姓名一登榜上,即有做官之望,於是納賄當道,出而任事。彼既不能以官俸自養,而每年之貢獻於上官者又至多,安得不貪乎?況有政府以為其貪黷之後盾,
(註三十四)原本係手稿(中央黨史會藏,「國父全集」第二冊,一九二──一九三頁錄載全文)。
(註三十五) 羅家倫:「中山先生倫敦蒙難史料考訂」,六六頁所引文件。

國父年譜 民元前十六年(一八九六) 三十一歲 一一七

設非癡騃,更安肯清廉?且宦囊既飽,不數年又可斥其一分之資,以謀高位。為計之便,無過於此。」先生為此憮然長嘆,知改良現狀,以和平方法無可復施,故不得不易以強迫。(註三十六)
十月初八日(十一月十二日)次女琬生。(註三十七)

 十月三十日(十二月四日)赴大英博物院從事閱讀研究。

 十一月三日(十二月七日)赴大英博物館從事研究,四日、五日、六日均連去,直至年底,習以為常。有時訪書店購書,並常赴郵局寄函件。(註三十八)

(註三十六) 「倫敦被難記」(「國父全集」第二冊,一九四──一九六頁)。
(註三十七) 孫琬後適戴恩賽,卒於民國六十八年,享年八十四歲。
(註三十八) 羅家倫:「中山先生倫敦蒙難史料考訂」,一二一──一三一頁引偵探報告。

國父年譜 民元前十六年(一八九六) 三十一歲 一一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