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楊允恭為龍南縣知事令
任楊允恭為龍南縣知事令
人事命令
013/12/05
19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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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楊允恭為龍南縣知事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大元帥令:贛南善後委員會委員長孔紹堯呈請任命楊允恭為龍南縣知事,應照准。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二月五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四號大元帥令。
國父全集
第九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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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詞出現頁次
特派范石生為全省籌餉總局監督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大元帥令:特派范石生為廣東全省籌餉總局監督。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二月五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四號大元帥令。
核覆孔紹堯呈請任命楊允恭為龍南縣知事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呈及履歷均悉。楊允恭已另有明令照准矣。履歷存。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二月五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四號大元帥指令韶字第三八號。孔紹堯時為贛南善後委員會委員長。
任楊允恭為龍南縣知事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大元帥令:贛南善後委員會委員長孔紹堯呈請任命楊允恭為龍南縣知事,應照准。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二月五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四號大元帥令。
核覆孔紹堯呈請任命王紫劍等職務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呈及履歷均悉。王紫劍等已另有明令分別任命矣。履歷存。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二月五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四號大元帥指令韶字第三九號。
任王紫劍等三人為縣知事張一熙等六人為局長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大元帥令:贛南善後委員會委員長孔紹堯呈請任命王紫劍為會昌縣知事、平寶善為興國縣知事、張卓立為瑞金縣知
人事命令民國十三年十二月二一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