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覆臨時參議院論國旗式樣,請暫勿頒定施行
咨覆臨時參議院論國旗式樣,請暫勿頒定施行
中華民國元年
一九一二年
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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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參議院議定以五色旗為國旗,取紅、黃、藍、白、黑五色,代表漢、滿、蒙、回、藏五族共和之意。以武昌首義所用之鐵血十八星旗為陸軍旗,以青天白日旗為海軍旗。此項決定,實重違先生之意。先生對此五色國旗之決議認為不可,當以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國旗,遂於是日咨覆臨時參議院,詳述理由,謂「青天白日,取象宏美,中國為遠東大國,日出東方為恆星之最者;且青天白日,示光明正照自由平等之義,著於赤幟,亦為三色……故本總統以為暫勿頒定施行,而俟諸民選國會成立之後。」(註三十)
(註三十) 「臨時政府公報」第六號。
國父年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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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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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覆臨時參議院論國旗式樣,請暫勿頒定施行。
先是參議院議定以五色旗為國旗,取紅、黃、藍、白、黑五色,代表漢、滿、蒙、回、藏五族共和之意。以武昌首義所用之鐵血十八星旗為陸軍旗,以青天白日旗為海軍旗。此項決定,實重違先生之意。先生對此五色國旗之決議認為不可,當以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國旗,遂於是日咨覆臨時參議院,詳述理由,謂「青天白日,取象宏美,中國為遠東大國,日出東方為恆星之最者;且青天白日,示光明正照自由平等之義,著於赤幟,亦為三色……故本總統以為暫勿頒定施行,而俟諸民選國會成立之後。」(註三十)
復函蔡元培,論臨時政府用人方針。
蔡元培曾致函先生,主張應延攬康有為參加政府,先生不表同意,復書曰:「關於內閣之設備及其組織用人之道,弟意亦如是。惟才能是稱,不問其黨與省也,但此時則不能不收羅海內名宿。來教所論甚明,然其間尚有當分別論者,康氏至今猶反對民國之旨,前登報之手跡,可見一斑。倘合一爐而冶之,恐不足以服人心,且招天下之反對。至於太炎君等,則不過偶於友誼小嫌,決不能與反對民國者作比例。尊隆之道,在所必講,弟無世俗睚眦之見也。」(註三十一)
(註三十)「臨時政府公報」第六號。
(註三十一) 「國父全集」第四冊,二一一頁。
國父年譜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 四十七歲 五五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