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的基礎在於地方自治
政治的基礎在於地方自治
談話
007/07
19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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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的基礎在於地方自治(註一)民國七年(一九一八年)七月在上海法租界莫利愛路二十九號對李宗黃談話李君問:我到日本以後,應該注意些甚麼事?
先生答:現代軍人,只懂軍事是不夠的;軍事以外,還必須了解政治。所以汝到日本以後,應該注意考察政治。
李君問:政治的範圍非常廣泛,考察之時,應從何着眼呢?
先生答:政治的基礎,在於地方自治。日本的市、町、村組織,都很健全。日本之強,非強於其堅甲利兵,乃強於其地方組織之健全,要看,最好看看他們的地方自治。不過,他們這種地方自治,官治氣息很重,是不合乎吾黨民權主義全民政治的要求;但他們的某種精神和方法,在訓政時期卻很可參考,所以仍然很有考察的價值。
(註一) 據李宗黃「總理的訓示」(見重慶「掃蕩報」輯六全大會特刊,民國三十四年五月五日)。今標題據「會本」。
國父全集
第二冊
520-521
余同志者亦極表同情。而條件若何,當從多數意見。余個人亦未能任意為何等決定。
至日本對於中國諸事,余已解大元帥職,不直接當折衝樽俎之任,則於各事亦全然不甚明了。就林使之措置,亦未知其是非究竟。兩國親善欲其實現,要不在方法之問題,而在雙方之意思如何。若果有真希望親善之意思者,卻不問方法,亦可翹待而至者。日本既真有其意思,乃尚時有誤會,則當格外求其如何可以致真親善,斯誠是一重要之事。余固嘗為一希望兩國親善者,今後更當運思致力於此。至如借款於北方,雖有困苦南方之嫌,而余亦不能確實知之。第南方今日全不欲從日本借款,余亦不負欲求借款之意。余更無自日渡美之意。
(註一) 據上海「民國日報」(民國七年六月十八日)。孫先生偕胡漢民、戴傳賢等六月一日自汕頭乘輪啟行,取道臺北赴日本,於六月十日抵門司,對新聞記者發表此項談話。
應付偽共和之困難(註一) 民國七年(一九一八年)六月十日在門司赴箱根途中對大阪每日新聞社東亞部顧問澤村幸夫談話北方之武人派,如若反對共和政體,亦反對中華民國,則旗色鮮明,如此則出之以戰爭,亦有戰爭之價值。但彼等既不反對共和政體,亦不反對我孫中山,所以難以應付處理。在武人派之勢力能維持得住之範圍內,此種偽共和恐仍將繼續下去。
(註一) 據澤村幸夫「送迎孫文先生私記」。
政治的基礎在於地方自治(註一) 民國七年(一九一八年)七月在上海法租界莫利愛路二十九號對李宗黃談話李君問:我到日本以後,應該注意些甚麼事?
先生答:現代軍人,只懂軍事是不夠的;軍事以外,還必須了解政治。所以汝到日本以後,應該注意考察政治。
李君問:政治的範圍非常廣泛,考察之時,應從何着眼呢?
先生答:政治的基礎,在於地方自治。日本的市、町、村組織,都很健全。日本之強,非強於其堅甲利兵,乃強於
國父全集五二○
其地方組織之健全,要看,最好看看他們的地方自治。不過,他們這種地方自治,官治氣息很重,是不合乎吾黨民權主義全民政治的要求;但他們的某種精神和方法,在訓政時期卻很可參考,所以仍然很有考察的價值。
(註一) 據李宗黃「總理的訓示」(見重慶「掃蕩報」輯六全大會特刊,民國三十四年五月五日)。今標題據「會本」。
先制定憲法而後始可選總統(註一) 民國七年(一九一八年)八月至九月間在上海答記者問
……惟期望國會者甚切,以為國會成立後,最重之職責,應以憲法及選舉總統為要。意則以為制定憲法,尤宜較選舉總統為先。必使先有憲法而後有總統,切不可先有總統而後有憲法。蓋有憲法不患無總統,而有總統而恐終無憲法。
誠以總統先憲法而產出,則今日之民國總統未必即為締造民國之人,不能尊重民國政體,受憲法之束縛,自在意中。其桀者則不使憲法成立;即其馴者,亦能厭惡其條項之束縛,而令國會遷就。其個人之意思,是無憲法與有等於無之憲法,皆由總統之選出而致,此中華民國之危機也。民國二年,國民黨失敗後,不惜變其先定憲法後舉總統之主張,以先舉總統。其結果袁氏當選,而憲法、國會隨之而毀。憲法方在審議,而先補選副總統問題又起,其結果補選之副總統,即為領銜干涉憲法、解散國會之人。此皆前車之鑒,為國會議員所宜大覺悟。是以今之國會議員,誠能先定憲法,後舉總統,則中華民國之基既歸鞏固,雖有野心者不敢冒違憲之名。然其悍然出於違憲,自有彈劾權與叛逆之罪刑隨之。吾人亦可以擁護憲法起而問罪。詎不勝於擁護臨時約法,使違法者得以反唇相稽耶?
(註一) 據上海「民國日報」(民國七年九月九日)「孫總裁最近之政觀──主張先定憲法後選總統」條,原文開始有闕文。
詩學偶談(註一) 民國七年(一九一八年)某日在粤與胡漢民朱執信等談話
中國詩之美,逾越各國,如三百篇以逮唐宋名家,有一韻數句,可演為彼方數千百言而不盡者;或以格律為束縛,不知能者以是益見工巧。至於塗飾無意味,自非好詩。然如「床前明月光」之絕句,謂妙手偶得則可,惟決非尋常人能道也。
談話 民國七年七月──九月 五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