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許楊劉三總司令指示各軍任務電
致許楊劉三總司令指示各軍任務電
函電
013/09/29
19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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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許楊劉三總司令指示各軍任務電(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急。廣州許、楊、劉三總司令鑒:勘電悉。□密。東江防務,專責成滇、粤、桂三軍擔任,滇軍除趙成梁、朱世貴已在北江外,其他屬於滇、粤、桂之部隊,暫時概不調動,務期三兄與部下將領協同一致,引敵就近一鼓而撲滅之,即必當乘勝前進,收復潮梅,以固根本,然後再議。現在北伐部隊,除湘軍全部參加外,其他在東江之零星部隊,有願來者,當限一星期內集中韶關,遲則不要。仰為轉知。孫文、艷巳。
(註一) 據黨史會藏「總理遺墨」(050/155)。
國父全集
第五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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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詞出現頁次
,以彰偉績。前方將士,並希傳諭嘉獎。文、勘。」
(註一) 據廣州「民國日報」(民國十三年十月一日)。
致許崇智蔣中正發還范石生械彈電(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急。廣州許總司令、蔣參謀長鑒:□密。范小泉(註二)所購之駁槍一千枝並子彈,可即發還。孫文。艷巳。
(註一) 據黨史會藏「總理遺墨」(050/154)。
(註二) 范小泉,即范石生。
致范石生軍長告已令發給械彈電(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廣州范軍長鑒:□密。兄之械彈,已發令照發矣。孫文、艷午。
(註一) 據黨史會藏「總理遺墨」(050/153)。
致許楊劉三總司令指示各軍任務電(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急。廣州許、楊、劉三總司令鑒:勘電悉。□密。東江防務,專責成滇、粤、桂三軍擔任,滇軍除趙成梁、朱世貴已在北江外,其他屬於滇、粤、桂之部隊,暫時概不調動,務期三兄與部下將領協同一致,引敵就近一鼓而撲滅之,即必當乘勝前進,收復潮梅,以固根本,然後再議。現在北伐部隊,除湘軍全部參加外,其他在東江之零星部隊,有願來者,當限一星期內集中韶關,遲則不要。仰為轉知。孫文、艷巳。
(註一) 據黨史會藏「總理遺墨」(050/155)。
致楊許劉三總司令飭應固守虎門電(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函電(下) 民國十三年九月 五三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