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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譚璟等為禁煙督辦署秘書令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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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譚璟等為禁煙督辦署秘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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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任譚璟等為禁煙督辦署秘書令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文件類型

人事命令

民國日期

013/10/08

西元日期

1924/10/08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任譚璟等為禁煙督辦署秘書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八日
大元帥令:禁煙督辦謝國光呈請任命譚璟、曹惠、劉篤培、劉況、許鄧、岱峻、鄭鴻鑑為秘書,均照准。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月八日。

注釋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十八號大元帥令。

相關人名
大元帥岱峻曹惠許鄧劉況劉篤培鄭鴻鑑謝國光譚璟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九冊

頁次

171-172

檢索詞出現頁次

特任程潛為建國軍攻鄂總司令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六日

  大元帥令:特任程潛為建國軍攻鄂總司令。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月六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十八號大元帥令。

任孔紹堯為贛南善後委員長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六日
  大元帥令:任命孔紹堯為贛南善後委員會委員長。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月六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十八號大元帥令。

任林支宇為贛鄂宣撫使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八日
  大元帥令:任命林支宇為贛鄂宣撫使。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月八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十八號大元帥令。

核覆禁煙督辦謝國光呈請任命譚璟曹惠等六員為該署秘書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八日
  呈及履歷均悉。已有明令准予任命矣。仰即知照。履歷存。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月八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十八號大元帥指令第一○九三號。

任譚璟等為禁煙督辦署秘書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八日
  大元帥令:禁煙督辦謝國光呈請任命譚璟、曹惠、劉篤培、劉況、許鄧、岱峻、鄭鴻鑑為秘書,均照准。此令。中
人事命令民國十三年十月一七一

華民國十三年十月八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十八號大元帥令。

特任古應芬兼鹽務督辦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九日
  大元帥令:特任古應芬兼鹽務督辦。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月九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十八號大元帥令。

特任許崇智兼軍政部長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九日
  大元帥令:特任許崇智兼大本營軍政部長。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月九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十八號大元帥令。

核覆大本營財政部長古應芬呈薦任葉次周為該部秘書廖朗如等為科長
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九日
  呈悉。已明令照准矣。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月九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十八號大元帥指令第二○○二號。

核覆大本營財政部長古應芬呈薦任岑念慈為秘書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九日
  呈悉。已明令照准矣。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月九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十八號大元帥指令第二○○三號。

國父全集 一七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