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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宣言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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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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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國民黨宣言

生平歷程
家世與求學
文件類型

宣言及文告

民國日期

001/08/13

西元日期

1912/08/13

國父年歲

47

全文內容

國民黨宣言(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一國之政治,恒觀其運用政治之中心勢力以為推移。其中心勢力強健而良善,其國之政治必燦然可觀;其中心勢力脆薄而惡劣,其國之政治必闇然無色。此消長倚伏之數,固不必論其國體之為君主共和,政體之為專制立憲,而無往不如是也。天相中國,帝制殄滅,既改國體為共和,變政體為立憲,然而共和立憲之國,其政治之中心勢力,則不可不匯之於政黨。
今夫國家之所以成立,蓋不外乎國民之合成心力。其統治國家之權力,與夫左右此統治權力之人,亦恒存乎國民合成心力之主宰而綱維之。其在君主專制國,國民合成心力趨重於一階級、一部分,故左右統治權力者,常為閥族、為官僚。其在共和立憲國,國民(註二)合成心力普遍於全部,故左右統治權力者,常為多數之國民。誠以共和立憲國者,法律上國家之主權在國民全體,實事上統治國家之機關,均由國民之意思構成之,國民為國家之主人翁,固不得不起而負此維持國家之責,間接以維持國民自身之安寧幸福也。
惟是國民合成心力之作用,非必能使國民人人皆直接發動之者。同此圓頂方趾之類,其思想知識能力不能一一相等,倫者眾矣。是故有優秀特出者焉,有尋常一般者焉。而優秀特出者,視尋常一般者恒為少數。雖在共和立憲國,其直接發動其合成心力之作用,而實際左右其統治權力者,亦恒在優秀特出之少數國民。在法律上,則由此少數優秀特出者,組織為議會與政府,以代表全部之國民。在實事上,則由此少數優秀特出者集合為政黨,以領導全部之國民。而法律之議會與政府,又不過藉法力,俾其意思與行為,為正式有效之器械,其真能發縱指示為議會或政府之腦海者,則仍為實事上之政黨也。是故政黨在共和立憲國,實可謂為直接發動其合成心力作用之主體,亦可謂為實際左右其統治權力之機關。
且夫政黨之為物,既非可苟焉以成,故與他種國家之他種中心勢力同其趨向,非具有所謂強健而良善之條件,不足以達其目的。強健而良善之條件者非他,即鞏固龐大之結合力,與有系統有條理真確不破之政見是也。苟具有鞏固龐大之結合力,與有系統有條理真確不破之政見,壁壘既堅,旗幟亦明,自足以運用其國之政治,而貫徹國利民福之蘄嚮。進而組織政府,則成志同道合之政黨內閣(責任內閣制之國,大總統常立於超然地位,故政黨不必爭大總統,而只在組織內閣),以其所信之政見,舉而措之裕如。退而在野,則使他黨執政,而己處於監督之地,相摩相蕩,而政治乃日有向上之機。是故政黨政治,雖為政治之極則,而在國民主權之國,則未有不賴之為唯一之常軌者。其所以成為政治之中心勢力,實國家進化自然之理,勢非如他之普通結社,可以若有若無焉者也。
今中國共和立憲之制肇興久矣,舉國喁喁望治,皆欲求所以建設新國家之術。然為問國中運用政治之中心勢力,果何在乎?有識之士,皇然憂時,援引徒眾,雜糅龐合,樹幟立壘,號曰政黨者亦眾矣。然為問適於為運用政治之中心勢力者誰乎?縱曰庶幾將有近似者焉;然又為問能合於共和立憲國之原則,不以類似他種國家之他種中心勢力雜乎其間,而無愧為共和立憲國運用政治之中心勢力者誰乎?質而言之,中國雖號為共和立憲,而實無有強健良善之政黨焉,為運用政治之中心勢力而勝任愉快者。夫共和立憲國之政治,在理未有不以政黨為其中心勢力,而其共和立憲猶可信者,而今乃不然,則中國雖謂為無共和立憲國之實質焉可也。嗟乎!興言及此,我國人其尚不知所以自反乎!我國人之有志從事於政黨者,其尚不知所以自處之道乎!曩者吾人痛帝政之專制也,共圖摧去之,以有中國同盟會。比及破壞告終,建設之事,不敢放置,爰易其內蘊,進而入於政黨之林。時則俊士雲起,天下風動,結社集會,以談國家事者比比焉。吾人求治之心,急切莫待,於是不謀而合,投袂並起,又有統一共和黨、國民公黨、國民共進會、全國聯合進行會、共和實進會之組織。凡此諸黨,蘄嚮所及,無非期以利國福民,以臻於強健良善之境。然而志願雖宏,力行匪易,分道揚鑣,艱於整肅。數月以來,略有發抒而不克奏齊一之功,用樹廣大之風聲,所謂不適於為運用政治之中心勢力者,吾諸黨蓋亦不免居其一焉,此吾人深自引責而不能一日安者。若不圖改絃更張之策,為集中統一之謀,則是吾人放棄共和國民之天職,罪莫大焉。
且一國政黨之興,只宜二大對峙,不宜小羣分立。方今羣言淆亂,宇內雲擾,吾人尤不敢不有以正之,示天下以範疇。四顧茫茫,此尤不得不以此遺大圖艱之業,自相詔勉者耳。爰集眾議,詢謀僉同。繼自今,吾中國同盟會、統一共和黨、國民公黨、國民共進會、全國聯合進行會、共和實進會,相與合併為一,舍其舊而新是謀,以從事於民國建設之事,以蘄漸達於為共和立憲國之政治中心勢力,且以求符於政黨原則,成為大羣,藉以引起一國只宜二大對峙之觀念,俾其見諸實行。
共和之制,國民為國主體,吾黨欲使人不忘斯義也,故顏其名曰國民黨。黨有宗旨,所以定眾志,吾黨以求完全共和立憲政治為志者也,故明其義曰鞏固共和,實行平民政治。眾志既定於內,不可不有所標幟於外,則黨綱尚焉。故斟酌損益,義取適時,概列五事,以為揭櫫:曰保持政治統一,將以建單一之國,行集中之制,便建設之事,綱舉而目張也。曰發展地方自治,將以練國民之能力,養共和之基礎,補中央之所未逮也。曰勵行種族同化,將以發達國內平等文明,收道一同風之效也。曰採用民生政策,將以施行國家社會主義,保育國民生計,以國家權力,使一國經濟之發達均衡而迅速也。曰維持國際平和,將以尊重外交之信義,維持均勢之現狀,以專力於內治也。凡此五者,綱領略備;若夫條目,則當與時因應,不克固定。
嗟乎!時難方殷,前途正遠,繼自今,吾黨循序以進,懸的以赴,不務虛高,不涉旁歧,孜孜以吾黨之信條為期,其於所謂鞏固龐大之結合力,與有系統有條理真確不破之政見,庶幾可以計程躋之歟!由是而之焉,則將來運用政治之中心勢力,亦庶幾可以歸於政黨之一途,而有以副乎共和立憲國之實質。世之君子,其亦有樂與從事者乎!是尤吾黨之人所願為執鞭者耳。中華民國元年八月十三日。

注釋

(註一) 據黨史會藏「國民黨宣言」鉛印線裝原(375/30)。原文未分段,段落今據「會本」。
(註二) 原文「民」上空一格,今據「國民月刊」第一卷第一號(民國二年五月)之「國民黨宣言」增「國」字。

相關人名
信之
相關地名
中國
相關專有名詞
中國同盟會民黨全國聯合進行會共和政體共和實進會共和黨共進會同盟會地方自治社會主義國民公黨國民共進會國民黨國家社會主義統一共和黨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二冊

頁次

033-035

檢索詞出現頁次

夕期之而馨香以祝者也。特此通告,其各鑒諸。
(註一) 據「孫大總統書牘」。原標題為「通告粤中父老昆弟書」。
(註二) 原文為「是」,今據「會本」改。
(註三) 原文為「牲犧」,今據「會本」改。

國民黨宣言(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一國之政治,恒觀其運用政治之中心勢力以為推移。其中心勢力強健而良善,其國之政治必燦然可觀;其中心勢力脆薄而惡劣,其國之政治必闇然無色。此消長倚伏之數,固不必論其國體之為君主共和,政體之為專制立憲,而無往不如是也。天相中國,帝制殄滅,既改國體為共和,變政體為立憲,然而共和立憲之國,其政治之中心勢力,則不可不匯之於政黨。
  今夫國家之所以成立,蓋不外乎國民之合成心力。其統治國家之權力,與夫左右此統治權力之人,亦恒存乎國民合成心力之主宰而綱維之。其在君主專制國,國民合成心力趨重於一階級、一部分,故左右統治權力者,常為閥族、為官僚。其在共和立憲國,國民(註二)合成心力普遍於全部,故左右統治權力者,常為多數之國民。誠以共和立憲國者,法律上國家之主權在國民全體,實事上統治國家之機關,均由國民之意思構成之,國民為國家之主人翁,固不得不起而負此維持國家之責,間接以維持國民自身之安寧幸福也。
  惟是國民合成心力之作用,非必能使國民人人皆直接發動之者。同此圓頂方趾之類,其思想知識能力不能一一相等,倫者眾矣。是故有優秀特出者焉,有尋常一般者焉。而優秀特出者,視尋常一般者恒為少數。雖在共和立憲國,其直接發動其合成心力之作用,而實際左右其統治權力者,亦恒在優秀特出之少數國民。在法律上,則由此少數優秀特出者,組織為議會與政府,以代表全部之國民。在實事上,則由此少數優秀特出者集合為政黨,以領導全部之國民。而法律之議會與政府,又不過藉法力,俾其意思與行為,為正式有效之器械,其真能發縱指示為議會或政府之腦海者,則仍為
宣言及文告民國元年四月──八月三三

實事上之政黨也。是故政黨在共和立憲國,實可謂為直接發動其合成心力作用之主體,亦可謂為實際左右其統治權力之機關。
  且夫政黨之為物,既非可苟焉以成,故與他種國家之他種中心勢力同其趨向,非具有所謂強健而良善之條件,不足以達其目的。強健而良善之條件者非他,即鞏固龐大之結合力,與有系統有條理真確不破之政見是也。苟具有鞏固龐大之結合力,與有系統有條理真確不破之政見,壁壘既堅,旗幟亦明,自足以運用其國之政治,而貫徹國利民福之蘄嚮。
進而組織政府,則成志同道合之政黨內閣(責任內閣制之國,大總統常立於超然地位,故政黨不必爭大總統,而只在組織內閣),以其所信之政見,舉而措之裕如。退而在野,則使他黨執政,而己處於監督之地,相摩相蕩,而政治乃日有向上之機。是故政黨政治,雖為政治之極則,而在國民主權之國,則未有不賴之為唯一之常軌者。其所以成為政治之中心勢力,實國家進化自然之理,勢非如他之普通結社,可以若有若無焉者也。
  今中國共和立憲之制肇興久矣,舉國喁喁望治,皆欲求所以建設新國家之術。然為問國中運用政治之中心勢力,果何在乎?有識之士,皇然憂時,援引徒眾,雜糅龐合,樹幟立壘,號曰政黨者亦眾矣。然為問適於為運用政治之中心勢力者誰乎?縱曰庶幾將有近似者焉;然又為問能合於共和立憲國之原則,不以類似他種國家之他種中心勢力雜乎其間,而無愧為共和立憲國運用政治之中心勢力者誰乎?質而言之,中國雖號為共和立憲,而實無有強健良善之政黨焉,為運用政治之中心勢力而勝任愉快者。夫共和立憲國之政治,在理未有不以政黨為其中心勢力,而其共和立憲猶可信者,而今乃不然,則中國雖謂為無共和立憲國之實質焉可也。嗟乎!興言及此,我國人其尚不知所以自反乎!我國人之有志從事於政黨者,其尚不知所以自處之道乎!
  曩者吾人痛帝政之專制也,共圖摧去之,以有中國同盟會。比及破壞告終,建設之事,不敢放置,爰易其內蘊,進而入於政黨之林。時則俊士雲起,天下風動,結社集會,以談國家事者比比焉。吾人求治之心,急切莫待,於是不謀而合,投袂並起,又有統一共和黨、國民公黨、國民共進會、全國聯合進行會、共和實進會之組織。凡此諸黨,蘄嚮所及,無非期以利國福民,以臻於強健良善之境。然而志願雖宏,力行匪易,分道揚鑣,艱於整肅。數月以來,略有發抒而
國父全集三四

不克奏齊一之功,用樹廣大之風聲,所謂不適於為運用政治之中心勢力者,吾諸黨蓋亦不免居其一焉,此吾人深自引責而不能一日安者。若不圖改絃更張之策,為集中統一之謀,則是吾人放棄共和國民之天職,罪莫大焉。
  且一國政黨之興,只宜二大對峙,不宜小羣分立。方今羣言淆亂,宇內雲擾,吾人尤不敢不有以正之,示天下以範疇。四顧茫茫,此尤不得不以此遺大圖艱之業,自相詔勉者耳。爰集眾議,詢謀僉同。繼自今,吾中國同盟會、統一共和黨、國民公黨、國民共進會、全國聯合進行會、共和實進會,相與合併為一,舍其舊而新是謀,以從事於民國建設之事,以蘄漸達於為共和立憲國之政治中心勢力,且以求符於政黨原則,成為大羣,藉以引起一國只宜二大對峙之觀念,俾其見諸實行。
  共和之制,國民為國主體,吾黨欲使人不忘斯義也,故顏其名曰國民黨。黨有宗旨,所以定眾志,吾黨以求完全共和立憲政治為志者也,故明其義曰鞏固共和,實行平民政治。眾志既定於內,不可不有所標幟於外,則黨綱尚焉。故斟酌損益,義取適時,概列五事,以為揭櫫:曰保持政治統一,將以建單一之國,行集中之制,便建設之事,綱舉而目張也。曰發展地方自治,將以練國民之能力,養共和之基礎,補中央之所未逮也。曰勵行種族同化,將以發達國內平等文明,收道一同風之效也。曰採用民生政策,將以施行國家社會主義,保育國民生計,以國家權力,使一國經濟之發達均衡而迅速也。曰維持國際平和,將以尊重外交之信義,維持均勢之現狀,以專力於內治也。凡此五者,綱領略備;若夫條目,則當與時因應,不克固定。
  嗟乎!時難方殷,前途正遠,繼自今,吾黨循序以進,懸的以赴,不務虛高,不涉旁歧,孜孜以吾黨之信條為期,其於所謂鞏固龐大之結合力,與有系統有條理真確不破之政見,庶幾可以計程躋之歟!由是而之焉,則將來運用政治之中心勢力,亦庶幾可以歸於政黨之一途,而有以副乎共和立憲國之實質。世之君子,其亦有樂與從事者乎!是尤吾黨之人所願為執鞭者耳。中華民國元年八月十三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國民黨宣言」鉛印線裝原(375/30)。原文未分段,段落今據「會本」。
(註二) 原文「民」上空一格,今據「國民月刊」第一卷第一號(民國二年五月)之「國民黨宣言」增「國」字。

宣言及文告 民國元年八月 三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