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盧永祥告可派飛機師往助電
致盧永祥告可派飛機師往助電
函電
013/09/05
19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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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盧永祥告可派飛機師往助電(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九月五日
杭州盧督辦鑒:□密。聞捷甚喜。此間日內有精練而熟於戰鬥之飛機師四人由歐洲到粤,如尊處需此項人才,可先派來應用,信其必能收大效果。如何,候覆。孫文、微。
(註一) 據黨史會藏「總理遺墨」(050/143)。原件無年月,據「國父年譜」民國十三年九月四日盧永祥來電定。
國父全集
第五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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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一函,內有數言如下:「本總領事現接駐粤英國海軍艦隊領袖軍官來訊,謂經奉香港艦隊司令命令,如遇中國當道有向城市開火之時,英國海軍即以全力對待。」夫中國反革命黨既屢得英國歷來政府之外交的經濟援助,而本政府又為今日反革命黨唯一抵抗中心,故予迫於深信此哀的美敦書之主旨,乃傾滅本政府,對於最近此種帝國主義干涉中國內政之舉,余特提出嚴重抗議。孫文。
(註一) 據上海「民國日報」(民國十三年九月十日)。
致盧永祥告可派飛機師往助電(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九月五日
杭州盧督辦鑒:□密。聞捷甚喜。此間日內有精練而熟於戰鬥之飛機師四人由歐洲到粤,如尊處需此項人才,可先派來應用,信其必能收大效果。如何,候覆。孫文、微。
(註一) 據黨史會藏「總理遺墨」(050/143)。原件無年月,據「國父年譜」民國十三年九月四日盧永祥來電定。
致蔣中正指示關於分配槍械與練兵等事函(四件)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九月四至八日
(一)(註一)
介石兄鑒:前日命李縻將軍設備鋼甲車四駕,北江兩架,東江一架,佛山一架,為保護車路兼載宣傳隊為沿途宣傳之用。佛山車已備妥,次日開始宣傳(註二),而兄處派人忽將手機槍並短槍收回,致不能照計畫舉行。李縻將軍固大為失望,吾亦同此心。此事關於黨務軍事之進行,甚為要着,且我擬一二日後親往韶關,更需此車(二架(註三))隨行,務望照前命令發足手機槍拾八枝、駁槍二百五十枝,切勿延誤為要。此致,即候毅安。孫文、中華民國十三年九月四日。
(二)(註四)
介石兄鑒:商人有願籌北伐費而討回槍械者,此事現交精衛(註五)交涉,如得完滿結果,當要給回一大部與服從政府之商團,故欲沽其一部分為練兵費一節,不可施行。此幫械如何發落,當俟精衛交涉後而定也。孫文、中華民國十三年九
國父全集五二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