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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帥就職宣言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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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帥就職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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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大元帥就職宣言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文件類型

宣言及文告

民國日期

006/09/10

西元日期

1917/09/10

國父年歲

52

全文內容

大元帥就職宣言(註一)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年)九月十日
文謹受職,誓竭真誠,執行國會非常會議所授與之任務,勉副國會代表國民之期望,並告我邦人。謹言。

注釋

(註一) 據「軍政府公報」第一號(民國六年九月十七日)。

相關人名
大元帥
相關專有名詞
國會非常會議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二冊

頁次

061

檢索詞出現頁次

大元帥就職宣言(註一)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年)九月十日

  文謹受職,誓竭真誠,執行國會非常會議所授與之任務,勉副國會代表國民之期望,並告我邦人。謹言。
(註一) 據「軍政府公報」第一號(民國六年九月十七日)。

受任海陸軍大元帥宣言(註一)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年)九月十日
  昔胡清失道,人心思漢,文與海內志士,合謀征討。武昌倡義,黃陂實為主帥。江南既定,共和初造,則南都武昌為中區焉(註二)。以虜運告終,授之袁氏,文雖自甘退讓,而推薦非人,終于反噬。南方塗炭,元勳殺戮,國會解散,恣睢五稔。僭號稱帝,實賴西南豪傑出師,致屆兵未渡江,元凶殂殞,黃陂以副貳之位,依法繼任。然後知神器不可以力競,民意不可以橫誣也。徒以除惡未盡,權奸當道,帝孽縱而不治,元勳抑而不用。怏怏之威,上陵元首,詐取之謀,南暨吳蜀。侵約法宣戰媾和之權,辱國會神聖立法之地。既被罷黜,嗾賊興戎,以肇解散國會之禍。小腆乘之,應機復辟,民國根本,掃地無餘。猶幸共和大義,浹于人心,舉國同聲,誓殲元惡。張紹曾、丁槐等實受黃陂密命,倡義討逆,師期漏洩,為凶人所掩,乘間攘竊,飾功取威。既覆孱胡,亦以是黜黃陂之命,數遣狙擊,逼迫臥寢,糾合無賴,劫奪印璽,以自成偽政府。譬爾朱榮,高歡輩互為首尾,盜取國柄,其罪均也。文於是時,身在海隅,兵符不屬,乃與海軍總長程璧光、第一艦隊司令林葆懌,共商大計。既遣兵輪赴秦皇島,奉迎黃陂,亦不能致。猶謂人心思順,必有投袂而起者。遷延旬月,寂然無聞。用是崎嶇(註三)奔走,躬赴廣州,所賴海軍守正,南紀扶義,知民權之不可泯沒,元首之不可棄遺,奸回篡竊之不可無對抗,國際交涉之不可無代表也。於是申請國會,集於斯地,間關開議,以文為海陸軍大元帥,責以戡定內亂,恢復約法,奉迎元首之事。文忝為首建之人,謬膺澄清之責,敢謂神州之廣,無有豪傑先我而起哉!徒以身與共和死生相係,黃陂為同建民國之人,於義猶一體也。生命傷而手足折,何痛如之!艱難之際,不敢以謙讓自潔,即於六年九月十日就職。冀二三君子同德協力,共赴大義,文雖駑鈍,猶當荷戈援袍,為士卒先,與天下共擊破壞
宣言及文告民國六年九月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