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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蔣中正囑將所有槍彈及學生速運韶關為北伐之孤注電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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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蔣中正囑將所有槍彈及學生速運韶關為北伐之孤注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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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復蔣中正囑將所有槍彈及學生速運韶關為北伐之孤注電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文件類型

函電

民國日期

013/10/09

西元日期

1924/10/09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復蔣中正囑將所有槍彈及學生速運韶關為北伐之孤注電(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九日
萬萬火急。黃埔蔣校長鑒:□密。兩函俱悉。以我推測,或不至如此危急;然我來韶之始,便有寧棄廣州為破斧沉舟之北伐;今兄已覺得廣州有如此危險,望即捨去黃埔一孤島,將所有槍彈並學生,一齊速來韶關,為北伐之孤注。此事電到即行,切勿留戀,蓋我心不回救廣州也。當機立斷,切勿遲疑。孫文、青亥。中華民國十三年十月九日。

注釋

(註一) 據黨史會藏親筆原件(012/151)。

相關人名
蔣中正
相關地名
黃埔韶關廣州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五冊

頁次

541

檢索詞出現頁次

復蔣中正囑將所有槍彈及學生速運韶關為北伐之孤注電(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九日
  萬萬火急。黃埔蔣校長鑒:□密。兩函俱悉。以我推測,或不至如此危急;然我來韶之始,便有寧棄廣州為破斧沉舟之北伐;今兄已覺得廣州有如此危險,望即捨去黃埔一孤島,將所有槍彈並學生,一齊速來韶關,為北伐之孤注。此事電到即行,切勿留戀,蓋我心不回救廣州也。當機立斷,切勿遲疑。孫文、青亥。中華民國十三年十月九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親筆原件(012/151)。

致胡漢民等令勿姑息叛變商團電(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十日
  萬萬火急。(廣州分送胡省長、楊總司令、許總司令、劉總司令、古部長、蔣校長、李軍長、李公安局長)漢民、紹基、汝為、顯丞、湘芹、介石、登同、朗如諸兄同鑒:□密。商人罷市與敵反攻同時並舉,是叛跡顯露,萬難再事姑息,生死關頭,惟有當機立斷。如果確有其事,則用幹部及其他學生協同福軍忠勇之士,臨門勸告,如有不從,即日將貨舖充公。此事當向西關最反對政府之店戶辦起,並請將能作衣服之貨物,先行運韶。此事務乞照辦,萬勿猶豫,以招自殺。陳賊與逆商本不足平,只要諸兄心決膽定,勿為物議所搖,則革命前途幸甚。孫文、蒸辰。
(註一) 據黨史會藏親筆原件(012/152)。

致范石生廖行超指示處理謀叛商團辦法電(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十日
  (廣州分送范軍長、廖師長、□密)小泉、品卓兩兄鑒:商人不肯就政府所定條例領槍,且供給陳逆以百五十萬,約定罷市反攻同時並舉,此非叛逆尚何為叛逆?我當當機立斷,為嚴正之解決,先將著名最反對政府之團店警告,如再不從,則先將逆商貨屋悉行充公,以警效尤。若猶不能制止,則仰兩兄出示,令西關居民限三日內遷移出西關,免遭意外可也。孫文、蒸辰。中華民國十三年十月十日。

函電(下) 民國十三年十月 五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