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久原房之助借款收據及證明書
給久原房之助借款收據及證明書
公牘
005/02/20
1916/02/20
51
給久原房之助借款收據及證明書(註一) 民國五年(一九一六年)二月二十日
謹借到久原先生日金七十萬元。茲將借款目的及今後希望附記如下:一、署名人素以圖東洋平和及中日親善為目的,貸款人深諒此熱誠,願贊助署名人之政治改良事業,乃允本項借款。今後署名人得此援助,若獲成功,必以全力貢獻於東洋平和及中日親善之事業。一、今後如貸款人有關於在中國之實業計畫,商於署名人,署名人必以好意為之協力。一、本項借款在署名人事業成功後,或由民國政府,或由署名人負擔償還之責任。中華民國五年二月二十日。孫文。久原房之助先生惠存。
(註一) 據黨史會藏抄件(054/73)。
國父全集
第六冊
118
檢索詞出現頁次
諭交劉友敏日金手令(註一) 民國五年(一九一六年)二月二十日
即交劉友敏君親收日金叁千五百圓也。孫文。(由吳藻華君介紹前來)
(註一) 據黨史會藏手諭原件第八號(051/448)。
給久原房之助借款收據及證明書(註一) 民國五年(一九一六年)二月二十日
謹借到久原先生日金七十萬元。茲將借款目的及今後希望附記如下:一、署名人素以圖東洋平和及中日親善為目的,貸款人深諒此熱誠,願贊助署名人之政治改良事業,乃允本項借款。今後署名人得此援助,若獲成功,必以全力貢獻於東洋平和及中日親善之事業。一、今後如貸款人有關於在中國之實業計畫,商於署名人,署名人必以好意為之協力。
一、本項借款在署名人事業成功後,或由民國政府,或由署名人負擔償還之責任。中華民國五年二月二十日。孫文。久原房之助先生惠存。
(註一) 據黨史會藏抄件(054/73)。
批陳煊雷瑞廷等來函(註一) 民國五年(一九一六年)三月五日
着軍事部代覆,獎其熱心,並着稍候沿海得有根據之後,當函召回來效力也。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2/55)。
批小呂宋吳宗明請准招售部分公積券函(註一) 民國五年(一九一六年)三月六日
仲愷辦理,並復。
(註一) 據黃季陸編「總理全集」下冊,吳函請先生電達籌餉局長薛漢英撥出軍債票一千元,交吳氏設法招售,以還「公理報」之舊欠。
國父全集 一一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