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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黃興陳其美聯名復上海全國商會聯合會談擁護共和函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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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黃興陳其美聯名復上海全國商會聯合會談擁護共和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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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與黃興陳其美聯名復上海全國商會聯合會談擁護共和函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民國肇建與宣揚主義
文件類型

函電

民國日期

002/06/08

西元日期

1913/06/08

國父年歲

48

全文內容

與黃興陳其美聯名復上海全國商會聯合會談擁護共和函(註一)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年)六月八日
復函云:敬復者,接奉臺函,備聆一是。諸君關懷時局,亟思保全商業,而殷殷屬望于鄙人等,自愧德薄能鮮,曷克當此。邇來全國風潮冲激,訛言繁興,人心驚憂,影響所及,首在商界。來函所稱,殊深扼腕。當光復之始,鄙人等與諸君共膺患難,今幸民國成立,建設方新,休養生息,期以十年,國家前途,庶其有豸。孰意大局甫定,事變忽萌,誰無身家,豈堪以鋒鏑餘生,重膺慘禍。此誠鄙人等與諸君所同深痛心疾首者也。惟是共和時代與專制不同,人人當以國家為前提,即人人有擁護共和之責任。苟有立心不軌,破壞共和者,眾當棄之,斷不宜姑息養奸,自貽伊戚,此固全國人心之所同,然抑亦鄙人等之素志也。至來函囑通電各省及北京國民黨本部一節,用意固佳,惟嚴詰奸宄,保衛治安,地方政府責無旁貸,諒無待鄙人等之諄囑。國民黨乃係政黨,其政綱早經宣布,固已一致進行。此時大局稍定,若再以鄙人等一二人之意通電全國,恐轉滋歧惑耳。特此布復。即頌臺祺!孫文、黃興、陳其美謹復。六月八日。

注釋

(註一) 據上海「民立報」(民國二年六月十三日)。

相關人名
陳其美黃興
相關地名
上海北京
相關專有名詞
上海全國商會聯合會北京國民黨民黨全國商會聯合會地方政府商會國民黨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四冊

頁次

302

檢索詞出現頁次

一臂之力。
(註一) 據「民國檔案」,一九八八年第一期,頁三。

與黃興陳其美聯名復上海全國商會聯合會談擁護共和函(註一)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年)六月八日
  復函云:敬復者,接奉臺函,備聆一是。諸君關懷時局,亟思保全商業,而殷殷屬望于鄙人等,自愧德薄能鮮,曷克當此。邇來全國風潮冲激,訛言繁興,人心驚憂,影響所及,首在商界。來函所稱,殊深扼腕。當光復之始,鄙人等與諸君共膺患難,今幸民國成立,建設方新,休養生息,期以十年,國家前途,庶其有豸。孰意大局甫定,事變忽萌,誰無身家,豈堪以鋒鏑餘生,重膺慘禍。此誠鄙人等與諸君所同深痛心疾首者也。惟是共和時代與專制不同,人人當以國家為前提,即人人有擁護共和之責任。苟有立心不軌,破壞共和者,眾當棄之,斷不宜姑息養奸,自貽伊戚,此固全國人心之所同,然抑亦鄙人等之素志也。至來函囑通電各省及北京國民黨本部一節,用意固佳,惟嚴詰奸宄,保衛治安,地方政府責無旁貸,諒無待鄙人等之諄囑。國民黨乃係政黨,其政綱早經宣布,固已一致進行。此時大局稍定,若再以鄙人等一二人之意通電全國,恐轉滋歧惑耳。特此布復。即頌臺祺!孫文、黃興、陳其美謹復。六月八日。
(註一) 據上海「民立報」(民國二年六月十三日)。

致丁義華告以不願與聞政事函(註一)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年)六月
  萬國改良會丁先生鑒:來電悉。余現在不願聞政事。政治良否係政府責任,余嗣後專辦鐵路,其他非余所願聞也。
孫逸仙。
(註一) 據上海「時報」(民國二年六月十六日)。

致伍平一告孫variant-characters-w035.gif病逝電(註一)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年)七月九日
國父全集三○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