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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為德發債票案宣言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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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為德發債票案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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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中國國民黨為德發債票案宣言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文件類型

宣言及文告

民國日期

013/07/03

西元日期

1924/07/03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中國國民黨為德發債票案宣言(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七月三日
比年以來,北洋軍閥盤據北京,盜竊政府名義,以遂其賣國殃民之欲。本黨為保護國家及人民利益計,一面宣言所有偽北京政府之行為,概不承認。一面對於偽北京政府聲罪致討,務使城狐社鼠,無所憑藉。耿耿此志,凡我國民,當所共喻。最近所傳德發債票案,據本黨調查觀察之結果,仍不外偽北京政府賣國殃民之一種行為,用抉真相,以告國人,惟垂察焉。
我國在歐洲戰爭及對德宣戰期內所受各種損失,應由德國賠償者,據冊報總數為一萬二千二百餘萬元,而參戰軍費一萬零五十餘萬元尚不在內。其間如間接損失,賠償標準等等問題,雖尚有討論之必要,然此事關於賠償國家及國民損失,且為數之鉅以萬萬計。其關係既甚重大,其性質(註二)又無須秘密。偽北京政府果無骫法作弊之意存於其間,當即以此案完全公開,以求適當之解決。乃偽北京政府辦理此案,絕端詭秘:其始惟以曹錕嬖人李彥青獨司其事,並其所奴蓄之偽國務院亦不使聞知;其繼則偽國務院承伺曹錕嬖人李彥青意旨,相與上下其手,並其所傀儡之偽國會亦不使參與,因以惹起偽國務院間之傾軋,與偽國會間之喧闐。從來罪惡起於黑暗,以不應秘密之事而付諸秘密,其包藏罪惡不難推見。況據其所傳此項賠償方法,除曾由德國政府交納現款四百萬元外,並由德國政府將其所收集之津浦、湖廣鐵路債票及到期息票,暨善後到期息票約四千餘萬元交付中國,作為賠償之一部分,暨扣除中國政府對德債務約四千萬元,為數與冊報總數相差甚鉅。況債票價格及對德債務,在未清查以前,何由知其真額?此案既為國家及國民利益所關,庸可聽偽北京政府為所欲為,以一手掩盡天下耳目耶!以上所言,猶專意於賠償方法,至於賠償之用途,尤有當為國民所注意者。案庚子賠款對德部分為數一萬零八百萬元早已退還,而退還之後作何用途,至今無人過問;德國對我賠款曾交現洋四百萬元作何用途至今亦無人過問。此次債票總數為四千餘萬元,據上海新聞報六月十八日載偽國務院致吳佩孚、齊燮元等寒電,內稱德發債票解決經過,該款如無意外,即可收回現款四千餘萬,現經國務會議議決,由財政部體察情形,開列支配清單,提交兩院云云。北京偽政府甘為軍閥鷹犬,以殘虐國民,久為歷年昭著之事實。以國家及國民利益所關之事,付之彼輩,其為危險寗可思議!必與庚子對德賠款,及前次德國對我賠款四百萬元,同葬送於黑暗罪惡之中,不特無以彌補國民之損失,且適以增加國民之負擔已耳。況寒電所傳,猶為表面之語,據近日各報所載,偽北京政府已與各省軍閥協定分贓計畫,數目分配,燦然已備。然則此四千餘萬之賠款用途,小則飽軍閥之私囊,以供無饜之欲,大則以之為摧殘異己之用,其結果適足以增長內亂,蔓延兵禍,此不獨本黨所極端否認,亦國民所同聲反抗,抑亦有友誼關係諸國所不能坐視者也。
綜之,偽北京政府對於德發債票案,其辦理經過之詭秘,方法之糊混,用途之叵測,皆足以構成其賣國殃民之罪狀。本黨對偽北京政府早已不屑與言,惟我國民對此利益所關,危機所伏之德發債票案,實不宜漠視。本黨以為全國以內,各國民團體,如省議會、教育會、商會、農會、工會等,宜及時奮起,對於此案,一致主張應共同組織合議機關,直接處理一切,辦理務使公開,方法務使正當,用途務使其有裨於民生國計。庶幾國家及國民利益,不致為少數軍閥壟斷以盡,其他與此案有相類之性質者,如金佛郎案,如各國退還庚子賠款案,國民亦當以同一態度而處理之。若猶疑不決,或少嘗輒止,則國民不啻自暴其弱點,終必為軍閥所乘。在軍閥固得以縱其賣國殃民之欲,而國民亦不能辭姑息養姦之誚。是非利害,惟國民知所從事焉。

注釋

(註一) 據「一屆中執會」第四十次會議錄(民國十三年七月三日)。黨史會藏油印本(1.3/2)。
(註二) 原文為「姓質」,今據「會本」改。

相關人名
吳佩孚李彥青曹錕齊燮元
相關地名
上海中國北京德國歐洲
相關專有名詞
上海新聞報中國國民黨北京政府北洋軍閥民黨庚子賠款金佛郎案商會國民黨教育會湖廣鐵路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二冊

頁次

147-148

檢索詞出現頁次

中國國民黨為德發債票案宣言(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七月三日

  比年以來,北洋軍閥盤據北京,盜竊政府名義,以遂其賣國殃民之欲。本黨為保護國家及人民利益計,一面宣言所有偽北京政府之行為,概不承認。一面對於偽北京政府聲罪致討,務使城狐社鼠,無所憑藉。耿耿此志,凡我國民,當所共喻。最近所傳德發債票案,據本黨調查觀察之結果,仍不外偽北京政府賣國殃民之一種行為,用抉真相,以告國人,惟垂察焉。
  我國在歐洲戰爭及對德宣戰期內所受各種損失,應由德國賠償者,據冊報總數為一萬二千二百餘萬元,而參戰軍費一萬零五十餘萬元尚不在內。其間如間接損失,賠償標準等等問題,雖尚有討論之必要,然此事關於賠償國家及國民損失,且為數之鉅以萬萬計。其關係既甚重大,其性質(註二)又無須秘密。偽北京政府果無骫法作弊之意存於其間,當即以此案完全公開,以求適當之解決。乃偽北京政府辦理此案,絕端詭秘:其始惟以曹錕嬖人李彥青獨司其事,並其所奴蓄之偽國務院亦不使聞知;其繼則偽國務院承伺曹錕嬖人李彥青意旨,相與上下其手,並其所傀儡之偽國會亦不使參與,因以惹起偽國務院間之傾軋,與偽國會間之喧闐。從來罪惡起於黑暗,以不應秘密之事而付諸秘密,其包藏罪惡不難推見。況據其所傳此項賠償方法,除曾由德國政府交納現款四百萬元外,並由德國政府將其所收集之津浦、湖廣鐵路債票及到期息票,暨善後到期息票約四千餘萬元交付中國,作為賠償之一部分,暨扣除中國政府對德債務約四千萬元,為數與冊報總數相差甚鉅。況債票價格及對德債務,在未清查以前,何由知其真額?此案既為國家及國民利益所關,庸可聽偽北京政府為所欲為,以一手掩盡天下耳目耶!
  以上所言,猶專意於賠償方法,至於賠償之用途,尤有當為國民所注意者。案庚子賠款對德部分為數一萬零八百萬元早已退還,而退還之後作何用途,至今無人過問;德國對我賠款曾交現洋四百萬元作何用途至今亦無人過問。此次債票總數為四千餘萬元,據上海新聞報六月十八日載偽國務院致吳佩孚、齊燮元等寒電,內稱德發債票解決經過,該款如無意外,即可收回現款四千餘萬,現經國務會議議決,由財政部體察情形,開列支配清單,提交兩院云云。北京偽政府
宣言及文告民國十三年七月一四七

甘為軍閥鷹犬,以殘虐國民,久為歷年昭著之事實。以國家及國民利益所關之事,付之彼輩,其為危險寗可思議!必與庚子對德賠款,及前次德國對我賠款四百萬元,同葬送於黑暗罪惡之中,不特無以彌補國民之損失,且適以增加國民之負擔已耳。況寒電所傳,猶為表面之語,據近日各報所載,偽北京政府已與各省軍閥協定分贓計畫,數目分配,燦然已備。然則此四千餘萬之賠款用途,小則飽軍閥之私囊,以供無饜之欲,大則以之為摧殘異己之用,其結果適足以增長內亂,蔓延兵禍,此不獨本黨所極端否認,亦國民所同聲反抗,抑亦有友誼關係諸國所不能坐視者也。
  綜之,偽北京政府對於德發債票案,其辦理經過之詭秘,方法之糊混,用途之叵測,皆足以構成其賣國殃民之罪狀。本黨對偽北京政府早已不屑與言,惟我國民對此利益所關,危機所伏之德發債票案,實不宜漠視。本黨以為全國以內,各國民團體,如省議會、教育會、商會、農會、工會等,宜及時奮起,對於此案,一致主張應共同組織合議機關,直接處理一切,辦理務使公開,方法務使正當,用途務使其有裨於民生國計。庶幾國家及國民利益,不致為少數軍閥壟斷以盡,其他與此案有相類之性質者,如金佛郎案,如各國退還庚子賠款案,國民亦當以同一態度而處理之。若猶疑不決,或少嘗輒止,則國民不啻自暴其弱點,終必為軍閥所乘。在軍閥固得以縱其賣國殃民之欲,而國民亦不能辭姑息養姦之誚。是非利害,惟國民知所從事焉。
(註一) 據「一屆中執會」第四十次會議錄(民國十三年七月三日)。黨史會藏油印本(1.3/2)。
(註二) 原文為「姓質」,今據「會本」改。

中國國民黨關於黨務宣言(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七月七日
  吾黨自提倡革命運動以來,內審本國之國情,外按世界之趨勢,幾經斟酌,始確定三民主義為中國革命運動中唯一之根據。三民主義之革命,為中國革命運動中唯一之途徑,而最適合於中國之國情及環境,奮鬥既久,信守彌篤。惟以向者組織未善,運用之際,效力遂減。本年全國代表大會,即根據吾黨固有之三民主義,而改善其組織運用之方法,俾革命事業得以早成。同時又以中國現在之大多數人民,皆陷於壓迫痛苦之中,則革命之基礎,自以聯合全民共同奮鬥,
國父全集一四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