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王思恭為東京第一分部籌備處主任狀
委任王思恭為東京第一分部籌備處主任狀
人事命令
012/07/13
192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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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王思恭為東京第一分部籌備處主任狀(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委任王思恭為東京中國國民黨第一分部籌備處主任。此狀。總理、印。總務部部長彭素民副署。
(註一) 據「本部公報」一卷二十五號。
國父全集
第八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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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詞出現頁次
核覆大本營軍政部長程潛呈報陣亡指揮張惟聖卹金核與定章不符
乞核示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七月十二日
呈悉。張惟聖着照追贈陸軍中將,准給卹金二千元,并從優贈給三千元。仰即知照。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七月十二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十號大元帥指令第三二二號。
委任邢森洲為暹羅各埠宣傳委員狀(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委任邢森洲為暹羅各埠宣傳委員。此狀。總理、印。總務部部長彭素民副署、宣傳部部長葉楚傖副署。
(註一) 據「本部公報」一卷二十五號。
任朱晉經為清遠分部長狀(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委任朱晉經為本黨清遠分部長。此狀。總理孫文。支部長鄧澤如。中華民國十二年七月十三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影印(051/159)。委任狀第一百一十八號
委任王思恭為東京第一分部籌備處主任狀(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委任王思恭為東京中國國民黨第一分部籌備處主任。此狀。總理、印。總務部部長彭素民副署。
(註一) 據「本部公報」一卷二十五號。
任范其務為廣東電政監督兼廣州電報局長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人事命令 民國十二年七月 五三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