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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覆大本營會計司司長黃昌穀呈覆會計司職員並無兼差令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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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覆大本營會計司司長黃昌穀呈覆會計司職員並無兼差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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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核覆大本營會計司司長黃昌穀呈覆會計司職員並無兼差令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文件類型

公牘

民國日期

013/08/11

西元日期

1924/08/11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核覆大本營會計司司長黃昌穀呈覆會計司職員並無兼差令(註一)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八月十一日呈悉。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八月十一日。

注釋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十三號大元帥指令第九○○號。

相關人名
黃昌黃昌穀
相關專有名詞
大本營大本營會計司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七冊

頁次

332

檢索詞出現頁次

  呈、表均悉。表存。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八月十一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十三號大元帥指令第八九八號。

核覆大本營參軍長張開儒呈送參軍處參軍副官曾否兼職表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八月十一日呈、表均悉。表存。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八月十一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十三號大元帥指令第八九九號。

核覆大本營會計司司長黃昌穀呈覆會計司職員並無兼差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八月十一日呈悉。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八月十一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十三號大元帥指令第九○○號。

非奉帥令任何軍隊不得駐紮九江匪首吳三鏡應由南海縣長嚴緝究辦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八月十二日為令遵事:查南海縣屬九江地方,自治素稱完善,其地亦非防守地點。前因該處西北兩鄉械鬥,西鄉為求外援,遂招致滇軍保旅(註二)前往駐紮。此次軍團互戰,焚殺死傷,軍民哀號相告,實非本大元帥所忍聞。仰楊總司令希閔尅日將現駐九江軍隊悉行撤退,無庸派兵再往接防。並分行各軍,嗣後無論何項軍隊,非奉本大元帥命令,不得擅往九江駐紮。
並仰廖省長仲愷,立飭南海縣轉飭該鄉,迅即整理民團,以維治安。此次開釁,保旅係以剿捕匪首吳三鏡為名,致令地方蹂躪,吳三鏡應由該縣長嚴緝歸案究辦。除分令外,合行令仰該省長即便遵照。切切。此令。

國父全集 三三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