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組中華革命黨,王統、黃元秀、朱卓文、陸惠生、馬素首立誓約
籌組中華革命黨,王統、黃元秀、朱卓文、陸惠生、馬素首立誓約
中華民國二年
一九一三年
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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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日,王統(浙江永嘉)、黃元秀(浙江杭縣)、朱卓文(廣東香山)、陸惠生(浙江平湖)、馬素(香港)五人在東京立誓約加入中華革命黨,由先生為介紹人,並為主盟人。茲舉王統誓約如下:「立誓人王統,為救中國危亡,拯生民困苦,願犧牲一己之身命自由權利,附從孫先生,再舉革命,務達民權、民生兩目的,並創制五權憲法,使政治修明,民生樂利,措國基於鞏固,維世界之和平,特誠謹矢誓如左:一、實行宗旨,二、服從命令,三、盡忠職務,四、嚴守秘密,五、誓共死生。從茲永守此約,至死不渝,如有貳心,甘受極刑。中華民國浙江省永嘉縣、王統親筆(指印)。民國二年九月二十七日(中華革命黨黨部印)」。其餘誓約除姓名、籍貫外,均同。其入黨號數依次為一、二、三、四、五號。(註一五二)
(註一五二) 誓約:中華革命黨黨員名冊原件(中央黨史會藏)。但誓約內文,嗣後有以一己之「身」命為一己之
「生」命,民權民生兩「目的」為民權民生兩「主義」,創「制」五權憲法為創「設」五權憲法者。
國父年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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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十五日 楊庶堪由重慶赴日本。(註一五一)
九月二十七日 籌組中華革命黨,王統、黃元秀、朱卓文、陸惠生、馬素首立誓約。
是日,王統(浙江永嘉)、黃元秀(浙江杭縣)、朱卓文(廣東香山)、陸惠生(浙江平湖)、馬素(香港)五人在東京立誓約加入中華革命黨,由先生為介紹人,並為主盟人。茲舉王統誓約如下:「立誓人王統,為救中國危亡,拯生民困苦,願犧牲一己之身命自由權利,附從孫先生,再舉革命,務達民權、民生兩目的,並創制五權憲法,使政治修明,民生樂利,措國基於鞏固,維世界之和平,特誠謹矢誓如左:一、實行宗旨,二、服從命令,三、盡忠職務,四、嚴守秘密,五、誓共死生。從茲永守此約,至死不渝,如有貳心,甘受極刑。中華民國浙江省永嘉縣、王統親筆(指印)。民國二年九月二十七日(中華革命黨黨部印)」。其餘誓約除姓名、籍貫外,均同。其入黨號數依次為一、二、三、四、五號。(註一五二)
十月六日黨人閻夢松等在河南殉難。
閻夢松字子固,河南新蔡人,早歲參加同盟會,為河南分會主要份子,宣統二年(一九一
(註一五一)國民黨重要幹部離國去日日程表。
(註一五二) 誓約:中華革命黨黨員名冊原件(中央黨史會藏)。但誓約內文,嗣後有以一己之「身」命為一己之「生」命,民權民生兩「目的」為民權民生兩「主義」,創「制」五權憲法為創「設」五權憲法者。
國父年譜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 四十八歲 七三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