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爭乃代流血之爭
黨爭乃代流血之爭
演講
002/03/13
191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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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爭乃代流血之爭(註一)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年)三月十三日在神戶國民黨交通部歡迎會演講
今日蒙諸君開會歡迎,不勝感激!鄙人得與諸君共聚一堂,願將對於政黨之鄙見。與諸君研究。今日之能維持中華民國惟政黨;政黨之用意為政策。一黨之中,有一黨之政綱。政綱,此全黨人之心事所定之方針,或人民心理一方面能行之。此行之一國之中,非立憲政體不能成立政黨。立憲有民主君主之分別。民主之國有政黨,則能保持民權自由,治一致而無亂;君主之國有政黨,亦能保持國家秩序,監察政府之舉動。若無政黨,則民權不能發達,不能維持國家,亦不能謀人民之幸福;民受其毒,國受其害。是故無政黨之國,國家有腐敗、民權有失敗之患。
我國數千年歷史之中,最善政體莫如堯舜(註二)。蓋堯舜之世,亦為今日之共和政體,公天下於民。何以見之?即堯以舜賢,而讓位於舜,舜以禹賢,而讓位於禹也。湯武之革命,亦持救民為主,惜皆是帝皇主義,不能子子孫孫皆賢,故終皆失敗亡國。暴秦以後,其君主專制日益誇張,政體日形腐敗,國事日蹙,勢將滅亡,人民不堪忍受,至清朝愈甚。至到今日始成共和,採美利堅、法蘭西之美政,以定政治之方針。蓋在民權政體,一治而無亂。其可以至到一治而無亂者,因政府能聽民意,從公理,力謀人民自由幸福,所以不亂也。前者君主政體,係一人之主權,不聽民意,故違公理;種種政策,莫不由一己之私,行一己之樂;不理民事,故此不能確立於世界。今中華民國實行民權主義,可以鞏固於千年萬年,可保一治而不亂者,此亦靠乎政黨。人民苟有見地,則由政黨發表其意見於政府;政府不行,可以推倒之。
至於政府之組織,有總統制度,有內閣制度之分。法國則內閣制度,美國則總統制度。內閣制度為內閣負完全責任,內閣若有(註三)不善之行為,人民可以推倒之,另行組織內閣。總統制度為總統擔負責任(註四),不但有皇帝性質,其權力且在英德諸立憲國帝皇之上。美國之所以採取總統制度,此因其政體有聯邦性質,故不得不集權於總統,以謀行政統一。現就中國情形論之,以內閣制度為佳。我的國民,莫不主張政黨內閣,視其議員為何黨之多數,以定國民之信用。為組織內閣選舉時,在位之一黨少數則失敗,在野之一黨多數則居之。但其黨之可以得多數者,莫不由人民之心理主義所贊同。是則政黨內閣,可以代表民意。國家則為民意所成,灼然(註五)若見矣。蓋政黨在野之時候,若見在位之政黨行為不合,可以指明出來,使人民咸知孰善孰惡,憑公理公意,彼此更換,使多數人所主張之一黨組織內閣。總統制度,因總統有神聖(註六)不可侵犯之性質,總統有限於年數(六年或五年),期限之中,若有不善之行為,亦不能中途變更。以上兩項,孰善孰惡,現下正待民意所推,兩者必採其一以行之。
但我國四萬萬人不能逐一(註七)去問,且人民之中為職業所阻,無此閒時(註八)來管政事。倘人人不問國事,於國家則極危險,故有政黨可以代表民意。如無(註九)政黨,於國家則更不堪問矣!所以有政黨,則可以一治不亂,無政黨則積滯難行(註十)。各政黨(註十一)之中,若逢政策與自己黨見不合之事,可以質問,可以發揮黨見。逐日改革,則無積滯,無積滯即無變亂之禍患。變亂云者(註十二),有大小,大則流血革命,小則妨碍治安。是故立憲之國,時有黨爭,爭之以公理法律,是為文明之爭,圖(註十三)國事進步之爭也。若無黨爭,勢必積成亂,逼為無規則之行為耳。如(註十四)日本此次之黨爭,亦為文明之爭。因執政政黨之政策,無益於國家,故起而推倒之,從新組織內閣,以求國利民福。或曰黨爭為國之不祥事,此謬論也。蓋黨爭為文明之爭,能代流血之爭也。前在清政府之下,所有革命黨,某某黨,是時不能謂之黨爭。因我國民要推倒滿清,恢復漢人之國,為生死之爭,為兩國之爭,為異族之爭。今各黨之爭,皆維持民國,以民國為前提,以民國為基礎,故曰黨爭。今日所爭為公理,為法律;昔日(註十五)所爭為仇敵,為種族,兩者須要(註十六)明白。
天下事非以競爭不能進步(註十七)。當此二十世紀,為優勝劣敗生存競爭之世界,如(註十八)政治工業商業種種,非競爭何以有進步。譬之弈棋(註十九)取樂,亦為娛樂之競爭,皆欲(註二十)占勝;雖敗亦不足為憂,皆由自己手段不高之過耳。敗得多則見地愈深,學識愈多。黨爭有一定之常軌,苟能嚴守文明,不為無規則之爭,便是黨德。國民黨成立最遲,因革命戰爭,當時各同志皆在奔走國事,未暇組織。共和黨成立最先,因其一班前清之官僚當時在野,自知(註二十一)滿清無力挽回大局,為將來地位計,非組織有勢力政黨不為功,故先組織也。國民黨成立之後,勢力薄弱,又無運動,深恐(註二十二)不能取勝。此次選舉議員,得占多數者,因有黨德,合人民之公意耳。各黨黨綱大抵相同,我黨則有一條民生主義,不使社會上有不平之事,是(註二十三)最緊要的。但國中現下尚有不贊成民生主義者,因其尚未明民生主義之意思,故不贊成。如前(註二十四)者多數人皆不贊成民權主義,其不知民權主義之好處耳。今日人人無一不贊成民權者,因其已知之故也。
在留日本國民黨,惟東京、橫濱、神戶、大阪有之(註二十五);而東京支部,俱學界中人,財政所限,及無相當之地方,深恐不能發達。但濱、神、阪三支部商界人材甚多,財力亦豐富,須要求濱、神、阪各黨員鼎力維持,亟謀發展。因留學生將來回國,必能擔任一事。今我國方在建設之時,若得學界各人回國擔任國事,則國勢黨勢(註二十六),皆可望發達。請(註二十七)諸君注意此一層,必要聯絡留日黨員,力圖進步,方合本黨之本意。是則鄙人所希望於諸君者也。
(註一) 據「國民雜誌」第一號。原文無標題,摘自「駐日各部紀事」三月十三日條。今標題據「演說集」及「會本」。
(註二) 原句為「最善政此莫為堯舜」,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三) 原文為「差有」,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四) 原文為「任責」,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五) 原文為「胎然」,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六) 原文為「神經」,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七) 原文為「逐伺」,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八) 原文為「聞時」,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九) 原文為「為無」,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十) 原文為「進行」,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十一) 原文為「政憲」,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十二) 原文為「云此」,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十三) 原文為「園」,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十四) 原文為「為」,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十五) 原文為「光白」,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十六) 原文為「滇要」,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十七) 原文為「競爭為不將」,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十八) 原文為「為」,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十九) 原文為「變棋」,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二十) 原文為「皆歎」,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二十一) 原文為「此知」,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二十二) 原文為「深忍」,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二十三) 據「演說集」及「會本」增「是」字。
(註二十四) 原文為「為前」,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二十五) 原文為「大阪之」,今據「演說集」及「會本」增「有」字。
(註二十六) 原句為「則國勢黨」,今據「演說集」及「會本」增「勢」字。
(註二十七) 原文為「清」,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國父全集
第三冊
153-156
(註三) 原文為「令日」,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四) 原文為「希書」,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五) 原文為「不遇」,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六) 原文為「推須」,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七) 原文為「之浚」,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八) 原文為「地」,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九) 原文為「無比谷」,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十) 原文為「尚屢」,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十一) 原文為「不運」,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十二) 原文為「各今」,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十三) 原文為「四事」,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十四) 原文為「地住」,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十五) 原文為「能熊淇」,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十六) 原文為「各此」,今據「會本」改。
黨爭乃代流血之爭(註一)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年)三月十三日在神戶國民黨交通部歡迎會演講
今日蒙諸君開會歡迎,不勝感激!鄙人得與諸君共聚一堂,願將對於政黨之鄙見。與諸君研究。今日之能維持中華民國惟政黨;政黨之用意為政策。一黨之中,有一黨之政綱。政綱,此全黨人之心事所定之方針,或人民心理一方面能行之。此行之一國之中,非立憲政體不能成立政黨。立憲有民主君主之分別。民主之國有政黨,則能保持民權自由,治一致而無亂;君主之國有政黨,亦能保持國家秩序,監察政府之舉動。若無政黨,則民權不能發達,不能維持國家,亦不能謀人民之幸福;民受其毒,國受其害。是故無政黨之國,國家有腐敗、民權有失敗之患。
我國數千年歷史之中,最善政體莫如堯舜(註二)。蓋堯舜之世,亦為今日之共和政體,公天下於民。何以見之?即堯以舜賢,而讓位於舜,舜以禹賢,而讓位於禹也。湯武之革命,亦持救民為主,惜皆是帝皇主義,不能子子孫孫皆賢,故
演講民國二年三月一五三
終皆失敗亡國。暴秦以後,其君主專制日益誇張,政體日形腐敗,國事日蹙,勢將滅亡,人民不堪忍受,至清朝愈甚。
至到今日始成共和,採美利堅、法蘭西之美政,以定政治之方針。蓋在民權政體,一治而無亂。其可以至到一治而無亂者,因政府能聽民意,從公理,力謀人民自由幸福,所以不亂也。前者君主政體,係一人之主權,不聽民意,故違公理;種種政策,莫不由一己之私,行一己之樂;不理民事,故此不能確立於世界。今中華民國實行民權主義,可以鞏固於千年萬年,可保一治而不亂者,此亦靠乎政黨。人民苟有見地,則由政黨發表其意見於政府;政府不行,可以推倒之。
至於政府之組織,有總統制度,有內閣制度之分。法國則內閣制度,美國則總統制度。內閣制度為內閣負完全責任,內閣若有(註三)不善之行為,人民可以推倒之,另行組織內閣。總統制度為總統擔負責任(註四),不但有皇帝性質,其權力且在英德諸立憲國帝皇之上。美國之所以採取總統制度,此因其政體有聯邦性質,故不得不集權於總統,以謀行政統一。
現就中國情形論之,以內閣制度為佳。我的國民,莫不主張政黨內閣,視其議員為何黨之多數,以定國民之信用。為組織內閣選舉時,在位之一黨少數則失敗,在野之一黨多數則居之。但其黨之可以得多數者,莫不由人民之心理主義所贊同。是則政黨內閣,可以代表民意。國家則為民意所成,灼然(註五)若見矣。蓋政黨在野之時候,若見在位之政黨行為不合,可以指明出來,使人民咸知孰善孰惡,憑公理公意,彼此更換,使多數人所主張之一黨組織內閣。總統制度,因總統有神聖(註六)不可侵犯之性質,總統有限於年數(六年或五年),期限之中,若有不善之行為,亦不能中途變更。以上兩項,孰善孰惡,現下正待民意所推,兩者必採其一以行之。
但我國四萬萬人不能逐一(註七)去問,且人民之中為職業所阻,無此閒時(註八)來管政事。倘人人不問國事,於國家則極危險,故有政黨可以代表民意。如無(註九)政黨,於國家則更不堪問矣!所以有政黨,則可以一治不亂,無政黨則積滯難行(註十)。各政黨(註十一)之中,若逢政策與自己黨見不合之事,可以質問,可以發揮黨見。逐日改革,則無積滯,無積滯即無變亂之禍患。變亂云者(註十二),有大小,大則流血革命,小則妨碍治安。是故立憲之國,時有黨爭,爭之以公理法律,是為文明之爭,圖(註十三)國事進步之爭也。若無黨爭,勢必積成亂,逼為無規則之行為耳。如(註十四)日本此次之黨爭,亦為文明之爭。因執政政黨之政策,無益於國家,故起而推倒之,從新組織內閣,以求國利民福。或曰黨爭為國之不祥事,此謬論也。蓋黨
國父全集一五四
爭為文明之爭,能代流血之爭也。前在清政府之下,所有革命黨,某某黨,是時不能謂之黨爭。因我國民要推倒滿清,恢復漢人之國,為生死之爭,為兩國之爭,為異族之爭。今各黨之爭,皆維持民國,以民國為前提,以民國為基礎,故曰黨爭。今日所爭為公理,為法律;昔日(註十五)所爭為仇敵,為種族,兩者須要(註十六)明白。
天下事非以競爭不能進步(註十七)。當此二十世紀,為優勝劣敗生存競爭之世界,如(註十八)政治工業商業種種,非競爭何以有進步。譬之弈棋(註十九)取樂,亦為娛樂之競爭,皆欲(註二十)占勝;雖敗亦不足為憂,皆由自己手段不高之過耳。敗得多則見地愈深,學識愈多。黨爭有一定之常軌,苟能嚴守文明,不為無規則之爭,便是黨德。國民黨成立最遲,因革命戰爭,當時各同志皆在奔走國事,未暇組織。共和黨成立最先,因其一班前清之官僚當時在野,自知(註二十一)滿清無力挽回大局,為將來地位計,非組織有勢力政黨不為功,故先組織也。國民黨成立之後,勢力薄弱,又無運動,深恐(註二十二)不能取勝。此次選舉議員,得占多數者,因有黨德,合人民之公意耳。各黨黨綱大抵相同,我黨則有一條民生主義,不使社會上有不平之事,是(註二十三)最緊要的。但國中現下尚有不贊成民生主義者,因其尚未明民生主義之意思,故不贊成。如前(註二十四)者多數人皆不贊成民權主義,其不知民權主義之好處耳。今日人人無一不贊成民權者,因其已知之故也。
在留日本國民黨,惟東京、橫濱、神戶、大阪有之(註二十五);而東京支部,俱學界中人,財政所限,及無相當之地方,深恐不能發達。但濱、神、阪三支部商界人材甚多,財力亦豐富,須要求濱、神、阪各黨員鼎力維持,亟謀發展。因留學生將來回國,必能擔任一事。今我國方在建設之時,若得學界各人回國擔任國事,則國勢黨勢(註二十六),皆可望發達。請(註二十七)諸君注意此一層,必要聯絡留日黨員,力圖進步,方合本黨之本意。是則鄙人所希望於諸君者也。
(註一) 據「國民雜誌」第一號。原文無標題,摘自「駐日各部紀事」三月十三日條。今標題據「演說集」及「會本」。
(註二) 原句為「最善政此莫為堯舜」,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三) 原文為「差有」,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四) 原文為「任責」,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五) 原文為「胎然」,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六) 原文為「神經」,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演講 民國二年三月 一五五
(註七) 原文為「逐伺」,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八) 原文為「聞時」,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九) 原文為「為無」,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十) 原文為「進行」,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十一) 原文為「政憲」,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十二) 原文為「云此」,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十三) 原文為「園」,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十四) 原文為「為」,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十五) 原文為「光白」,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十六) 原文為「滇要」,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十七) 原文為「競爭為不將」,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十八) 原文為「為」,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十九) 原文為「變棋」,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二十) 原文為「皆歎」,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二十一) 原文為「此知」,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二十二) 原文為「深忍」,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二十三) 據「演說集」及「會本」增「是」字。
(註二十四) 原文為「為前」,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註二十五) 原文為「大阪之」,今據「演說集」及「會本」增「有」字。
(註二十六) 原句為「則國勢黨」,今據「演說集」及「會本」增「勢」字。
(註二十七) 原文為「清」,今據「演說集」及「會本」改。
政黨與政府之重要關係(註一)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年)三月十五日在橫濱華僑歡迎會演講
兄弟今日到橫濱得諸君之歡迎,甚為感謝!今民國成立,將有二年之久。然此二年間,國中諸凡待舉,而以內政外
國父全集一五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