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中華民國聯合會論民選議會書
復中華民國聯合會論民選議會書
函電
001/01
1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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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中華民國聯合會論民選議會書(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
來書敬悉,貴會主張組織民選參議院是誠圖治之良規,為建立民國所當之事,且非此不足以達共和之實也。唯勢有緩急、有先後,臨時參議院由各省都督派員組織,原不過一時權宜,豈遂認為定判?目下光復各地,軍政猶布,地方未靖,即欲召集省議會選舉議員、機關,手續俱無從著手。必待民選告成,乃議立法,又非臨時政府建設之意。且北伐之舉,有進無退,江淮頻警,楚氛甚惡,臨時政府所枕戈不遑者,方在破虜一事。民選議會當俟北虜破滅後議之。在此時不特理有不可,蓋于勢有不能也,時局大定,全國無烽,臨時政府且為改造,何有于參議會?此時所望于國中民黨者,一面監督政府軍隊,勿使逾閑;一面當提倡有秩序之民氣,維持社會之良慣,以養成共和國民之資格,則民國前途庶幾有豸。
他山之誼,敢進一言。貴會有見,亦希不吝教言,匡其不逮,是為切禱。再頃復得貴會書,稱報載本府衛士稱禁衛軍,此禁字自係警字之誤。民國始創,拔除舊日弊制,常恐不及,豈有故襲帝名,自冒不韙乎?除登報更正外,隨筆附及。孫文復。
(註一) 據「中國革命記」第十六冊(上海自由社,民國元年版)。
國父全集
第四冊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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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留江北都督蔣雁行函(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
雁行都督大鑒:弁來持示手書,諗政體多勞,以致微恙,系念之至。惟北虜未平,江北尤為重要之地,執事身當前敵,勳望在人,為民國屏蔽,斷不能以此時息肩,尚望黽勉從事,並加意珍攝為荷。專覆,即頌勳安。一月。
(註一) 據「會書」之十「函札」。
復中華民國聯合會論民選議會書(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
來書敬悉,貴會主張組織民選參議院是誠圖治之良規,為建立民國所當之事,且非此不足以達共和之實也。唯勢有緩急、有先後,臨時參議院由各省都督派員組織,原不過一時權宜,豈遂認為定判?目下光復各地,軍政猶布,地方未靖,即欲召集省議會選舉議員、機關,手續俱無從著手。必待民選告成,乃議立法,又非臨時政府建設之意。且北伐之舉,有進無退,江淮頻警,楚氛甚惡,臨時政府所枕戈不遑者,方在破虜一事。民選議會當俟北虜破滅後議之。在此時不特理有不可,蓋于勢有不能也,時局大定,全國無烽,臨時政府且為改造,何有于參議會?此時所望于國中民黨者,一面監督政府軍隊,勿使逾閑;一面當提倡有秩序之民氣,維持社會之良慣,以養成共和國民之資格,則民國前途庶幾有豸。
他山之誼,敢進一言。貴會有見,亦希不吝教言,匡其不逮,是為切禱。再頃復得貴會書,稱報載本府衛士稱禁衛軍,此禁字自係警字之誤。民國始創,拔除舊日弊制,常恐不及,豈有故襲帝名,自冒不韙乎?除登報更正外,隨筆附及。孫文復。
(註一) 據「中國革命記」第十六冊(上海自由社,民國元年版)。
再復中華民國聯合會談聯邦制度及女子參政問題書(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
函電(上) 民國元年一月 一九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