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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革命方略討論會議於東京。制定中華革命黨方略,定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國旗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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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革命方略討論會議於東京。制定中華革命黨方略,定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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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題名

召開革命方略討論會議於東京。制定中華革命黨方略,定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國旗

民國紀年

中華民國三年

西元紀年

一九一四年

新曆(西曆)月日

九月

國父年歲

49

全文內容

先生在東京,於本日召開革命方略第一次討論會,出席者為先生及胡漢民、田桐、謝持、許崇智、楊庶堪、廖仲愷、居正、丁仁傑、戴傳賢、王統一等,先生任主席,戴傳賢任書記。自本日起至同年十二月十六日止,此項革命方略討論會議共舉行十七次,開會地點為東京靈南坂頭山滿寓所。出席者除首次會議諸人外,尚有陳其美、何天炯、周應時諸人。(註五十八)討論議題以軍事為先決問題。大體由先生指示,分類討論後,指定起草人,編成草案,再加審議。以三數月時間,制定革命方略,共為六編:第一編為「軍政」,共二十六條,其中分三章:第一章「總綱」分為二節,一、革命軍之目的,二、革命軍之宣誓。規定:中華革命黨在各省組織之討袁軍稱中華革命軍,其建軍目的有四:一曰推翻專制政府,二曰建設完全民國,三曰啟發人民生業,四曰鞏固國家主權。第二章「組織」分為六節,一、革命軍大元帥,二、各省,三、旗幟及服制,四、勳記及餉項,五、撫恤,六、公文程式。第三章「舉義」分為二節,一、舉義前之要務,二、舉義後之要務。第二編為「軍政府」,共二十五章,關於大本營及各部之組織規定綦詳。第三編為「服制勳記」,第四編為「軍律、軍法」,第五編為「因糧徵發及其他則例」,第六編為「文告」,有「中華革命軍大元帥檄」、「安民布告」、「四言安民告示」等。據第二章第一節之規定:「中華革命黨總理,為中華革命軍大元帥。」「大元帥統率陸海軍。於大元帥之下設最高統率部,稱曰大本營。」「大元帥代表中華民國為大總統,組織政府,總攬全國政務,一切法令、條例,由大元帥制定公布之。」(註五十九)先生既為中華革命黨總理,即兼為革命軍大元帥。曾以大元帥名義,擬具討袁檄文,次年居正在山東組織中華革命軍東北軍時方公開布露。(註六十)又明定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國旗。以青天白日旗為軍旗。蓋青天白日旗為先生第一次舉義前,由革命先烈陸皓東所設計。先生甚讚此旗幟之鮮明,在同盟會時代,即極力主張用為國旗。因同志多有異議,成為懸案。民元先生就任臨時大總統時,鄭重提案於臨時參議會,欲改青天白日旗為國旗,不獲通過。先生憤慨異常,故於革命方略,明白規定以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國旗。(註六十一)

注釋

(註五十八) 詳細議案從略。此一原始紀錄文件,為當時在青山中華革命黨本部任幹事之曾省三所藏,現存中央黨史
      會。記錄後有居正、戴傳賢所書之跋及題詩。居詩云:「孔壁書存魯殿光,天教曾子顯紅藏,靈南坂邸
      言猶在,前席諮詢革命方。」「三十年前事恍然,何期發現此遺編,簽名記事休云略,字裏行間費討
      研。」戴詩云:「三十年前事,千秋萬世心,願拼垂老命,以死報蒼生。」蓋發現此項原始文件時為民
      國三十三年也。
(註五十九) 全文見「國父全集」第一冊,二五六──三五○頁;又「革命方略」原本存中央黨史會。
(註六十) 「居覺生先生文集」上冊,一六三頁。
(註六十一) 「居覺生先生文集」上冊,一六一頁。

相關人名
丁仁傑大元帥王統王統一田桐何天炯周應時居正胡漢胡漢民許崇智陳其美陸皓東楊庶堪廖仲愷頭山滿戴傳賢總理謝持
相關地名
山東東京
相關專有名詞
大本營中華革命軍中華革命黨同盟會軍政府革命方略革命軍革命黨臨時大總統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上冊

頁次

0770-0772

檢索詞出現頁次

「范鴻仙君在滬被刺,范君係安徽舊同志,辦事甚久。此次擔任上海事,已運動北軍過半,袁賊一方知其勢不可遏,乃懸紅暗殺之。花紅六萬元,其死與宋教仁相類。范死同時,上海鎮守使捕殺其北來軍士二百餘人,蓋皆與范通而擔任代表者。又埋攻製造局之炸藥,亦被發覺。
  上海本與杭州省城事為一氣,范死,浙江事亦有頓挫。」(註五十七)

 召開革命方略討論會議於東京。制定中華革命黨方略,定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國旗。
   先生在東京,於本日召開革命方略第一次討論會,出席者為先生及胡漢民、田桐、謝持、許崇智、楊庶堪、廖仲愷、居正、丁仁傑、戴傳賢、王統一等,先生任主席,戴傳賢任書記。自本日起至同年十二月十六日止,此項革命方略討論會議共舉行十七次,開會地點為東京靈南坂頭山滿寓所。出席者除首次會議諸人外,尚有陳其美、何天炯、周應時諸人。(註五十八)
(註五十七)「國父全集」第四冊,三三六──三三七頁。
(註五十八) 詳細議案從略。此一原始紀錄文件,為當時在青山中華革命黨本部任幹事之曾省三所藏,現存中央黨史會。記錄後有居正、戴傳賢所書之跋及題詩。居詩云:「孔壁書存魯殿光,天教曾子顯紅藏,靈南坂邸言猶在,前席諮詢革命方。」「三十年前事恍然,何期發現此遺編,簽名記事休云略,字裏行間費討研。」戴詩云:「三十年前事,千秋萬世心,願拼垂老命,以死報蒼生。」蓋發現此項原始文件時為民國三十三年也。

國父年譜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 四十九歲 七七○

討論議題以軍事為先決問題。大體由先生指示,分類討論後,指定起草人,編成草案,再加審議。以三數月時間,制定革命方略,共為六編:第一編為「軍政」,共二十六條,其中分三章:第一章「總綱」分為二節,一、革命軍之目的,二、革命軍之宣誓。規定:中華革命黨在各省組織之討袁軍稱中華革命軍,其建軍目的有四:一曰推翻專制政府,二曰建設完全民國,三曰啟發人民生業,四曰鞏固國家主權。第二章「組織」分為六節,一、革命軍大元帥,二、各省,三、旗幟及服制,四、勳記及餉項,五、撫恤,六、公文程式。第三章「舉義」分為二節,一、舉義前之要務,二、舉義後之要務。第二編為「軍政府」,共二十五章,關於大本營及各部之組織規定綦詳。第三編為「服制勳記」,第四編為「軍律、軍法」,第五編為「因糧徵發及其他則例」,第六編為「文告」,有「中華革命軍大元帥檄」、「安民布告」、「四言安民告示」等。據第二章第一節之規定:「中華革命黨總理,為中華革命軍大元帥。」「大元帥統率陸海軍。於大元帥之下設最高統率部,稱曰大本營。」「大元帥代表中華民國為大總統,組織政府,總攬全國政務,一切法令、條例,由大元帥制定公布之。」(註五十九)先生既為中華革命黨總理,即兼為革命軍大元帥。曾以大元帥名義,擬具討袁檄文,次年居正在山東組織中華革命軍東北軍時方公開布露。(註六十)

(註五十九) 全文見「國父全集」第一冊,二五六──三五○頁;又「革命方略」原本存中央黨史會。
(註六十) 「居覺生先生文集」上冊,一六三頁。

國父年譜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 四十九歲 七七一

又明定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國旗。以青天白日旗為軍旗。蓋青天白日旗為先生第一次舉義前,由革命先烈陸皓東所設計。先生甚讚此旗幟之鮮明,在同盟會時代,即極力主張用為國旗。因同志多有異議,成為懸案。民元先生就任臨時大總統時,鄭重提案於臨時參議會,欲改青天白日旗為國旗,不獲通過。先生憤慨異常,故於革命方略,明白規定以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國旗。(註六十一)

 九月二十二日 同志林直勉、林樹巍等在廣州灣被法警逮捕,先生馳電營救。
   朱執信等奉命抵港後,決向南路方面策動,乃派梁衛平、李海雲、梁樹熊、林直勉、林樹巍、陸師歧、陸英光、梁海珊、黃其翔、禹平弟等十餘人,於八月七日轉赴廣州灣活動,梁等初寄寓同志李伯荃當押店中,繼乃租定大通街小店舖一間,略事修整,開設「廣怡華商店」,以為策動機關。事為龍濟光爪牙偵悉,乃密令吳川、遂溪兩縣知事與廣州灣法領事交涉,要求閉封機關,引渡黨人。法領徇其請,於是日派兵搜圍廣怡華商店,並將梁衛平、梁樹雄、林直勉、林樹巍、譚在漢、陸師歧、薛岳及工友梁文泉、關福泉等九人逮捕,且將引渡於龍濟光。
  先生在日聞訊,乃急電安南總督,力稱被捕諸人皆革命黨員,係屬政治犯,不得引渡。安南總督轉電法使查辦,梁、林諸人始轉解安南,押河內監獄;雖免於引渡,然受盡凌辱。後經多
(註六十一)「居覺生先生文集」上冊,一六一頁。

國父年譜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 四十九歲 七七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