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日本赴西貢籌款。經長崎時,與俄國革命黨人會晤
自日本赴西貢籌款。經長崎時,與俄國革命黨人會晤
民國紀元前七年
乙巳
一九○五年
三月下旬(四月末或五月初)
九月初九日
十月七日
40
自日本赴西貢籌款。經長崎時,與俄國革命黨人會晤。過吳淞時,天津法國駐屯軍參謀長布加卑(Boucabeille)來見。經香港時,陳少白等來會。
先生因赴南洋籌畫革命經費,乃向留學界商措旅資,得何斌兄弟及謝良牧、朱少穆等資助, 乃偕胡毅生、鄧慕韓、黎仲實(勇錫)啟行。初,同盟會成立,胡毅生被任為廣東主盟人,旋 赴大阪應考高工入學試,已入學矣,忽接同志函,謂先生將有遠行,囑速返東京,有事相屬。 毅生遂匆匆趕回東京晉謁。時先生已摒擋一切,待法郵輪啟碇即行。見毅生至,邀與共載。毅 生問行程,答以赴西貢,將有最大之冀圖,並囑物色一人偕往。毅生出晤胡漢民,始知先生初 約馬君武,已諾而中變,故函促之歸。毅生與黎仲實商決同行,並電告大阪同學,代辦退學手 續。鄧慕韓亦願偕行,並願自備資斧,先生亦允之。遂相偕乘法郵船自橫濱啟程。(註五十)途經長 崎,因金子克己(黑龍會會員)之預先安排,先生與俄國革命黨人尼古拉、拉塞爾會晤。此為 中俄革命黨人發生連繫之始。(註五十一)舟抵上海,泊吳淞口,有法國軍官布加卑少校者,登輪求見。 先生與法國政府官員發生關係,由來已久;是年春至巴黎時,韜美(前法安南總督)、杜郎等 握政權,往還頗密。及先生赴日,法政府派布加卑與先生接洽,電安南總督妥為辦理其事,向 先生鄭重介紹。越督以布加卑與先生素不相識,如此重要任務洽商,非尋常可比,倘有差誤, 關係極大。乃約河內黨人兼幫長楊壽彭來商,密告以此事。即將越督本人名刺,裂而為二,一 交布加卑,一交楊轉寄先生,俾會面時以此為符信。及布氏登輪謁見,彼此持半刺相證符合, 乃進行會談。(註五十二)布加卑首言係奉陸軍大臣之命來見,傳達法政府贊助中國革命事業之意。叩問 「革命之勢力如何」?先生略告以實情。又詢「各省軍隊之聯絡如何?若已成熟,法國政府立 可相助。」先生答以未有把握,遂請彼派員相助,協辦調查聯絡之事。毅生、慕韓等同立門外 守候,先生尋啟門,招之入,介紹與布加卑相見,布遂出英文報一紙,令毅生讀其中一段記 事,讀畢,布云:「甚佳,貴國人英語發音,較法人清晰也。」毅生目之,不解其旨;先生乃 以粤語謂毅生曰:「此為法國在天津駐屯軍之參謀長,奉政府命,與吾黨聯絡,彼欲派員赴各 省調查吾黨實力,如確有實力,則法國將願助吾黨獨立建國。余已允派人隨之同行,惟天津法 軍營中,須得嫻英文者一人長駐,翻譯文件,東京本部不知有何人願往而能勝任者?」毅生以 廖仲愷對,先生以為可。遂命作書告之,書交布帶至滬付郵寄去。先生赴西貢,船經香港,陳 少白、李紀堂、容星橋等上船晉謁先生。翌日,啟航去西貢。(註五十三)先生抵西貢,法政府派一參贊里安尼(Leoni)來接。先生等隨之登陸,省卻一切入境苛例。初寓西貢旅館,旋晤同志曾錫周(中法銀行副買辦)、李卓峯(商人)等,如已在堤岸賃屋相候。(註五十四)遂住堤岸宏泰街(廣東橫街)二十九號。該地洪門至眾,堂號分立,常相爭鬥。先生出而挽救,命鄧慕韓、黎仲實加入洪門義羣會,胡毅生在橫濱早已加入。自是洪門之深明大義者,咸加入同盟會,各派無形解散,爭鬥消除。(註五十五)先生此次來西貢任務,擬籌款二百萬為革命軍需。先生於致陳楚楠函述其計畫曰:「弟於西十月七號由此發程去西貢,與彼中大商,商辦舉行債券籌款一事,擬籌足二百萬,以為革命之資。由南洋各埠富商認借,每券千元,實收二百五十元,大事成功,還本利千元,由起事之日始,限五年內還清。」(註五十六)此項債券發行,為避免當地政府干涉,乃用「廣東募債總局」及「中華民務興利公司」等名義發行。債券正面書有「公債本利一千圓券」等字樣,由先生親筆署名;券之背面全文如下:「中華民務興利公司今議立新章,興創大利,以期利益均沾,特向外募集公債貳百萬圓,以充資本。自本公司開辦生意之日始,每年清還本利五份之一,限期五年之內本利清還。如到五年期滿有不願收回本利者,以後則照本利之數每年算回週息五釐,每年派息一次。特立此券收執為憑。廣東募債總局立約。」是年十一月十五日,發至債券一百三十五號。(註五十七)先生住堤岸時,曾往美荻、沙。(註五十八)
(註五十) 胡毅生:「記布加卑與吾黨之關係」。
(註五十一) 「東亞先覺志士記傳」,中,三八八──三八九頁(日本黑龍會,一九三五年)。
(註五十二) 鄧慕韓:「孫中山先生自述拾遺」稿(中央黨史會藏),及「孫中山先生傳記」;Joffrey G. Barlow,
Sun Yat-sen and the French, 1900-1908, p. 58, Institute of East Asian Studies, University of Califo-
rnia, Berkeley, 1979.並稱布加卑之軍階為上尉(Captain)。
(註五十三) 胡毅生:「記布加卑與吾黨之關係」。
(註五十四) 胡毅生:「記布加卑與吾黨之關係」;鄧慕韓:「追隨國父之回憶」(王雲五等著:「我怎樣認識國父
孫先生」,三八六──三八七頁,傳記文學出版社,民國五十六年二月一日出版,臺北)。
(註五十五) 鄧慕韓:「追隨國父之回憶」。
(註五十六) 「國父全集」第九冊,五五○──五五一頁。
(註五十七) 馮自由:「革命逸史」第一集,二五四──二五六頁。
(註五十八) 鄧慕韓:「總理所至南洋各地及年月考」(「三民主義半月刊」第二卷,第十一期)。
國父年譜
上冊
0277-0280
目血污難辨。嗣由醫生以藥水洗其屍體,扶持攝影,警廳使人持而遍訪其姓氏。桐城會館前小兒女,見警卒所示像片,指而識之曰:「此非吳老爺乎」?而樾之名,遂聞於天下。(註四十九)
九月初九日(十月七日)自日本赴西貢籌款。經長崎時,與俄國革命黨人會晤。過吳淞時,天津法國駐屯軍參謀長布加卑(Boucabeille)來見。經香港時,陳少白等來會。
先生因赴南洋籌畫革命經費,乃向留學界商措旅資,得何斌兄弟及謝良牧、朱少穆等資助,乃偕胡毅生、鄧慕韓、黎仲實(勇錫)啟行。初,同盟會成立,胡毅生被任為廣東主盟人,旋赴大阪應考高工入學試,已入學矣,忽接同志函,謂先生將有遠行,囑速返東京,有事相屬。
毅生遂匆匆趕回東京晉謁。時先生已摒擋一切,待法郵輪啟碇即行。見毅生至,邀與共載。毅生問行程,答以赴西貢,將有最大之冀圖,並囑物色一人偕往。毅生出晤胡漢民,始知先生初約馬君武,已諾而中變,故函促之歸。毅生與黎仲實商決同行,並電告大阪同學,代辦退學手續。鄧慕韓亦願偕行,並願自備資斧,先生亦允之。遂相偕乘法郵船自橫濱啟程。(註五十)途經長崎,因金子克己(黑龍會會員)之預先安排,先生與俄國革命黨人尼古拉、拉塞爾會晤。此為
(註四十九)據民國元年北京安徽同鄉會追悼吳烈士會上,幹事姚憾君述;鄒魯:「中國國民黨史稿」第四篇,一二四九頁。
(註五十) 胡毅生:「記布加卑與吾黨之關係」。
國父年譜 民元前七年(一九○五) 四十歲 二七七
中俄革命黨人發生連繫之始。(註五十一)舟抵上海,泊吳淞口,有法國軍官布加卑少校者,登輪求見。
先生與法國政府官員發生關係,由來已久;是年春至巴黎時,韜美(前法安南總督)、杜郎等握政權,往還頗密。及先生赴日,法政府派布加卑與先生接洽,電安南總督妥為辦理其事,向先生鄭重介紹。越督以布加卑與先生素不相識,如此重要任務洽商,非尋常可比,倘有差誤,關係極大。乃約河內黨人兼幫長楊壽彭來商,密告以此事。即將越督本人名刺,裂而為二,一交布加卑,一交楊轉寄先生,俾會面時以此為符信。及布氏登輪謁見,彼此持半刺相證符合,乃進行會談。(註五十二)布加卑首言係奉陸軍大臣之命來見,傳達法政府贊助中國革命事業之意。叩問「革命之勢力如何」?先生略告以實情。又詢「各省軍隊之聯絡如何?若已成熟,法國政府立可相助。」先生答以未有把握,遂請彼派員相助,協辦調查聯絡之事。毅生、慕韓等同立門外守候,先生尋啟門,招之入,介紹與布加卑相見,布遂出英文報一紙,令毅生讀其中一段記事,讀畢,布云:「甚佳,貴國人英語發音,較法人清晰也。」毅生目之,不解其旨;先生乃
(註五十一)「東亞先覺志士記傳」,中,三八八──三八九頁(日本黑龍會,一九三五年)。
(註五十二) 鄧慕韓:「孫中山先生自述拾遺」稿(中央黨史會藏),及「孫中山先生傳記」;Joffrey G. Barlow,Sun Yat-sen and the French, 1900-1908, p. 58, Institute of East Asian Studi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1979.並稱布加卑之軍階為上尉(Captain)。
國父年譜 民元前七年(一九○五) 四十歲 二七八
以粤語謂毅生曰:「此為法國在天津駐屯軍之參謀長,奉政府命,與吾黨聯絡,彼欲派員赴各省調查吾黨實力,如確有實力,則法國將願助吾黨獨立建國。余已允派人隨之同行,惟天津法軍營中,須得嫻英文者一人長駐,翻譯文件,東京本部不知有何人願往而能勝任者?」毅生以廖仲愷對,先生以為可。遂命作書告之,書交布帶至滬付郵寄去。先生赴西貢,船經香港,陳少白、李紀堂、容星橋等上船晉謁先生。翌日,啟航去西貢。(註五十三)
先生抵西貢,法政府派一參贊里安尼(Leoni)來接。先生等隨之登陸,省卻一切入境苛例。
初寓西貢旅館,旋晤同志曾錫周(中法銀行副買辦)、李卓峯(商人)等,如已在堤岸賃屋相候。(註五十四)遂住堤岸宏泰街(廣東橫街)二十九號。該地洪門至眾,堂號分立,常相爭鬥。先生出而挽救,命鄧慕韓、黎仲實加入洪門義羣會,胡毅生在橫濱早已加入。自是洪門之深明大義者,咸加入同盟會,各派無形解散,爭鬥消除。(註五十五)先生此次來西貢任務,擬籌款二百萬為革命軍需。先生於致陳楚楠函述其計畫曰:「弟於西十月七號由此發程去西貢,與彼中大商,商辦
(註五十三)胡毅生:「記布加卑與吾黨之關係」。
(註五十四) 胡毅生:「記布加卑與吾黨之關係」;鄧慕韓:「追隨國父之回憶」(王雲五等著:「我怎樣認識國父孫先生」,三八六──三八七頁,傳記文學出版社,民國五十六年二月一日出版,臺北)。
(註五十五) 鄧慕韓:「追隨國父之回憶」。
國父年譜 民元前七年(一九○五) 四十歲 二七九
舉行債券籌款一事,擬籌足二百萬,以為革命之資。由南洋各埠富商認借,每券千元,實收二百五十元,大事成功,還本利千元,由起事之日始,限五年內還清。」(註五十六)此項債券發行,為避免當地政府干涉,乃用「廣東募債總局」及「中華民務興利公司」等名義發行。債券正面書有「公債本利一千圓券」等字樣,由先生親筆署名;券之背面全文如下:「中華民務興利公司今議立新章,興創大利,以期利益均沾,特向外募集公債貳百萬圓,以充資本。自本公司開辦生意之日始,每年清還本利五份之一,限期五年之內本利清還。如到五年期滿有不願收回本利者,以後則照本利之數每年算回週息五釐,每年派息一次。特立此券收執為憑。廣東募債總局立約。」是年十一月十五日,發至債券一百三十五號。(註五十七)先生住堤岸時,曾往美荻、沙。(註五十八)
十月三十日(十一月二十六日)「民報」在東京發刊,先生為撰發刊詞,正式揭出民族、民權、民生三大主義。
中國同盟會既成立,東京本部為加強宣傳力量,特創辦「民報」,以張繼為編輯人兼發行人,至是正式發刊,以闡揚革命理論。標明六大主旨:(一)顛覆現今之惡劣政府;(二)建
(註五十六)「國父全集」第九冊,五五○──五五一頁。
(註五十七) 馮自由:「革命逸史」第一集,二五四──二五六頁。
(註五十八) 鄧慕韓:「總理所至南洋各地及年月考」(「三民主義半月刊」第二卷,第十一期)。
國父年譜 民元前七年(一九○五) 四十歲 二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