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岑春煊等聯名致兩院議員盼速解決外交問題電
與岑春煊等聯名致兩院議員盼速解決外交問題電
函電
006/05/22
1917/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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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岑春煊等聯名致兩院議員盼速解決外交問題電(註一)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北京參眾兩院議員同鑒:旬日以來,有改組內閣之說。文等身在山林,唯知救國,權利競爭,非所敢知,務望諸公為良心上之主張,速予解決外交問題,在國家不陷于危亡,國會不失尊嚴資格。盼切禱切。孫文(漢民代)、岑春煊、章炳麟、唐紹儀。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影印(049/44)。
國父全集
第四冊
484
檢索詞出現頁次
立內閣,或推去現總理,始議宣戰案,則是議會未自決其主張,而先問人之責,於理不順,不問主張如何,而惟以分得政權為務,則尤義所不容。故先倒閣後議戰者,輕重失宜;留總理改閣員以為交換者,尤為誤國。宣戰案之可否,當視國利民福如何,豈有內閣改組,即能變害為利,移否決為贊成?從此可知當先決宣戰問題,以決內閣存否;不當先決內閣存否,而後再議宣戰同意案矣。至若暴徒圍院迫脅,更為較輕之事,萬不可以此延擱宣戰案,自令國際態度不明也。
要宣戰可否,研究未清晰遷延投票者,慎重國事者所應有,即文亦極表贊同,且甚願能有以釋其所疑。若今日則宣戰之不可,既已了然,而徒以對內閣故,遲延不議,則大不可。須知此時避亡國為第一義,整頓內政乃第二義,先後輕重,不容稍混,務望審之。此請公安。
(註一) 據「中華新報」(民國六年五月二十日)。原標題為「孫中山先生忠告兩院電」。
與岑春煊等聯名致兩院議員盼速解決外交問題電(註一)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北京參眾兩院議員同鑒:旬日以來,有改組內閣之說。文等身在山林,唯知救國,權利競爭,非所敢知,務望諸公為良心上之主張,速予解決外交問題,在國家不陷于危亡,國會不失尊嚴資格。盼切禱切。孫文(漢民代)、岑春煊、章炳麟、唐紹儀。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影印(049/44)。
與岑春煊等聯名致段祺瑞與參眾兩院對改組內閣意見電(註一)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北京段總理、參眾兩院議員同鑒:旬日以來,有改組內閣之說。文等身在山林,唯知救國,政府果能遵守大法,銷弭戰事,國民豈與個人為難。若與政客交換條件,使少數人得被擢用,而以國家為犧牲,無論官僚民黨,悉為國人之所不容,敬布赤誠,惟望決之方寸。孫文、岑春煊、唐紹儀、章炳麟。禡。
(註一) 據黨史會藏親筆原稿(050/312)。
國父全集 四八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