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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鍾華廷為定南縣知事狀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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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鍾華廷為定南縣知事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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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任鍾華廷為定南縣知事狀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文件類型

人事命令

民國日期

013/11/24

西元日期

1924/11/24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任鍾華廷為定南縣知事狀(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任命狀:任命鍾華廷為定南縣知事。此狀。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注釋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影印(051/173)。

相關人名
鍾華廷
相關地名
定南縣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九冊

頁次

204

檢索詞出現頁次

核覆陳興漢呈請給病假一月并派員代理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呈悉。准予給假一月,已令派王棠暫行代理粤漢鐵路事務矣。仰即知照。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三號大元帥指令第二一三七號。時陳興漢負責管理粤漢鐵路事務。

派王棠暫代粵漢鐵路事務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大元帥命令:派王棠暫行代理粤漢鐵路事務,此令。
(註一) 據廣州「民國日報」(民國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大元帥命令」,時間係報紙刊出日期。

特任李宗仁為廣西綏靖督辦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大元帥令:特任李宗仁為廣西全省綏靖處督辦。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三號大元帥令。

特任黃紹竑為廣西綏靖會辦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大元帥令:特任黃紹竑為廣西全省綏靖處會辦。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三號大元帥令。

任鍾華廷為定南縣知事狀(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任命狀:任命鍾華廷為定南縣知事。此狀。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影印(051/173)。

國父全集 二○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