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加坡赴歐洲
自新加坡赴歐洲
民國紀元前三年
己酉
一九○九年
四月初一日
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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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防城、欽廉、河口諸役,革命軍槍械餉糈,多賴南洋僑胞資助。革命黨人前仆後繼,意志彌厲,其志節與能力,逐漸為國人所重視。(註五)惟用度日繁,僑胞踴躍輸將,多致商業中落。自河口敗後,前線戰士由安南法吏遣送至新加坡者,前後達六百餘人。張永福、林義順、陳楚楠等代籌衣食住宿,所費甚鉅,雖有中興石山公司及各工廠農場代謀工作生活,亦難乎為繼。先生則擔負黨員給養及起義餉械,更覺困難。因擬向英、法、荷諸國政府,及其資本家進行活動,以應革命經濟之需。(註六)加以先生連遭失敗,安南、日本、香港等地,皆不能自由居處,對接近國內活動之地區,幾完全喪失,遂決其赴歐之志。於是將國內一切計畫,委黃興、胡漢民二人,其本人則再作第四次環行全球,專任籌款,接濟革命之進行。(註七)初擬西曆三月十九日首途,乃致函鄧澤如云:「定於十九號離星,往歐洲一遊,此行財政外交為兩大注意問題。英、法、荷等國各種外交,俱必於彼祖國政府運動,方能得力;至於財政問題,即前日借款要件,前途催往共商,為日已久,不能復緩也。」嗣以旅費不足,致稽行期。至是始由新加坡啟程赴歐。此行之旅費,一由暹羅同志匯贈,一由漢民向仰光同志籌來。初先生設立南洋支部於新加坡,現已移於庇能,特委漢民代理支部長,經理其事。漢民赴港未暇兼顧期間,則囑鄧澤如託人代理。中興日報註冊亦經辦妥,日內可發給有限公司股票。南洋大局,皆有妥善安排,先生以付託得人,遂得赴歐專事籌款。(註八)先生此行籌措路費,頗為困難,而赴歐又勢在必行,(註九)心中之焦慮可知。及得暹羅來信云:「前認之款,日內當竭力籌交」;而仰光亦有信云:「該地積有公款千餘盾,可以調用,今更向同志再集,集就當並交漢民兄帶回。」有此兩地之款,先生始如釋重負。(註十)
(註五) 先生著「中國革命史」(「國父全集」第二冊,三五九頁)。
(註六) 中央黨史會:「總理年譜長編稿鈔本」(民國三十三年一月油印本),一三六頁;「國父全集」第四
冊,八四──八五頁。
(註七) 「孫文學說」第八章有志竟成篇(「國父全集」第一冊,四一九頁)。
(註八) 己酉西曆五月十二日先生致鄧澤如函(「國父全集」第四冊,九一頁)。
(註九) 見同日致宮崎函云:「自與足下握別之後,事變萬端,…乃自虜喪帝后之後,各省人心為之一變。無不
躍躍欲動,幾有不可終日之勢。惟遇吾人財力極乏,不能乘時而起,殊為可惜。弟近接歐洲一名商來信
云,經濟計畫,有機可圖,問弟何時可到歐洲商議其事。此言想非欺我,弟本欲早日就道,苦以旅費無
著,難以成行。刻已四向張羅,日間或望有一路得手。倘弟歐洲之經濟計畫可通,則其他問題可迎刃而
解,而吾人窮苦一生之願力,亦有日能酬矣。此想足下所樂聞,弟敢預為告慰也。」(「國父全集」第
四冊,八四──八五頁)。
(註十) 先生於西曆四月六日約張永福會談函(「國父全集」第四冊,八六──八七頁)。
國父年譜
上冊
0382-0384
申薌等加入後,共進會與羣治學社發生密切之關係。宣統二年(一九一○)居正奉統籌部命主持鄂事,共進會聲勢益大。(註四)
四月初一日(五月十九日)自新加坡赴歐洲。
惠州、防城、欽廉、河口諸役,革命軍槍械餉糈,多賴南洋僑胞資助。革命黨人前仆後繼,意志彌厲,其志節與能力,逐漸為國人所重視。(註五)惟用度日繁,僑胞踴躍輸將,多致商業中落。自河口敗後,前線戰士由安南法吏遣送至新加坡者,前後達六百餘人。張永福、林義順、陳楚楠等代籌衣食住宿,所費甚鉅,雖有中興石山公司及各工廠農場代謀工作生活,亦難乎為繼。先生則擔負黨員給養及起義餉械,更覺困難。因擬向英、法、荷諸國政府,及其資本家進行活動,以應革命經濟之需。(註六)加以先生連遭失敗,安南、日本、香港等地,皆不能自由居處,對接近國內活動之地區,幾完全喪失,遂決其赴歐之志。於是將國內一切計畫,委黃興、胡漢民二人,其本人則再作第四次環行全球,專任籌款,接濟革命之進行。(註七)初擬西曆三月十
(註四)張難先:「湖北革命知之錄」,一七九頁,商務印書館,民國三十四年十一月,重慶。
(註五) 先生著「中國革命史」(「國父全集」第二冊,三五九頁)。
(註六) 中央黨史會:「總理年譜長編稿鈔本」(民國三十三年一月油印本),一三六頁;「國父全集」第四 冊,八四──八五頁。
(註七) 「孫文學說」第八章有志竟成篇(「國父全集」第一冊,四一九頁)。
國父年譜 民元前三年(一九○九) 四十四歲 三八二
九日首途,乃致函鄧澤如云:「定於十九號離星,往歐洲一遊,此行財政外交為兩大注意問題。英、法、荷等國各種外交,俱必於彼祖國政府運動,方能得力;至於財政問題,即前日借款要件,前途催往共商,為日已久,不能復緩也。」嗣以旅費不足,致稽行期。至是始由新加坡啟程赴歐。此行之旅費,一由暹羅同志匯贈,一由漢民向仰光同志籌來。初先生設立南洋支部於新加坡,現已移於庇能,特委漢民代理支部長,經理其事。漢民赴港未暇兼顧期間,則囑鄧澤如託人代理。中興日報註冊亦經辦妥,日內可發給有限公司股票。南洋大局,皆有妥善安排,先生以付託得人,遂得赴歐專事籌款。(註八)
先生此行籌措路費,頗為困難,而赴歐又勢在必行,(註九)心中之焦慮可知。及得暹羅來信云:
(註八) 己酉西曆五月十二日先生致鄧澤如函(「國父全集」第四冊,九一頁)。
(註九) 見同日致宮崎函云:「自與足下握別之後,事變萬端,…乃自虜喪帝后之後,各省人心為之一變。無不 躍躍欲動,幾有不可終日之勢。惟遇吾人財力極乏,不能乘時而起,殊為可惜。弟近接歐洲一名商來信 云,經濟計畫,有機可圖,問弟何時可到歐洲商議其事。此言想非欺我,弟本欲早日就道,苦以旅費無 著,難以成行。刻已四向張羅,日間或望有一路得手。倘弟歐洲之經濟計畫可通,則其他問題可迎刃而 解,而吾人窮苦一生之願力,亦有日能酬矣。此想足下所樂聞,弟敢預為告慰也。」(「國父全集」第 四冊,八四──八五頁)。
國父年譜 民元前三年(一九○九) 四十四歲 三八三
「前認之款,日內當竭力籌交」;而仰光亦有信云:「該地積有公款千餘盾,可以調用,今更向同志再集,集就當並交漢民兄帶回。」有此兩地之款,先生始如釋重負。(註十)
五月初三日(六月二十日)抵法國馬賽,轉往巴黎。
先生抵法國馬賽港,即轉往巴黎。行動甚為秘密,不欲各報館知其行踪。初七日(六月二十四日),致函寓倫敦之吳敬恆,詢問留英各同志詳情,及故人摩根(Mulkern)君之消息。(註十一)先生居巴黎月餘,竭力運動一法國資本家借款千萬事,乃經手人欲從中漁利,非該資本家本意。
先生察此情形,即婉卻經手人,託前任安南總督韜美,幫同運動該資本家。韜美竭力贊助,將有成議;不意法政潮忽起,法內閣遽改組。新內閣總理比利仁(按即白里安[AristideBriand])不予同意,此人因是遲疑。因其非得政府之許可,斷不肯在國外投鉅資,事遂不諧。(註十二)
六月初五日(七月二十一日)自巴黎抵比京。
(註十) 先生於西曆四月六日約張永福會談函(「國父全集」第四冊,八六──八七頁)。
(註十一) 先生於西曆六月二十日致吳敬恆書(「國父全集」第四冊,九一頁)。
(註十二) 「國父全集」第四冊,九五頁。
國父年譜 民元前三年(一九○九) 四十四歲 三八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