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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岑春煊等致徐世昌呼籲平情處置因山東問題被捕之北京學生電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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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岑春煊等致徐世昌呼籲平情處置因山東問題被捕之北京學生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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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與岑春煊等致徐世昌呼籲平情處置因山東問題被捕之北京學生電

生平歷程
改組政黨進行北伐
文件類型

函電

民國日期

008/05/09

西元日期

1919/05/09

國父年歲

54

全文內容

與岑春煊等致徐世昌呼籲平情處置因山東問題被捕之北京學生電(註一)民國八年(一九一九年)五月九日北京徐菊人先生鑒:頃聞北京學生,為山東問題警告曹汝霖、章宗祥、陸宗輿諸人,發生傷燬之舉,有將為首學生處以極刑,並解散大學風說,不勝駭詫。青年學子以單純愛國之誠,逞一時血氣之勇,雖舉動略逾常軌,要亦情有可原。且此項問題,何等關係,凡屬國民有常識者,類無不奔走瀋汗,呼號以求,一當義憤之餘,疑必有人表裏為奸,則千夫所指,證以平日歷史,又安得不拼命以伸公憤。其中真象若何,當局自能明瞭,倘不求正本之法,但藉淫威以殺一二文弱無助之學生,以此立威,威於何有,以此防民,民不畏死也。作始也微,畢將也鉅,此中概括,繫於一二人善自轉移。執事洞明因果,識別善惡,宜為平情之處置,庶服天下之人心。敬布胸臆,願熟察焉。岑春煊、伍廷芳、林葆懌、陸榮廷、唐繼堯、孫文。佳。印。

注釋

(註一) 據楊亮功、蔡曉舟編「五四運動」,民國七十一年九月,傳記文學社再版。

相關人名
伍廷芳岑春煊林葆懌唐繼堯徐世昌徐菊人曹汝霖章宗祥陸宗輿陸榮廷菊人
相關地名
山東北京
相關專有名詞
大學山東問題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五冊

頁次

140-141

檢索詞出現頁次

新中國雜誌社大鑒:得誦手教,謬承獎飾(註二),愧不敢當。貴誌紀念週年,必有傑作以應社會期望。惟開示各個問題,非倉猝所能置答,即如其中關於實業計劃,弟方從事以累年研究者與海內商榷,而時逾半歲,尚未竣稿,蓋不敢率爾操觚,認為塞責。今茲未敢應貴社之命,亦猶此意耳,幸為恕亮。專此即復(註三),順候撰安。孫文、四月。(註一)據「會書」之十「函札」。
(註二) 原文為「獎飭」,今據「會本」改。
(註三) 原文為「即後」,今據「會本」改。

復廣州林森告已晤陳堃等並轉介與他方商洽函(註一) 民國八年(一九一九年)五月二日
  手書備悉。陳堃、鄭愾辰、唐哲夫、林鴻超諸君均已晤談,並已與展堂接洽,由展堂介紹,與他方商榷一切矣。專此奉復,並頌近祉。
(註一) 據黨史會藏「覆信撮要」(049/103)。

復嘉陵陳炳堃詢川中近況函(註一) 民國八年(一九一九年)五月二日
  頃接手書並玉照,均悉。年來川省多故,兄慨當戎政,備歷艱辛,百折彌奮,尤徵毅勇。頃得玉照,不啻晤對,喜慰何可勝言。方今國難方殷,需才甚亟,尤望兄力膺艱鉅。川中多吾黨優秀之士,想能和衷共濟,為前途努力。文近體粗安,足慰遠念。川中近況,幸時寄音書,以抒積思。軍政賢勞,惟為國自重。此復,並頌毅祉。
(註一) 據黨史會藏「覆信撮要」(049/103)。

與岑春煊等致徐世昌呼籲平情處置因山東問題被捕之北京學生電(註一)
民國八年(一九一九年)五月九日

國父全集 一四○

北京徐菊人先生鑒:頃聞北京學生,為山東問題警告曹汝霖、章宗祥、陸宗輿諸人,發生傷燬之舉,有將為首學生處以極刑,並解散大學風說,不勝駭詫。青年學子以單純愛國之誠,逞一時血氣之勇,雖舉動略逾常軌,要亦情有可原。且此項問題,何等關係,凡屬國民有常識者,類無不奔走瀋汗,呼號以求,一當義憤之餘,疑必有人表裏為奸,則千夫所指,證以平日歷史,又安得不拼命以伸公憤。其中真象若何,當局自能明瞭,倘不求正本之法,但藉淫威以殺一二文弱無助之學生,以此立威,威於何有,以此防民,民不畏死也。作始也微,畢將也鉅,此中概括,繫於一二人善自轉移。執事洞明因果,識別善惡,宜為平情之處置,庶服天下之人心。敬布胸臆,願熟察焉。岑春煊、伍廷芳、林葆懌、陸榮廷、唐繼堯、孫文。佳。印。
(註一) 據楊亮功、蔡曉舟編「五四運動」,民國七十一年九月,傳記文學社再版。

批趙泰紀現時從事著書不問時事不日當寄書請翻刻流傳函(註一) 民國八年(一九一九)五月十一日
  答函:獎其有心,並告以今日欲維持民國,須於地方上開通民智,振起民氣,使知民國乃以人民為主人,使各地之人,皆知盡主人之義務,則國事乃有可為也。予現時一切時事皆不問,祇從事於著書以開民知,不日當寄書來,請就翻刻以廣流傳可也,不必來此矣。
(註一) 據「孫中山先生畫冊」,圖版四四二號。

復陜西曹俊甫王子中告無款接濟函(註一) 民國八年(一九一九年)五月十二日
  頃接四月三十日惠書,備悉。陝中同志各義軍與北方重兵相持經年,艱難堅忍,國人同欽。而兄等振作士氣,堅持不懈,尤屬難能。承商籌款接濟一節,苟可設法,能不惟力是視。惟文處經濟,現亦萬分困難,實屬愛莫能助,尚冀諒之。文近體尚好,希釋注念。手此奉覆,並頌毅祉。
(註一) 據黨史會藏「覆信撮要」(049/103)。

函電(下) 民國八年五月 一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