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白書(譯文)
自白書(譯文)
雜文
-008/02/29
1904/04/14
39
(註一) 民前八年二月二十九日(一九○四年四月十四日)
我名孫逸仙,出生於檀香山,希望在一八九六年初或一八九五年底從香港返回檀香山。我在檀香山停留四、五月後前往舊金山,在七月前不久抵達此間。我是以上海發的學生與觀光客的第六類證件抵達此間。我是以中國國民的身分來此。我從舊金山經紐約到倫敦,並從此間經加拿大到日本。我從日本返回檀香山後,於一九○一年二月左右到達此間。他們曾查詢一些證人,並承認我是當地出生的公民。我沒有(證明)文件,我到檀香山一向不帶文件。自從我於一八九六年以中國國民身分抵此後,即未再採取任何行動恢復美國公民身分,除了今年三月在取得夏威夷州長發給的護照前曾宣誓效忠美國,放棄我的另一國籍。
孫逸仙
湯普森
已於十四日在我面前宣誓。一九○四年四月。湯普森。
(註一) 英文件見「國父全集」第十冊英文本。
國父全集
第六冊
549-550
東京青山軍事學校誓詞(註一) 民前九年(一九○三年)秋
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
(註一) 據胡毅生「同盟會成立前二三事之回憶」。學校設於東京青山總兵場附近。
軍需債券(註一) 民前九年十二月十二日(一九○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此券實收到美金拾圓正。本軍成功之日,見券即還本息百圓。西二十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發。孫逸仙(英文簽名)。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照片。按:國父於民國前九年初在檀香山印製革命軍需債券,分為實收一元及十元券兩種,票面額則為十元及一百元,俟革命成功之日,十倍償還本息。
自白書(譯文)(註一) 民前八年二月二十九日(一九○四年四月十四日)
我名孫逸仙,出生於檀香山,希望在一八九六年初或一八九五年底從香港返回檀香山。我在檀香山停留四、五月後前往舊金山,在七月前不久抵達此間。我是以上海發的學生與觀光客的第六類證件抵達此間。我是以中國國民的身分來此。我從舊金山經紐約到倫敦,並從此間經加拿大到日本。我從日本返回檀香山後,於一九○一年二月左右到達此間。
他們曾查詢一些證人,並承認我是當地出生的公民。我沒有(證明)文件,我到檀香山一向不帶文件。自從我於一八九六年以中國國民身分抵此後,即未再採取任何行動恢復美國公民身分,除了今年三月在取得夏威夷州長發給的護照前曾宣誓效忠美國,放棄我的另一國籍。
孫逸仙湯普森已於十四日在我面前宣誓。一九○四年四月。湯普森。
雜文 民前九年秋――民前八年二月 五四九
(註一) 英文件見「國父全集」第十冊英文本。
漢公著「太平天國戰史」序(註一) 民前八年(一九○四年)
朱元璋、洪秀全各起自布衣,提三尺劍,驅逐異胡,即位於南京。朱明不數年,奄有漢家故土,傳世數百,而皇祀弗衰;洪朝不十餘年,及身而亡。無識者特唱種種謬說,是朱非洪,是蓋以成功論豪傑也。胡元亡漢,運不及百年,去古未遠,衣冠制度仍用漢官儀,加以當時士君子,半師承趙江漢、劉因諸賢學說,華夷之辯,多能道者。故李思齊等擁兵關陝不出,劉基、徐達、常遇春、胡深諸人皆徒步從明祖,羣起亡胡,則大事易舉也。滿清竊國二百餘年,明逸老之流風遺韵,蕩然無存。士大夫又久處異族籠絡壓抑之下,習與相忘,廉恥道喪,莫此為甚,雖以羅、曾、左、郭號稱學者,終不明春秋大義,日陷于以漢攻漢之策,太平天國遂底于亡。豈天未厭胡運歟?漢子孫不肖應使然歟?抑當時戰略失宜有以致之歟?洪朝亡國距今四十年,一代典章偉績概付焚如,即洪門子弟亦不詳其事實,是可憂也。漢公搜輯東西太平遺書,鈔譯成冊,中土秘本考證者不下數十種,雖當年遺老所見所聞異辭,文獻足徵大備,史料官書可據者錄之,題曰太平天國戰史,洵洪朝十三年一代信史也。太平一朝,與戰相終始,其他文藝官制諸典不能蔚然成帙;又近時官書偽本流行,關於太平戰績,每多隱諱。漢公是編,可謂揚皇漢之武功,舉從前穢史一澄清其奸,俾讀者識太平朝之所以異于朱明,漢家謀恢復者不可謂無人。洪門諸君子手此一編,亦足徵高曾矩矱之遺,當世守其志而勿替也,予亦有光榮焉。此序。孫文逸仙拜撰。
(註一) 據漢公編著「太平天國戰史」前編(東京祖國雜誌社出版),本文係採自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所藏的原版本。漢公為劉成禺之筆名。
中華民務興利公司債券(註一) 民前七年十一月十五日(一九○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正面
國父全集 五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