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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劉守中望團結同志迅赴事機函(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允臣吾兄大鑒:頃趙委員西山來粤,述及臺端愛國之誠,與貴部赴義之勇,至深佩慰。曹、吳稔惡窮兵,舉國義師一致聲討,大勢所趨,即民意所在;潮流激盪之日,正賢豪奮起之時,務望團結同志,迅赴事機,以成大業。此間北伐各軍已入贛境,俟下南昌,即會師武漢,與諸君共定中原。陝軍諸同志,並望一一轉達也。餘由趙委員面詳。此頌戎綏。孫文啟、民國十三年十月十八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抄件(049/300)。
致胡漢民許崇智囑速籌北伐軍費函(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漢民、汝為兩兄鑒:現在軍隊已完全集中韶關,務要速發,乃能不失時機。據探樊鍾秀已得萬安,贛南之敵恐慌非常,多向南昌、吉安移動。贛州以南,敵力甚薄,若我軍快出,必可得贛南全部。惟出發費尚無着,遲恐失機,望竭籌十萬,便可出發。前日着湘芹往電力公司討民國八年以前官股之紅利,此等紅利之數,列在該公司年結之中;但因屢次政變,政府無人往問,該公司經理亦詐作不知,但斷不能不認賬。如他處無法立籌,即此一筆賬為最整最快,請兩兄協同設法助湘芹速收取之,以應北伐之費,至要至要。此致,即候時祉。孫文、中華民國十三年十月十八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總理遺墨」。
致蔣中正校長囑運槍彈來韶電(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十九日
黃埔蔣校長鑒:中密。請再運七九彈五拾萬、六五彈貳拾萬來韶,至要!至要!孫文、皓巳。
(註一) 據黨史會藏「總理遺墨」(050/171)。
致胡留守漢民令兵工廠查辦員查明某案電(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十九日
函電(下) 民國十三年十月 五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