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黃埔蔣中正司令促永豐江固押送商團械船電
致黃埔蔣中正司令促永豐江固押送商團械船電
函電
013/08/12
19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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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黃埔蔣中正司令促永豐江固押送商團械船電(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黃埔蔣介石司令鑒:□密。械船昨日因潮水不合,今日可來。由永豐、江固押送,到後即促永豐回省,勿延留,江固監視可也。孫文、侵。(八月十二日晨八點四十分)。
(註一) 據黨史會藏「總理遺墨」(050/149)。
國父全集
第五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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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黃埔蔣中正司令促永豐江固押送商團械船電(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黃埔蔣介石司令鑒:□密。械船昨日因潮水不合,今日可來。由永豐、江固押送,到後即促永豐回省,勿延留,江固監視可也。孫文、侵。(八月十二日晨八點四十分)。
(註一) 據黨史會藏「總理遺墨」(050/149)。
致廣州商團為陳廉伯謀叛曉諭勿附和叛逆書(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八月十九日
商團諸君公鑒:陳廉伯所私運之軍火,其一部分為諸君集資而購者,政府已可承認,行當令省長按照民團條例,交給諸君,故對於諸君之槍枝問題,已可作為解決矣。此外尚有二事,必須諸君協助政府以解決之。近日由商團本體及各方面發現出陳廉伯有極大陰謀,欲藉商團之力,以傾覆政府,而步意國墨素連呢之後塵。此事前一兩月香港、上海、天津各西報已有訪聞,登諸報章,言之鑿鑿。昨日陳廉伯託香港某西報著一論說攻擊政府頌揚商團者,猶聲稱廣州商團為「化思時地」黨,即意大利之資本家頑錮黨也;而沙面領事團亦有證明陳廉伯確有謀為不軌之事。聞其中策畫者有外國人,定期八月十四日推翻政府,取而代之,以陳廉伯為廣東督軍,取消獨立,投降北方。近日陳廉伯派代表往洛陽勾結吳佩孚,乃用商團名義。此等事實彰彰,中外人民皆知,則此次君等慶祝牌樓各對聯之口氣,亦與此事吻合,實已不打自招。此等謀為不軌之事,竟公然明目張膽而為之,陳廉伯等之視政府為無物,於斯可見矣,商團中人當不能委為不知也。政府寬大為懷,不忍株連,故除廉伯一人外,分作兩層辦法:其一、其知情而悔悟者,能自行檢舉,政府當宥其既往,不事深究。其二、倘有執迷不悟,仍欲圖謀不軌者,則責成諸君自行指出,送交政府懲辦。吾信諸君中大多數為深明大義、擁護共和之人,必不容有敗類混跡商團中,假借名義而危害政府也。此事關於民國存亡、革命成敗,而本大元帥必當徹底查究者。望諸君切實協助政府,淘汰商團內奸,使商團與政府能聯成一氣,捍衛鄉邦,剪除殘暴。倘能如此,則本大元帥必倚商團為手足,視諸君為心腹,此不獨商團之幸,亦廣東之福也,政府實有厚望焉。茲派秘書林直勉、
國父全集五二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