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人招聘錄用遺逸之士以副求賢之素願
派人招聘錄用遺逸之士以副求賢之素願
談話
00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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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人招聘錄用遺逸之士以副求賢之素願(註一)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十三日與女界研究政治學代表張馥禎辛素貞之談話我國女界中研究政治學之張馥禎、辛素貞兩女士,同至總統府晉謁孫總統,延之客廳面談之時,即由兩女士袖呈新政條陳五事。孫先生展閱之下極其贊成。謂:俱切中近事,言皆透徹,允即交議實行。孫先生並問兩女士云:聞貴女士在滬曾建設尚俠女學堂,能實行尚俠兩字,年來四方豪俊每至貴學堂參觀,所以革黨中人至以貴學堂為黨人往來之機關,貴女士所知遺逸之士,請舉以告。兩女士因歷舉諸賢以對,孫先生即一一筆之于日記簿,謂,當派人招聘錄用,以副求賢之素願。又問:貴學堂前曾編有課本,于數年前,即提倡種族主義、暗殺主義等事,然否?兩女士云:提倡種族主義之大家如某某等,實行暗殺主義之大家如王某、張某等,皆敝學堂之至友云云。
(註一) 據上海「民立報」(民國元年一月十九日)。
國父全集
第二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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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詞出現頁次
訪員問:伍廷芳博士派任法部總長一事,頗滋羣疑。
孫總統答:本政府派伍博士為法部總長,並非失察。伍君固以外交見重於外人,惟吾華人以伍君法律勝於外交;伍君上年曾編輯新法律,故於法律上大有心得,吾人擬仿照伍君所定之法律,施行於共和民國。夫外交本為一國最要重政策,第法律尚未編定,雖有俾斯麥、拿破崙之才掌理外交,亦將無用。中華民國建設伊始,宜首重法律,本政府派伍博士任法部總長,職是故也。
(註一) 據「天鐸報」(民國元年一月八日)。標題據「會本」。
派人招聘錄用遺逸之士以副求賢之素願(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十三日與女界研究政治學代表張馥禎辛素貞之談話我國女界中研究政治學之張馥禎、辛素貞兩女士,同至總統府晉謁孫總統,延之客廳面談之時,即由兩女士袖呈新政條陳五事。孫先生展閱之下極其贊成。謂:俱切中近事,言皆透徹,允即交議實行。孫先生並問兩女士云:聞貴女士在滬曾建設尚俠女學堂,能實行尚俠兩字,年來四方豪俊每至貴學堂參觀,所以革黨中人至以貴學堂為黨人往來之機關,貴女士所知遺逸之士,請舉以告。兩女士因歷舉諸賢以對,孫先生即一一筆之于日記簿,謂,當派人招聘錄用,以副求賢之素願。又問:貴學堂前曾編有課本,于數年前,即提倡種族主義、暗殺主義等事,然否?兩女士云:提倡種族主義之大家如某某等,實行暗殺主義之大家如王某、張某等,皆敝學堂之至友云云。
(註一) 據上海「民立報」(民國元年一月十九日)。
望袁世凱歸從民軍實行共和政體(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二十四日與大陸報記者之談話
「大陸報」訪員于二十四日下午晉謁孫總統,談及「大陸報」所載中國政局之要略,孫先生深以記者之誤解為憾。
孫先生曰:「余自抵國後,對于和議常望袁世凱歸從民軍,而以總統推讓之,此心此志至今未嘗稍渝。
余既與袁氏約,袁氏即勸令滿人遜位,後由唐紹儀交來電音,承認我人之條款,並請南京臨時政府于清帝遜位後兩
國父全集四三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