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梅光培辭廣東財政廳廳長本兼各職令
准梅光培辭廣東財政廳廳長本兼各職令
人事命令
013/02/03
192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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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梅光培辭廣東財政廳廳長本兼各職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三日
大元帥令:廣東財政廳廳長兼大本營籌餉總局會辦梅光培呈請辭職,梅光培准免本兼各職。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三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四號大元帥令。
國父全集
第九冊
021
檢索詞出現頁次
核覆廣東財政廳廳長兼大本營籌餉總局會辦梅光培呈請辭職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三日
呈悉。已明令准免本兼各職矣。仰即知照。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三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四號大元帥指令第一○五號。
准梅光培辭廣東財政廳廳長本兼各職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三日
大元帥令:廣東財政廳廳長兼大本營籌餉總局會辦梅光培呈請辭職,梅光培准免本兼各職。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三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四號大元帥令。
任鄭洪年兼代廣東財政廳廳長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三日
大元帥令:任命大本營財政部次長鄭洪年兼代廣東財政廳廳長。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三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四號大元帥令。
派鄭洪年兼籌餉總局會辦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三日
大元帥令:派鄭洪年兼大本營籌餉總局會辦。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三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四號大元帥令。
派張啟榮為欽廉高雷招撫使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三日
人事命令 民國十三年二月 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