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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案發生以後之政見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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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案發生以後之政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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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宋案發生以後之政見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民國肇建與宣揚主義
文件類型

談話

民國日期

002/03/25

西元日期

1913/03/25

國父年歲

48

全文內容

宋案發生以後之政見(註一)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對士蔑西報訪員的談話
問:北京之時局閣下能略言之否?
答:吾之政治手續,業已完竣,故現在情形若何,吾不能相告。且自宋教仁被殺事發生以來,吾不復聞問;然吾敢謂從前已竭力為袁總統經營,吾常言袁氏最合為總統,吾不獨在中國(註二)為伊經營,即在世界各方亦然。又謂:宋教仁被殺一案,吾甚惡之。有謂北京政府與該案干連,殊屬不公。然吾謂袁總統非自有干連,不過係其總理與有干連也。故袁總統定必略有所知,是以此事吾深惡之,且心殊不悅。
問:何時公舉總統?
答:未能逆臆,然非為宋教仁一案,則選舉已久矣。既而又曰:或者將來不復有選舉之事。
問:廣東情形如何?
答:此次吾未到省,故情形如何,聞知甚少。
問:胡漢民氏現在何處?
答:胡氏現在港,並無祕密。前夕伊乘寶璧(註三)兵輪到港。
問:本港華人報紙刊登憤激新聞,關於胡氏撥款償還華僑一事者。
答:此盡謠言也。其實反正後,省城需銀,故由香港及外埠籌借,其商人之款,經已歸還,加息五分。現在胡氏預備支還外埠華僑,然只係還本,遂被反對,此事最屬無理,不公之甚。據伊等自言,省城現在無銀,然此非其意,其銀係借與胡督者。

注釋

(註一) 據「胡本」。「胡本」及「黃本」日期均為「民國二年一月二十五日」。按宋被刺係在民國二年三月二十日,國父於三月二十五
    日由日本抵上海,此談話應在此時。
(註二) 據「黃本」及「會本」增「國」字。
(註三) 原文為「寶壁」,今據「會本」改。

相關人名
宋教仁胡漢胡漢民總理
相關地名
中國北京香港廣東
相關專有名詞
士蔑西報北京政府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二冊

頁次

498-499

檢索詞出現頁次

(註一) 據品川仁三郎:「孫文先生東游紀念寫真帖」。

中日兩國在政治上保持一致可雄踞東亞在世界上亦可成一重大勢力(註一)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在日本接受長崎官民歡迎會上的談話
  (在是晚長崎官民歡迎大會上,長崎市長在歡迎辭中強調說:日中兩國從三百六十年前已開始通商貿易,長崎商人捷足先登,在這方面做出貢獻。長崎上海間相距本不過四百六十海里,每小時十八海里航速的輪船,二十七個小時即可到達。因而兩國間的親密關係隨着歷史發展,趨於親密是勢不可擋的。)
  孫先生在答詞中說:我國國民對三百六十年來的中日故交從未忘懷。近來時而發生捍格,蓋因在兩國間存在了阻礙因素所致。即滿洲朝廷力圖抑制我等意志,使不與外國間交往。今迫於世界大勢,不得已採取對外部分開放的政策。但我國國民意志是壓制不住的。以前漢人學者亡命日本,在文學方面對日本做出不少貢獻。如鄭成功等人,他不過是生長在南方漢人中之一。回顧及此,中日兩國關係之形成決非一朝一夕之功,而今日是我們漢人的時代,大有回到三百年前之感。如今這兩個同文同種的國家,不但通商貿易,在政治上,相互合作,關係日趨密切。如中日兩國保持一致,可雄踞東亞。在世界上亦成一重大勢力。
(註一) 據日本「福岡日日新聞」(一九一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宋案發生以後之政見(註一)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對士蔑西報訪員的談話
  問:北京之時局閣下能略言之否?
  答:吾之政治手續,業已完竣,故現在情形若何,吾不能相告。且自宋教仁被殺事發生以來,吾不復聞問;然吾敢謂從前已竭力為袁總統經營,吾常言袁氏最合為總統,吾不獨在中國(註二)為伊經營,即在世界各方亦然。又謂:宋教仁被殺一案,吾甚惡之。有謂北京政府與該案干連,殊屬不公。然吾謂袁總統非自有干連,不過係其總理與有干連也。故袁
國父全集四九八

總統定必略有所知,是以此事吾深惡之,且心殊不悅。
  問:何時公舉總統?
  答:未能逆臆,然非為宋教仁一案,則選舉已久矣。既而又曰:或者將來不復有選舉之事。
  問:廣東情形如何?
  答:此次吾未到省,故情形如何,聞知甚少。
  問:胡漢民氏現在何處?
  答:胡氏現在港,並無祕密。前夕伊乘寶璧(註三)兵輪到港。
  問:本港華人報紙刊登憤激新聞,關於胡氏撥款償還華僑一事者。
  答:此盡謠言也。其實反正後,省城需銀,故由香港及外埠籌借,其商人之款,經已歸還,加息五分。現在胡氏預備支還外埠華僑,然只係還本,遂被反對,此事最屬無理,不公之甚。據伊等自言,省城現在無銀,然此非其意,其銀係借與胡督者。
(註一) 據「胡本」。「胡本」及「黃本」日期均為「民國二年一月二十五日」。按宋被刺係在民國二年三月二十日,國父於三月二十五日由日本抵上海,此談話應在此時。
(註二) 據「黃本」及「會本」增「國」字。
(註三) 原文為「寶壁」,今據「會本」改。

國民黨對解決宋教仁被刺案所持之態度(註一)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年)四月九日與日本駐滬總領事有吉明的談話兩三日前,美國駐華使館曾派專人前來調查宋案經過,可以認定美國代理公使必已開始了解事件真相,並已向其本國政府提出報告。據本人觀測,縱令美國政府從前有意宣布承認,此時亦必稍緩執行。如在此時宣告承認,只能為美國政府日後貽一笑柄,對於我黨方針絕不會產生任何影響。我黨今後之方針,將使十二日開幕之國會盡量拖長會期,直至
談話民國二年四月四九九